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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1 03:08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 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新接订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1 03:0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新接订单金额增长显著,预计对现金流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3][4] 新接订单情况 - 截至2025年3月31日,2025年第一季度新接订单58,538.3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9.38% [2][4] - 受益于激光器国产替代需求增长和消费级应用领域良好态势,订单规模较快增长 [4] - 公司已履行订单承接内部审批程序,无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5] 订单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 订单履行预计对公司现金流及后续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6] - 订单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订单对相关客户形成重大依赖 [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1 02:5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股东梁金成持有的部分股份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 [1] 本次司法拍卖情况 - 2025年3月11日公司披露股东部分股份将被拍卖提示性公告 [1]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8日14时至2025年4月9日14时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梁金成持有的750万股公司股票(占总股本0.52%)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 [1] - 本次拍卖的梁金成持有的750万股公司股份已流拍 [1]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11 02:50
股东大会相关 -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2025年2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2月22日、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等媒体披露 [1] -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0 - 15、议案17 - 18、议案21 [2]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6、议案8、议案10 - 17、议案20 [2]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8、议案10、议案20,议案8关联股东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议案10、议案20为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2]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2] 授权委托书相关 - 可委托他人代表出席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 业绩说明会相关 - 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 - 17:00举行2024年度科创板集成电路制造环节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就投资者关心问题交流 [5][6][7] - 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5][8] - 参加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傅文彪先生,董事、总经理刘惠然先生,独立董事俞纪明先生,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李凤玲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8] - 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 - 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说明会,公司及时回答提问 [9]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1日至4月17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everdisplay.com提问,公司在说明会上对普遍关注问题回答 [5][10]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1 - 60892866,传真021 - 60892866,邮箱ir@everdisplay.com [10]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10]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1 02:50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相关提案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且符合规定,除提案调整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4][6]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4] - 召开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 [4][8] -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10] 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情况说明 - 提案人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其单独或合计持有58.25%股份,于2025年4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5] - 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调整后的《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提交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不作调整,以上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6] 取消提案及增加提案后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现场会议 - 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14点30分 [8] - 召开地点为上海市金山工业区九工路1333号公司会议室 [8] 网络投票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9] -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为2025年4月21日 [9] -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9] 《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 《公司章程》除部分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1] -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已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本次不作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授权事项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获授权情况下授权董事长为发行H股并上市目的对《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修改,并办理变更审批或备案事宜 [1] - 《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现行章程及其附件相应议事规则同时自动失效 [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04-10 03:24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长期价值的认可,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10 - 15亿元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实施将注销部分股份,以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并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7]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 2025年4月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 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7]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回购股份的目的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7] - 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在36个月内完成,将依法注销未实施部分股份 [7]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7] 回购股份的方式 -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8]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8] - 若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董事会决定终止方案,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8] - 若公司股票连续停牌超10个交易日,复牌后顺延实施并披露 [8] - 公司不得在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及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股份 [9]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实施部分将注销 [10] - 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且不超过15亿元 [12] -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9375万股,约占总股本1.88%;按下限测算,预计不低于6250万股,约占1.25% [12]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 价格不超过16元/股,具体由管理层结合二级市场情况决定 [12] - 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董事会通过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2] - 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2]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公司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12]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若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本总额及结构不变 [13] - 若全部被注销,公司股本结构将变化 [13]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各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 回购资金上限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5391%、4.0740%、6.9756%,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 - 回购有利于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发展 [13] - 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改变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4]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等相关情况说明 - 董事会做出决议前6个月内,相关人员无买卖本公司股份情形,无内幕交易及市场操控行为 [14] 上市公司向相关人员问询减持计划情况 - 截至公告日,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3个月、6个月及回购期间无减持计划,增减持将依规披露执行 [15]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36个月内完成实施,未使用部分将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并履行程序 [15]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 回购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资不抵债,注销股份将通知债权人保障其权益 [15]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 授权经营层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决定方案实施,修改相关文件,调整实施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等 [16] - 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6] 其他事项说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持有人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为B886236828 [19] 信息披露安排 - 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0 03:24
文章核心观点 亨通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6]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 [3]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亨通集团持有公司586,229,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崔根良先生持有公司95,294,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81,524,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3% [4] -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5]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增持目的是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发展 [6] - 增持股份种类和方式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 [8] - 增持规模为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不超过3亿元(含),增持股份数量以实际交易情况为准 [2][9] - 增持价格拟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及二级市场波动择机实施增持 [10]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3][11] - 增持资金来源于亨通集团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不超过2.7亿元的专项贷款,亨通集团已取得银行贷款承诺书 [3][12] - 亨通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13] 其他相关说明 -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5] -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6] - 公司将按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计划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4-10 03:22
文章核心观点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公司将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 批复文件内容 -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1] - 本次发行应严格按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1] - 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交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 公司及保荐机构联系方式 - 发行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755 - 86359868,邮箱qygd@supermask.com [3]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是股票资本市场部,电话0755 - 23835239、0755 - 23835294,邮箱project_qygdecm@citics.com [3]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09 07:09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控股股东联和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8,057,20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8.25%)股份锁定期两次延长,最终至2026年5月28日解除限售 [1][5][6] 控股股东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联和投资承诺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已持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未盈利前,上市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转让,第4和第5个会计年度每年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盈利后,自当年年报披露次日与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 [1] - 发行上市后,若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自相关处罚或裁判作出至股份终止上市前,联和投资不减持公司股份 [2] - 若相关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或减持另有规定,联和投资同意调整锁定期并遵守减持规定;若未履行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未交付则公司有权扣留等额现金分红;违反承诺将承担法律责任 [2][3] - 2023年11月17日,联和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将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8,057,201,900股股份锁定期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8日 [4] 控股股东股票锁定期延长的情况 - 联和投资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8,057,201,900股(占总股本58.25%)股份,原锁定期36个月,2023年11月17日决定延长12个月至2025年5月28日 [1][5] - 联和投资再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将上述股份锁定期再延长12个月至2026年5月28日 [6]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09 07:04
文章核心观点 三安光电公告控股股东三安电子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情况,涉及三安电子及三安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和占比 [2]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三安电子通知,其将质押给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3000万股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3] - 三安电子本次解除质押的部分股份已办理再质押,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及时披露 [3]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 2025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三安电子通知,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手续 [4]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4]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三安电子持有公司12.13823341亿股,占总股本24.33%,累计质押6.024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49.63% [2] - 三安电子及其控股股东三安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4.70456883亿股,占总股本29.47%,累计质押7.306亿股,约占两家所持公司股份的49.6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