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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军工概念股持续活跃,万里马、吉大正元、建设工业、泰豪科技、中光学、北方导航、国瑞科技涨停,硅宝科技、*ST广道、华强科技、宝色股份、长城军工、光电股份等跟涨。
快讯· 2025-06-25 10:29
A股军工概念股表现 - 军工概念股持续活跃,万里马、吉大正元、建设工业、泰豪科技、中光学、北方导航、国瑞科技涨停 [1] - 硅宝科技、*ST广道、华强科技、宝色股份、长城军工、光电股份等跟涨 [1]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 [1] - 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1] - 质押及解除质押主要为置换原有融资 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1]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已披露 [1] - 陈超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1] 质押风险及影响评估 - 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1] - 质押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1] - 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强制平仓的情形 [1] - 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因素 [1] 公司后续措施 - 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1] - 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名单 [2]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
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51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董事兼总经理刘惠然持有463,000股,占总股本0.0034% [1][2] - 副总经理陈志宏持有364,289股,占总股本0.0026% [1][2] - 总会计师兼董秘李凤玲持有315,000股,占总股本0.0023% [1][2] - 副总经理张斌持有265,000股,占总股本0.0019% [1][4] - 所有持股均为集中竞价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 [1][2][4]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 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各自持股的25% [1] - 刘惠然计划减持不超过115,700股(0.0008%) [4] - 陈志宏计划减持不超过91,000股(0.0007%) [4] - 李凤玲计划减持不超过78,700股(0.0006%) [4] - 张斌计划减持不超过66,200股(0.0005%) [4] -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1][4] - 减持时间窗口:202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 [1][4] -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1][4] 其他关键信息 -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4] -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4] - 减持计划不涉及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减持首发股份 [4] - 减持计划未附带其他特殊安排或承诺 [4]
三安光电: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5 02:40
核心观点 - 三安光电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差异化分红方案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1][5] - 差异化分红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5][6] - 回购股份283,040,022股不参与分配 实际分红基数调整为4,705,978,705股[5][6]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2023-2025年实施三轮股份回购计划 累计回购金额上限达35亿元[3][4] - 根据《公司法》等规定 回购专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累计回购股份达283,040,022股[5] 分红方案细节 - 2024年归母净利润25,284.63万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16,095.04万元[5] - 现金分红总额94,119,574.10元 占净利润比例37.22%[6]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显示 回购股份对股价影响小于0.009%[8] 法律合规性 - 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交所回购股份监管指引[9]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财务数据 律师事务所核查法律程序[5][9] - 差异化分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9]
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3 20:01
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并于2025年4月21日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 -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566,258股[1]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832,003,883股变更为13,809,437,625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 公司章程修订 - 因注册资本变动,公司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及第二十二条,更新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1] - 修订后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与最新股本结构保持一致,其他条款未作变更[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 审批及执行程序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注销股份后的章程修订事项,本次修订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公司将尽快完成工商备案登记等后续手续[2]
和辉光电: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23 20:0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由上海和辉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原公司所有权利义务,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2] -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初始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81,444,225股,2021年5月28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3] -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3,083,660,725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809,437,625元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2][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股东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47] - 公司设立党委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47][117]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585%)、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金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86%) [20]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存管 [19]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 [30] 经营与投资 - 公司专注AMOLED显示技术,经营范围包括显示器及模块的系统集成、生产设计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14][15] - 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的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报股东会批准 [11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50]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等 [128]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129]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133]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131] 高管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 [12] -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若干名也由董事会决定 [1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等事宜 [143] - 高管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44]
亨通光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9 18:01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通过两次集中竞价回购股份共计22,605,495股,支付总金额25,560.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1][2] - 根据《回购规则》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需实施差异化分红[1][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62,149,707.26元(含税)[2] - 分配基数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余额计算,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 - 若总股本在2025年4月24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并调整总额[3]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2,466,734,657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2,444,129,162股[3]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为15.25元/股[3] - 实际分派与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价格均为15.02元/股,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价格影响小于1%[3][4]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4] -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无异议[4][5]
光电股份(600184) -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5-06-18 17:46
增持计划 - 光电集团拟增持5000万元,中兵投资拟增持5000万元[2][5] - 截至2025年6月18日累计增持3362200股,占总股本0.66%,金额38751950元[3][6] - 光电集团增持1920400股,占0.38%,金额22424834元[3][6] - 中兵投资增持1441800股,占0.28%,金额16327116元[3][6] 持股比例 - 实施前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56.86%[4] - 增持后光电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57.52%[6] 后续安排 - 未达计划金额50%,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3][6] - 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变化无法按期完成[3][7]
光电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期限过半
快讯· 2025-06-18 16:30
光电股份(600184)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增持计划期限已过半。截至2025年6月18日,光电集团及中兵投资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36.22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0.66%,累计成交金额3875.2万元。其中,光电集团增持192.0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0.38%,成交金额为2242.48万元;中兵投资增持144.1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28%,成交金额为 1632.71万元。增持计划实施未达到增持计划金额的50%,基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 可,光电集团及中兵投资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
杰普特: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6 20:18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4] - 以2025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公司总股本95,049,423股,扣减回购账户250,404股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815,587.98元(含税) [4] - 若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 差异化分红原因 - 公司此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450,404股,其中200,000股已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剩余250,404股(占总股本0.26%)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 [3][4]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需差异化处理 [4] 除权除息影响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为0.42元/股,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94,799,019股×实际每股分红0.42元)÷总股本95,049,423股 [5] - 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48.32元/股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47.90元/股,差异化分红对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 [5][6] 法律合规性 - 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7号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