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6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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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30 18:4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行为,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和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下简称 "证券相关法规及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1.2 董事会是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机构,应确保内幕知情人 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知情人的档案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证券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 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管理部门(董事 会办公室)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 体、股东的接待、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8:4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部长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制订公司(年度和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 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1 产抵押、对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0 18:4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高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8:49
股东会议事规则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30 18:4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并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 关事务的,由董事会秘书或根据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规定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人员行使。 第四条 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并设立证券事务部作为董事 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董事会应在其离职后三个 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10-30 18:4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 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工作组成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30 18:49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 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三)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 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 盖公司及二级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 务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8:4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湘潭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 关情况。 第一章 总则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 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8:49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 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不得私 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 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 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0 18:49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必须经过股东会等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其他相关法律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纵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 1 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获取不正 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 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 整改进展情况。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