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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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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责任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8] - 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8] - 股份或控制权等变化应告知并配合披露[9]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季度报告1个月[20] - 业绩大幅变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业绩预告[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超10%或特定金额需披露[25]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超50%且超5亿元需披露[28] 重大风险与关注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30] - 部分人员无法履职、股东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关注[30][32] 信息披露流程与要求 - 重大事件在最先发生时点履行披露[33]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有相应步骤[38][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等违规有相应处罚措施[45][46][4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按规定执行[52]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一名时不适用[2][3] - 股东累积投票权总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7] 选举方式 - 董事候选人多于规定人数应差额选举[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5] 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得票超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8] - 差额选举按得票多少且超二分之一确认当选[9] 后续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分情况二次选举[8][9] 实施时间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投资决策 - 主营业务内单个投资项目1亿元以下由总经理会议审议报董事会备案,1亿以上报董事会批准[5] 举债权限 -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65%以内总经理有权决定举债,贷款后不得高于65%[5] 会议规则 - 总经理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正副总经理同意且总经理未反对[11] - 会议至少提前一日通知,方式为专人或邮件[11] - 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正副总经理一人一票[11]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长期[13] 报告提交 - 每月15日内提交上月财务及资金运用报告[15] - 季度15日内提交重大合同等情况报告[15] - 半年及年度20日内提交生产经营回顾总结[15]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6月修订[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1] 信息保密 - 公司相关人员在报告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信息[6] - 公司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经审核和法定代表人批准[7]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违规需担责[9] 信息报送 - 公司向特定对外信息使用人报送定期报告相关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7] - 每份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仅涉及一项内幕信息,应分别报送备案[1] 材料保管 - 公司证券部统一保管相关材料,保管期限为10年[7] 内幕信息 - 与上市公司关系包括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多种类型[1] - 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填写如商议、签订合同等[1] - 内幕信息获取渠道包括会谈、电话等[25]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六项原则[2][3] 内部控制评价层面及职责 - 分为管理层自查、审计委员会检查监督、董事会评价三个层面[3]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审批评价报告[6]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评价工作,审议评价报告[6] - 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日常运行和自我评估,审批方案和报告等[7] - 审计办执行检查监督,编制评价报告,沟通审计情况等[8] - 内审部是自我评估执行部门,编制方案、开展工作等[7] 内部控制工作流程 - 年初内审部确定重点业务,编制自我评估工作方案[10]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 - 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14] - 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20] 报告相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年度财务报告时需对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7]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17] - 若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或指出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17] - 专项说明应包含所涉事项基本情况、对内控有效性影响程度等内容[17] - 披露年报时披露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和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17]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9] - 与新法规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管理制度(2025 年 6 月修订) (一)组织公司战略管理体系的搭建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战略管理,更好地整合优势资源,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公司 的持续稳步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一)审批公司战略规划相关议案; (二)对与战略规划相关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总经理会议的职责权限 (二)组织制订战略规划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三)负责将公司战略规划转化为年度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章 战略管理体系 第五条 战略管理体系包括战略研究、战略规划、战略解码、战略执行和战略评估五 个环节,其中: (一)战略研究:开展公司内外部环境的深入研究与调查,把握趋势、洞察机会,为战 略规划提供探索性建议。 (二)战略规划:结合战略研究,开展面向中长期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核心业务和职 能支撑战略规划。 (三)战略解码:依据公司战略规划转化为可执行、可量化、可追踪 ...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指垫付费用等[3]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提供资金[7] 违规处理 - 控股股东等违规侵占公司利益应担赔偿责任[9]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应处分或罢免责任人[10] 资金监控 - 财务负责人应监控资金,拒绝关联方侵占指令并报告[10] 清偿与审计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有规定[11]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12]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审计费用 - 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上下变动超20%(含20%)需关注[5] - 选聘成交价低于基准价20%(含20%)需关注[5]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5] 聘任期限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8年,延长后不超10年[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3]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11] - 选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条件[7]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审计办拟定方案等[11]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应公示结果[12][13] - 公开选聘应细化评价标准,重点评价质量管理水平和审计费用报价[13][14]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5] - 公开选聘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5]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选聘时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6]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解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解聘应及时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17]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交易原则与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3] - 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投机套利[5] - 境内外子公司交易分别遵循特定金融机构和当地法规[5] 资金与额度管理 - 公司需有匹配自有资金,按批准额度交易,控制资金规模[7]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交易预计审议,额度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10] 信息披露与止损 - 已交易金融衍生品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标准应及时披露[17] - 套期保值业务亏损需重新评估并披露情况[17] - 财务部会同业务执行单位制定止损方案并执行[17] 业务管理与风控 - 参与人员须遵守保密制度,操作和相关人员应相互独立[19] - 公司应建立健全交易业务管理机制,及时结算[21] - 出现紧急事件启动应急机制,业务重大风险及时汇报[21] - 预计损失达标准向董事会提交报告和方案,综合应对[21] 责任与实施 - 违规开展业务将追究相应责任[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3]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9:17
公积金与分红 -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提取,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股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5] - 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分红披露与表决 - 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红不达标需详细披露[13] - 未按政策分红,方案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 - 按持股区间披露表决结果,1%以下分两类[14]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17] - 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17]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