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6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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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集团(600252)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8:32
财务业绩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159亿元,同比下降24.84%[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27亿元,同比下降11.03%[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8.87万元,同比下降133.19%[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2.00万元,同比下降90.69%[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70.87万元,同比下降164.71%[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32.70万元,同比下降111.93%[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6亿元,同比增长15.49%[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31元,同比下降132.98%[2]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33元,同比下降90.63%[2]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0.16%,同比减少0.65个百分点[3]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公司122,928,4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6%[11] - 公司于2024年3月和5月分别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区间由不低于15,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20,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0万元[11] - 截至2024年9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2,928,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79亿元[11] - 公司于2024年9月和10月审议通过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回购股份总数的2/3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1/3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2]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90%,为第一大股东[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广西广投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2%,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者存在一致行动关系[9]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44%[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个人股东钟振鑫持股1.13%[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0.99%[8]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部分为基金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8] 子公司情况 - 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本期欠付款本金及欠付款本金利息合计11,983,500.00元[1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累计支付收储补偿价款及欠付款本金利息共计418,142,982.59元,其尚欠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欠付款本金396,000,000.00元以及对应期间内欠付款本金的利息[13] - 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瀛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纳米炭铁混悬注射液"于2024年8月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顺利通过了伦理审查并收到了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正式批件,标志着纳米炭铁正式进入II期临床试验阶段[14] -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规格:50mg)《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14] - 公司控股孙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过程中因独家销售代理权等事项产生的诉讼纠纷案件,2024年7月收到吉林省高院终审判决[15] - 公司控股孙公司莱美医药与海悦药业因签订《他达拉非片中国区授权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2024年8月收到长春市中院二审判决结果[15] - 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与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纠纷一案,2024年8月收到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16] 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货币资金为35.66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52亿元,应收账款为5.87亿元,其他应收款为8.19亿元,存货为7.68亿元[17][18]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短期借款为10.37亿元,长期股权投资为4.99亿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11.98亿元,固定资产为13.98亿元[17][18] - 公司2024年9月30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显示,资产总计为114.12亿元,负债总计为57.98亿元[17][18]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9.27亿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11.47亿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费用为5.33亿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为2.36亿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0.78亿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0.33亿元[21]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亿元[22] - 2024年前三季度少数股东损益为-2.04亿元[22] - 2024年前三季度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为23.79亿元[22] - 2024年9月30日应付账款为5.25亿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4.02亿元[24]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49.94万元[24]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7.24亿元[24] - 2024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0.29亿元[25] - 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01亿元[25] - 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68亿元[25]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5.81亿元[25] - 2024年前三季度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5,171.38万元[25] - 2024年前三季度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340万元[25] - 2024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0.48亿元[25]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10-29 18:28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9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辞职的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恒集团")董事会分别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王祥勇先生和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王海润先生的书面辞职信。具体情况如下: 1.王祥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 问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担任公司子公司广西田七家化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职务。 2.王海润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其仍担任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风控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重庆莱美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
2024-10-22 17:55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88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莱美隆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 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的全 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莱美药业本次为莱美隆宇提 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莱美药业为莱美隆宇实 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莱美药业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莱美 隆宇拟向成都银行股份 ...
中恒集团(600252) -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0-22 16:43
业绩说明会基本信息 - 活动形式为网上,时间是2024年10月18日,地点在上证路演中心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杨金海,财务负责人戈辉,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王祥勇,独立董事李俊华 [2] - 累计收到并回复投资者提问6条,回复率100% [2] 市值管理举措 - 通过完善治理、强化经营、新品研发、资本运作等做好价值创造工作,建立透明信息披露机制,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双向交流做好价值传递工作 [2][3] - 2024年以自有资金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22,928,43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616%,累计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110,029.03元,其中81,952,291股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剩余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 - 2024年分派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34,088,450.54元,分红比例超35%,上市至今累计分红近30亿元 [3] 战略规划 -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关键一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力争实现市值、品牌、形象全面提升 [3] - 以医药制造为主线,深化拓展健康消费、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业务,坚守“强链条、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发展思路,强化科技引领与投资赋能双轮驱动,打造明星产品梯队,力争成为全国心脑血管领域临床解决方案药械头部企业、医药健康产业综合性标杆企业 [3] 医药制造板块发展规划 - 坚持“强链条、增品种、提品质和创品牌”思路,聚焦心脑血管疾病领域核心资源,培育新的特色专科治疗领域 [4] - 纵向延伸产业链上下游,上游关注中药饮片配方颗粒、研发类CXO、相关原料药等,下游拓展医药商业流通配送企业;横向拓展产品管线,通过并购等方式获取具备销售渠道优势的品类产品 [4] - 十四五期间进行结构调整和资产优化,突出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4] 研发方向与新产品 - 围绕医药产业重点技术领域开展中药创新药和三七系列产品开发,以及化学药、健康食品和日化用品的科技创新与开发等,加强药品、产品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开展现有品种二次开发等科创工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4] - 2024年上半年子公司多个产品获相关证书,丰富产品线,提升市场竞争力 [4] 食品和日化新品 - 健康消费板块开展药食同源等项目研究,2024年上半年实现14款创新产品市场投放 [5] - 日化美妆板块开发出品液洗家清类产品30个SKU产品,双钱产业与田七家化两大品牌参加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 [5] 乡村振兴举措 - 旗下双钱产业深入乡村振兴驻点,对三团村肾形黑豆深度加工,推出“双钱黑豆乳” [5]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0-15 17:54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8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截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2,928,4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616%, 1 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9,110,029.03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83)。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和 2024 年 10 月 15 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 ...
中恒集团: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5 17:54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4)第 5052-4 号 致: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覃锦律师、刘卓昀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 作为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或"会议")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并审查了公司 提供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承诺:其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 见所必须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本律师已证实书面材料的副本、复印件与 正本、原件一致。 基于对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广西梧州中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5 17:54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8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100 号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72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37,291,07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1.1633 | | 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1. 议案名称:《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用途的 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0-10 17:03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85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 果及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15:00-16: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15:00-16: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至 10 月 17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告
2024-10-08 17:07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8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储控股孙公司土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 年 9 月 27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恒集团")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中恒制药") 收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 支付的本期欠付款本金及欠付款本金利息合计 11,983,500.00 元。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肇庆 高新区土储中心提出的延期支付事项(即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清偿全部 债务),并同意控股孙公司就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拖欠的补偿款本金、利息及违 约金、土地抵押合同等事项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中恒制药分别 收到肇庆高新区土储中心支付的欠付款本金及欠 ...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024-10-07 16:40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英文名/拉丁名:Cefpodoxime Proxetil for Suspension 剂型 口服混悬剂 注册分类 化学药品 规格 50mg(按 C₁₅H₁₇N₅O₆S₂计) 包装规格 6 包/小盒、9 包/小盒、12 包/小盒、18 包/小盒 通知书编号 2024B04275 原药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174112 申请内容 其他:申请将原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重庆科瑞制药(集团) 有限公司变更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 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 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 许可持有人由"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重庆市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石支路 2 号)"变更为"重庆 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玉马路 99 号)",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 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转让的药 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 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 上市许可持有人 名称: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