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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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600299) - 安迪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04-16 16:03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5-020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 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0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 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 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 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安迪苏(600299) -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04-16 16:03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股票简称:安迪苏 股票代码:600299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四月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 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 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1- ...
安迪苏(60029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4-16 16: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四月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接受蓝星 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安迪苏")的委托, 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
安迪苏(60029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4-16 16:02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目 | 录 1 | | --- | --- | | 声 | 明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一、保荐人名称 3 | | |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3 | | |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5 | | | 四、发行人情况 5 | | |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12 | | | 六、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3 |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事项 15 | | 第三节 |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6 | | 第四节 | 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18 | |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18 | | | 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9 | | |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逐项查证 20 | | |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 ...
安迪苏(60029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6 16:0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 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 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按照 ...
安迪苏20250306
2025-04-15 22:30
纪要涉及的行业或者公司 - 公司:阿尼苏集团、爱迪苏(推测为同一公司不同表述) [1][7]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 **核心观点1:2024年阿尼苏在安全绩效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 论据:第四季度TRR2为0,使2024年全年TRR2降至0.1,为历史最优水平;荣获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杰出企业大奖;提供一站式动物营养解决方案,创立独特市场领导地位,巩固领先优势 [2] - **核心观点2:不同行业线业务有增长** - 论据:2024年是Messiaenline业务的纪录年,DCO业务产生巨大增长;Adiseo扮演市场领先角色,产品收入两倍增长,产品增长环境比去年大幅提升 [3] - **核心观点3:北美有增长优势,中国市场有挑战也有进步** - 论据:北美增长有继续优势;中国市场存在挑战,但中国策略成功进步,经历两位数收入增长,Aqua强大增长及飞行性生产业强劲表现阻挡了中国货币条件负面影响 [4] - **核心观点4:公司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 论据:价格竞争增加计划通过多种措施实施;股票利润增长9个基点到9%,户口位置自2024年12月31号至1.265亿CNY,比2023年12月31号增长260亿CNY [5][6] - **核心观点5:关键战略项目进展良好** - 论据:所有战略项目安全表现卓越,TRR为零;福建泉州固体氮酸工厂取得技术设计批复;江苏南京特种产品饲料添加剂工厂项目竣工并试生产;欧洲特种产品产能扩充和优化项目建设完成,产能爬坡加速;南京工厂废水处理再利用项目关键设备安装启动,预计2025年6月试生产;关键繁储动物产品止花生产过程项目预计2025年三季度试生产 [7] - **核心观点6:有私人投资助力发展** - 论据:最高3亿美元私人投资2024年开始准备,目标是2025年底和早期2026年之间投入不超过16.5亿美元相对资金(约115亿美元CNY)用于加利西欧和阿迪西欧合作投资,助力全球第一家生产厂进一步发展 [8] - **核心观点7:2025年业务展望良好** - 论据:安全和可持续性是管理重点;市场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加剧但需求稳定;对单三产品采取积极价格管理战略;中国和欧洲双生态平台优化全球供应网络;继续高效开展主要应用项目和成本节省举措 [8][9]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2024年全年未经审计结果公布,全年审计合并账目预计2025年2月底提交董事会审批 [1] - 产品A和产品E的价格在2024年后回升 [3]
安迪苏(600299) - 安迪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31 18:0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通讯表决召开[2] - 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9人参加[2]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说明》9票同意通过[3][4] - 《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回避,8票同意通过[5][7][8] - 《2025 - 2027年中期激励计划的公司整体目标》关联董事回避,8票同意通过[9][10][11] - 《调整提名委员会委员》9票同意通过[12][13] 人员调整 - 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臧恒昌、郝志刚、董大川、刘昕和林兆荣[12]
安迪苏(600299) - 安迪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24 19:30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3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575人,持股2335524078股,占比87.0846%[2]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监事3人出席1人[3] 议案表决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同意票2332621490,比例99.8757%[4]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同意票2332852490,比例99.8856%[4] -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同意票2332795930,比例99.8831%[5] -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同意票2332785290,比例99.8827%[6]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同意票2332118290,比例99.8541%[6] - 续订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议案同意票2332251730,比例99.8598%[7] -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议案同意票2331957230,比例99.8472%[8]
安迪苏(600299)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3-24 19:3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 - 2025年2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股东大会[6] - 2025年2月28日,公司刊登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 股东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股份2300196261股,占比85.7674%[8]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573名,代表股份35327817股,占比1.3173%[8] - 中小投资者574人,代表股份35344917股,占比1.3179%[9]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共575人,代表股份2335524078股,占比87.0846%[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2332621490股,占比99.8757%[12]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2332852490股,占比99.8856%[13] - 《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同意2332795930股,占比99.8831%[14] - 《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同意2332785290股,占比99.8827%[15]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同意2332118290股,占比99.8541%[16][17]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1939129股,占比90.3641%[17] - 《续订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议案同意2332251730股,占比99.8598%[18] - 《续订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2072569股,占比90.7416%[18] -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议案同意2331957230股,占比99.8472%[19] -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1778069股,占比89.9084%[19]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同意2332650830股,占比99.8769%[20][21]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32471669股,占比91.8708%[21]
安迪苏(600299) - 安迪苏关于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2025-03-19 17:00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3月24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1]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1] 投票提醒服务 - 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2] - 上证信息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2] 投票方式 - 投资者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按手册提示步骤直接投票[2] - 遇拥堵仍可通过原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