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蓝环境(6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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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瀚蓝环境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1] 数据表现 - 首次披露前20交易日,瀚蓝环境股价涨幅6.03%,剔除因素后涨跌幅9.27%、8.56%[1] - 同期上证综指跌幅3.24%,万得环保行业指数跌幅2.54%[1] - 剔除因素后股价累计涨跌幅未超20%,未构成异常波动[1][2]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通过瀚蓝香港私有化粤丰环保,现金支付不新增股份[2] 业绩总结 - 2023年交易前每股收益1.75元/股,重组后2.16元/股,增23.43%[2] - 2024年1 - 6月交易前每股收益1.09元/股,重组后1.29元/股,增18.35%[2] 其他新策略 - 加强与标的公司业务协同提盈利能力[3] - 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2024 - 2026)》[5] - 相关方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履行作承诺,按新规补充[5][6][7]
瀚蓝环境: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 若全部购股权未行权,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92.77%股份;除李咏怡部分外全行权,将持有92.78%股份[4] - 瀚蓝香港向计划股东按4.90港元/股、购股权持有人按0.51港元/份支付现金对价[9] - 若全部购股权未行权,交易总价约1,109,059.50万港元;部分行权,总价1,109,937.50万港元[9] 资金安排 - 公司拟通过瀚蓝固废与高质量基金向瀚蓝佛山增资,再由瀚蓝佛山向瀚蓝香港增资支付对价[5] - 需完成向瀚蓝(佛山)注资46亿元人民币[13] - 高质量基金需注资20亿元,瀚蓝固废需注资26亿元[20] - 公司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10] 交易条件与审批 - 计划需获占不少于75%计划股东于法院会议批准,股东特别大会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票通过特别决议案[14] - 截至监事会召开日,部分先决条件已达成,其他在推进中[13][18] - 要约人保留部分豁免条件权利,部分条件不会获豁免[16] 协议与责任 - 公司将与相关方签署《不可撤销承诺及保证契据》等协议[21] - 粤丰环保大股东致计划失效,60日内向瀚蓝香港赔偿3亿元;瀚蓝香港未按要求操作,60日内向粤丰环保赔偿3亿元[19][20] 其他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由周伟明主持,相关议案表决全票通过[1] -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日起十二个月,可自动延长[22] - 本次私有化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24]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4-11-20 21:44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 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 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私有化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进过程中,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明确要求本公司应以其他方式解除质押股份注销限 制的,本公司将尽合理商业努力与上海实业商讨,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解除股票质押的相关安排。"在臻达切实履行承诺的情形下,本次交易主要交易 对方所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审阅报告
2024-11-20 21:44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营业总收入为7,763,542,571.85元,2023年度为17,034,728,240.15元[5] - 2024年1 - 6月营业总成本为6,383,139,351.07元,2023年度为14,744,380,156.04元[5] - 2024年1 - 6月净利润为1,209,887,585.41元,2023年度为2,130,939,308.46元[5] 财务数据对比 - 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合计3,830,228,162.46元,2023年12月31日为3,328,522,987.32元[63] - 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886,481,291.67元,2023年12月31日为5,303,461,541.66元[66] - 2024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小计684,715,191.68元,2023年12月31日为692,939,695.83元[78] 业务收入成本 - 2024年1 - 6月主营业务收入75.9950516808亿美元,成本49.5470817752亿美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6.245646694亿美元,成本118.4895850169亿美元[144] - 2024年1 - 6月供水业务收入4.8571658999亿美元,成本3.8027800896亿美元;2023年度供水业务收入11.1019200301亿美元,成本8.6482282179亿美元[144][145] - 2024年1 - 6月固废业务收入35.8553690698亿美元,成本18.697526082亿美元;2023年度固废业务收入66.9065384751亿美元,成本37.8112541845亿美元[145] 公司股权结构 - 佛山市南海瀚蓝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1000万元,直接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100%[169] - 佛山瀚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0万元,直接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100%[169] - 佛山市南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97.5万元,直接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100%[169] 合并情况 - 2023年新增合并瀚蓝数字科技(佛山)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合并期间从2023年不同月份至2024年6月[167] - 瀚蓝智能装备(佛山)有限公司2023年9月 - 2024年6月新增合并,瀚蓝(佛山)工业处置有限公司2023年1月 - 2023年2月减少合并[168]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交易信息 - 本次交易标的为22.63亿股标的公司股票和225万份有效购股权[1] - 交易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5] 债券与股份 - 上海实业2023年10月5日认购16.37亿港元可交换债券[2] - 上海实业有权以债券交换2.44亿股粤丰环保股份[2] - 臻达以3.71亿股粤丰环保股份为上海实业提供质押担保[2]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保密措施 - 公司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1] - 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1] - 与中介机构分别签署《保密协议》[1] - 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2] - 交易方案环节遵守保密义务[2] 合规检查 - 重组报告书通过后查询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2] 合规情况 - 采取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无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信息情况[2] - 公司及董监高无利用信息买卖股票及内幕交易情形[2] 说明时间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4]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4-11-20 21:44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分析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估值分析方法与估值分析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 分析结论的公允性的说明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 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 从香港联交所退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联评估"或"估值机构")作为本次交易的估值机构,中联评估以 2024 年 6 月 30 日为估值分析基准日,并出具了《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粤丰环保电力有 限公司收购价格合理性分析报告》(中联析报字[2024]第 4164 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董事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估值分析资料后,对 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
瀚蓝环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瀚蓝环境拟通过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为现金收购[2] 其他情况 - 交易完成前后控股股东为佛山市南海供水集团,实控人为南海区国资局[2] - 交易未导致控制权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2] - 交易完成后大股东及业务构成无较大变化[2] - 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2] - 报告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5]
瀚蓝环境: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11-20 21:4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私有化粤丰环保使其退市[1] - 2023年8月瀚蓝固废收购厦门新源40%股权[2] - 2024年6月瀚蓝固废收购瀚蓝常山30%股权至100%控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