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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6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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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600416)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7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第八届董事会根据2024年12月31日会议决议召集[4] - 2025年1月1日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股权登记日为1月9日[4]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6日14点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5]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529,096,788股,占比39.9196%[8]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525名,代表股份101,985,408股,占比7.6947%[8] -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527名,代表股份104,761,498股,占比7.9041%[8]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0%[10][11][12][13] - 中小股东对相关议案表决中,同意股数占比44.0799% - 48.1694%[14][16][17][19][20]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占比91.0080%[15] 董事选举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631,082,196股[13][14] - 张越雷等6名候选董事获票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均超94%[23][24][25] - 陈共荣等5名董事获票占比超95%,中小股东同意占比超70%[13][27][28] 议案类型及结果 - 议案(1)至(1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比例通过[29] - 议案(11)至(14)为普通决议议案,需二分之一以上比例通过[29]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9][30]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17 00:00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 临-008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30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31,082,19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7.6142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越雷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1-09 00: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月16日下午2点在湖南省湘潭市湘电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6] - 本次股东大会纳入表决范围的内容共14项议案[8]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在1月16日交易时段内投票,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9] 股票发行 - 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39,762.19万股[22][25]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23]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25] - 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200,000.00万元[27] - 募集资金拟用于航空电气系统等3个项目[27]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28] 报告编制 - 编制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30] - 编制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32] - 编制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34] - 根据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使用情况编制相关报告[36] 其他事项 - 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50]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51] - 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文件[53] 人员安排 - 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56][68] - 董事会提名陈共荣等3人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68] - 推荐黄晶、谢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73] - 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73]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1 00:0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湘电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越雷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 8 名,实参会董事 8 名,出席董 事占应出席董事人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其中非独立董 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经股东提名,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 同意提名张越雷、王大志、舒源、刘海强、张惠莲、张亮 6 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张越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 临-001 湘潭电机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1-01 00:0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部长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办公 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和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 1 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的方案; (八)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1-01 00:0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聘选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考核制度,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和专业性,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 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工作小组成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三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1-01 00:0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年1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党建工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军工特别条款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 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 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9〕209号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 立,在湖南省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91430300717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01-01 00:00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4]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4] 会议通知与提案 - 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至少用两天[6] - 收到提议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15] 资料保存与规则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以上[23] - 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5] - 未尽事宜参照《董事会议事规则》[24]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1-01 00:0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湘潭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 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 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证监会 ...
湘电股份(600416)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1-01 00:00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湘 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并在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 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 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