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
搜索文档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
2025-12-15 19:02
人员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管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或更新信息[2]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4]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5] 违规处理与减持披露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6]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7] 离婚股份减持 - 因离婚分割股份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8]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5 19:02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董事和高管人选等[6] - 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3] 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职责与程序 - 主要职责包括提建议、拟定标准程序等[7] - 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等[10]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3]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过半通过[14]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20]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2-15 19:0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3]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5] 登记制度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实行登记制度[7] - 登记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9]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需保存至少10年[12] 报送要求 - 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0]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4] 违规处理 - 未遵守保密义务公司将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经济损失[14] 制度执行 - 违反本制度与其他文件不一致或未尽事宜按其他文件及法规执行[1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记录要求 - 内幕信息事项应一事一记记录知情人档案[20]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20]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5 19: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5] - 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5]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成员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员表决[19]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可通讯表决[21] 记录与细则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28] - 细则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30][17]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2-15 19:02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3] 部门设立与职责 - 设立专门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指导[7] - 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12] 报告机制 - 内部审计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年度结束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执行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17]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5 19:0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务[4]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4] - 应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有违法犯罪或违规记录者不得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5]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23]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2]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5]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5]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披露[37]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办理披露事宜[34]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8]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负责解释[43][44]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12-15 19:0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以及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利益一致的公共关系,实现公司 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 的《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 一步了解和认同;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修订) 第一章 总则 重要提示:若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任何差异或者不一致,请以中文版本为准。 第六条 公司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 ...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5 19:0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要提示:若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任何差异或者不一致,请以中文版本为准。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 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 (二) 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 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须公开披露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1 第一条 为加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为"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为"证监会 ...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5 19:0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重要提示:若中文版本与英文版本有任何差异或者不一致,请以中文版本为准。 第一条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ESG(环 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及其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 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及ESG相关的战略、政策和工作机制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 ...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2-15 19:0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 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或挪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