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60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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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拟向激励对象10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约9452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7 19:45
股权激励计划详情 - 公司发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6人[1] - 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约为9452万股,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约18.9亿股的5%[1] -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6.25元[1] - 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个月[1] 公司基本财务与市场数据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235亿元[1]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房屋租赁占比50.37%,房地产销售占比49.63%[1]
万通发展(60024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11-17 19:3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5年授予总量94,520,624股,占股本总额5%[1] - 首次授予79,397,324股,占授予总量84%,占股本4.2%[1] - 预留授予15,123,300股,占授予总量16%,占股本0.8%[1] 激励对象 - 数渡科技17名核心管理人员获授48,487,324股[1] - 数渡科技89名技术/业务骨干获授30,910,000股[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2] 限制规则 - 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1%[2] - 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10%[2] 其他规定 - 预留授予对象需12个月内确定,否则权益失效[2] - 激励对象可放弃或减少认购,董事会作调整[2]
万通发展(60024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11-17 19:32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494,910,828.34元,2023年为487,177,935.61元,2022年为422,149,265.25元[4]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7,041,790.27元,2023年为 -390,149,450.33元,2022年为 -323,107,310.52元[4]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176,555,970.37元,2023年末为5,632,633,254.86元,2022年末为6,021,834,029.59元[4]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2442元/股,2023年为 -0.2085元/股,2022年为 -0.1706元/股[4]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8.46%,2023年为 -6.70%,2022年为 -5.04%[4] 激励计划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94,520,624股,占总股本5%,首次授予79,397,324股占比84%、总股本4.2%,预留15,123,300股占比16%、总股本0.8%[2][8]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6人,占数渡科技总人数169人的63%,占上市公司员工总数321人的33%[10]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提交股东大会时股本总额10%,任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25元/股[14][15] - 首次授予部分中,数渡科技核心管理人员获授48487324股,占授予总量51.3%,占总股本2.57%;其他激励对象获授30910000股,占授予总量32.7%,占总股本1.63%[1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9397324股,占授予总量84%,占总股本4.2%;预留授予部分为15123300股,占授予总量16%,占总股本0.8%[16]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17]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比例均为40%、30%、30%[18][19] - 授予和解除限售条件要求公司和激励对象近12个月及上市后36个月内无特定违规情形[20][21][22][23] 未来目标 - 2026年度数渡科技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0万元[23] - 2027年度数渡科技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00万元,2028年度不低于160000万元[23] - 2027年数渡科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00万元,需在12月31日前使PCIe6.0交换芯片达到产品标准和完成量产版本首次生产[25] - 2028年数渡科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60,000万元,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PCIe7.0/CXL4.0交换芯片研发(通道数不少于144)[25] - 2029年数渡科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10,000万元,需在12月31日前完成Scale - up专用协议交换芯片研发(通道数不少于256)和CXL4.0设备控制器研发[25] 其他要点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高级管理人员5名[4][5]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11]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合格及以上、勉强合格与不合格三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60%、0%[26]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30] - 公司需在计划及相关议案获股东大会批准且授予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须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31]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2] -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时,按相应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增发、派息时不做调整[34][3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 激励对象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40]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0]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3] - 若60日内未完成授予等程序激励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43]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43]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变更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45]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披露,通过后终止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披露[46] - 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46] - 公司具有对激励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47] - 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为满足条件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48]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获授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债[49] - 若公司信息披露有问题致不符合授予权益安排,激励对象应返还全部利益[50] -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51]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等),激励计划终止,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52]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正常实施或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变更调整[52][53]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任职,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担任特定职务,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54]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等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被动离职无过错,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注销[54][55]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退休未返聘,未解除限售股票按原计划进行[55] - 激励对象身故,因执行职务身故权益由继承人按原程序享有;其他原因身故,未解除限售股票回购注销[56] - 若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60日内未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59][60] -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62] - 假设2025年12月中旬授予限制性股票,且激励对象均符合条件,首次授予7939.7324万股,预计激励成本48956.63万元,2025年摊销1325.91万元,2026年摊销31005.87万元,2027年摊销11933.18万元,2028年摊销4691.67万元[63] - 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64] - 不考虑激励计划对业绩刺激,股份支付费用摊销会影响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考虑其正向作用,业绩提升将远高于费用增加[64][65]
万通发展(60024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11-17 19:32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94,520,624股,占总股本5%[7][32] - 首次授予79,397,324股,占拟授予总数84%,占总股本4.2%;预留15,123,300股,占拟授予总数16%,占总股本0.8%[7][3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6人,为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层和技术/业务骨干[8][2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25元/股[9][45][4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9][36]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12、24、36个月,每期解除限售比例40%、30%、30%[10][39][40][4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6 - 2028年数渡科技营收目标:2026年不低于60,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120,000万元,2028年不低于160,000万元[55] - 若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完成预留授予,考核同首次;之后完成考核年度为2027 - 2029年[56] - 2027 - 2029年预留授予营收目标:2027年不低于120,000万元,2028年不低于160,000万元,2029年不低于210,000万元[56][57] 实施程序与条件 - 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3] - 自股东大会通过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程序,否则终止[13] - 激励计划实施前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8][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激励对象名单,不晚于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8] 未来展望 - 数渡科技未来三年预计实现国际领先技术产品突破和营业收入爆发性增长[61] 其他 - 公司全力切入以PCIe5.0/6.0 switch芯片为代表的AI算力基础设施核心赛道[20] - 假设2025年12月中旬授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计激励成本48956.63万元[79] - 2025 - 202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分别为1325.91万元、31005.87万元、11933.18万元、4691.67万元[79]
万通发展(600246) -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11-17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12月30日在北京设立,2000年9月22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20年8月18日股票简称变更为“万通发展”[6] - 截至2025年5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33715962Q,法定代表人为王忆会[5] - 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一般和许可项目[5][6] - 前身为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5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6]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文件[10]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9452.0624万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89041.2476万股的5%[14] - 首次授予7939.7324万股,约占股本总额4.20%,占拟授予总数84%;预留授予1512.33万股,约占股本总额0.80%,占拟授予总数16%[14] - 数渡科技17名核心管理人员获授4848.7324万股,占授予总量51.30%,占公司股本总额2.57%[15] - 数渡科技89名技术/业务骨干人员获授3091万股,占授予总量32.70%,占公司股本总额1.63%[1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7] - 首次授予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须在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18]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22]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40%[23]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30%[24]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25元/股[27]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每股6.25元)和前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每股4.76元)中的较高者[28] -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相同[29] - 授予限制性股票需满足多项条件,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30] - 解除限售需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33]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6年度数渡科技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0万元,2027年度不低于120,000万元,2028年度不低于160,000万元[36] - 若预留授予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之前完成,解除限售考核方案和首次授予相同[36] - 若预留授予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之后完成,2027年度数渡科技营业收入不低于120,000万元,2028年度不低于160,000万元,2029年度不低于210,000万元[37]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三档,合格及以上、勉强合格、不合格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60%、0[38]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对象共计106人,为万通发展控股子公司数渡科技核心管理层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47]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47] 其他 - PCIe5.0/6.0 switch芯片市场份额提升,完成公司转型战略目标[53]
万通发展(600246)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11-17 19: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收购数渡科技切入AI算力基础设施核心赛道[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业绩目标 - 2026 - 2028年首次授予考核,数渡科技营收分别不低于6亿、12亿、16亿元[8] - 预留授予不同时间完成,对应考核年度及营收目标不同[9]
万通发展(600246) -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1-17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8月29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A股,9月22日在上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90,412,476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890,412,476股,均为普通股[5][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15日内答复[23]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高违规行为可请求起诉[26] 融资与资产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年度股东会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70]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1]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82] 报告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9]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0]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00] - 申请再融资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 正常情况下,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102]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修改章程或经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0]
万通发展(6002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9: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6][7] 临时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12] 通知与披露相关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12] 其他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表决权相关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请求委托代为出席股东会并行使相关股东权利[2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会议信息并同步披露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41]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6]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撤销[26] - 自决议作出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26]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26] - 法院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26] - 公司应按规定对法院判决或裁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28]
万通发展(6002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7 19:31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超三分之一[4] 融资决策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半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9]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9] -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11] 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一日发出书面通知[12] - 临时会议通知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2]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方式召开[14]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4][5]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不能履职时按规定由他人履职[4][10] 会议召开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召开[16] 董事表决 - 董事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三种意向[20] 提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赞成生效[21]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特定通过条件[22]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可形成回避表决决议[22]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3]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8] 表决限制 - 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17]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17] 规则说明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相关规定执行[30]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规则经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0]
万通发展(60024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1-17 19:30
公司治理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第九届监事会履职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2]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事项[2] 公司基本信息 - 2000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412,476元[5]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股份总数为1,890,412,476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90,412,476股[7]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限制[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8][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等[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等[1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等[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9] - 董事会对购买出售资产等交易有相关权限规定[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7]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38]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等不同阶段分红比例规定[39]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4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