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葡股份(60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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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通葡(60036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0:3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1]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1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4] 任职限制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7]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26]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9]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3] - 公司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工作日内报送决议和纪要备案并公告[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33] - 规则与法律等相悖按法律执行[33] - 通化葡萄酒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通过本规则[34]
ST通葡:2024年报净利润-0.5亿 同比增长31.51%
同花顺财报· 2025-04-29 00:38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报告期指标 | 2024年年报 | 2023年年报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年报 | | --- | ---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200 | -0.1700 | 29.41 | -0.1300 | | 每股净资产(元) | 0.67 | 0.72 | -6.94 | 0.78 | | 每股公积金(元) | 0.95 | 0.92 | 3.26 | 0.86 | | 每股未分配利润(元) | -1.24 | -1.13 | -9.73 | -0.96 | | 每股经营现金流(元)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8.69 | 8.59 | 1.16 | 8.21 | | 净利润(亿元) | -0.5 | -0.73 | 31.51 | -0.52 | | 净资产收益率(%) | -16.99 | -23.63 | 28.1 | -14.85 | 数据四舍五入,查看更多财务数据>> 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 11868.75万股,累计占流通股比: ...
ST通葡(600365)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5-04-29 00:07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531,540,520.61元,实收股本427,400,000.00元,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 - 2024年净利润为-49,882,106.60元[2] 未来策略 - 加强渠道、品牌与产品建设,开展活动[3] - 发挥电商优势,扩大产品覆盖范围并延伸领域[4] - 各部门制定预算,采购竞标,规范运作化解遗留问题[4] 现状评估 - 业务、资产独立,内控体系运行良好[5] - 产品及服务无重大变化,未弥补亏损不影响持续经营[5]
ST通葡(600365)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担保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9 00:07
违规担保 - 违规担保金额8209.25万元,占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7.72%[7] - 2017年1月16日,时任实控人私自签2亿元借款协议[8] - 2020年1月14日,大连嘉得累计拖欠本金2亿、利息6936.99万元[8] - 2023年5月4日,仲裁裁决大连嘉得偿还本金2亿及利息10573.2万元等[9] - 公司在大连嘉得不能清偿的20%范围内担责[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违规担保未实际执行[10] 预计负债与诉讼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计提预计负债8209.25万元[7] - 2024年4月1日,公司起诉原实控人索赔7075.43万元,法院已受理未开庭[7][10] 其他金额 - 涉及金额为4150万元[12]
ST通葡(600365)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4-29 00: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9年1月27日注册登记,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000702312420U[3] - 公司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2740万股,每股面值1元[4]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4月28日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修订后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及变更[3] - 修订后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 修订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增加经理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4] - 修订后发行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4] 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8000万股,200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发行社会公众股6000万股(A股)[4] - 2015年5月31日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2015年9月29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20000万股(A股)[5] - 2022年7月1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2540万股(A股)[5] - 2023年5月29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200万股(A股)[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274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740万股[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董事会作出财务资助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存在相关限制[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8]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违法违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起诉[12]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3] - 董事等执行职务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特定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起诉[12] -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特定股东可起诉[13] - 公司全资子公司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特定股东可按规定起诉[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即5人)等情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0][21]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22][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22][23]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2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3] - 董事会等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前提出临时提案[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4]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6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63]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68][6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提前30天通知[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70]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况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7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72]
ST通葡(600365)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9 00:07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临2025-01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 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634.41万元,明细如下表: | 类别 |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万元) | | ---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4.34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54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损失 | 305.68 | | |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 23.81 | | | 商誉减值损失 | 7.03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 ...
ST通葡(600365)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9 00:07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收入总额46302.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106.92万元[2] - 2024年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客户119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2] 人员与资质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40人[1] 风险保障 -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2] 监管情况 - 事务所近三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30名从业人员受行政22次(21次不在本所)、自律6次(均不在本所)[3] 审计相关决策 - 2025年1 - 2月审议通过变更北京德皓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4] - 2025年4月28日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8]
ST通葡(600365)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9 00:07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岩、杨强、魏良淑及董事王军、 吴玉华 5 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会计资格(注册会计师)的独立董事程岩担 任。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 年度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通化葡萄酒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1、2024 年 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报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就 2023 年年 报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2、2024 年 4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 ...
ST通葡(600365)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9 00:07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解释第 17 号》。《解释第 17 号》规 定,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 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 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 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 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 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
ST通葡(600365) -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9 00:07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 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0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