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60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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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杭萧钢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2 19:1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原则上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1]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因不符条件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17] -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3] 其他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9]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2 19:13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可触发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 会议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其他规定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出席股东大会[1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不得拒绝[21]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他人主持[16][17]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应作报告[17] - 股东大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0]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0]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2]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交由经营管理班子实施[24] - 监事会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办理的事项[24]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内容违法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24]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及损害其权益[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24] - 公告等信息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6]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 规则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相悖时按后者执行[26] - 董事会负责规则制订、修订及解释[26] - 规则作为章程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施行[26]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8 17:25
公司决策 - 杭萧钢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7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杭州智造增资18000万元[2] - 增资后杭州智造注册资本从60000万元增至78000万元[2] - 《关于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全票通过[2]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关于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024-08-08 17:25
增资情况 - 公司拟对杭州智造增资180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从60000万增至78000万,仍持股100%[2][3][5] - 计划归还6000万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增资实缴[3]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3月杭州智造营收为0,净利润 - 371338.65元;2023年营收为0,净利润 - 124596.95元[6]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628049460.58元,净额590969090.12元;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5088717.01元,净额391340428.77元[6] 其他要点 - 增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2][3] - 增资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风险[7]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8-08 17:25
资金使用与归还 - 2024年2月1日公司用1.8亿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 - 2024年8月7日提前归还6000万至专项账户[2] - 截至披露日已归还6000万,剩余12000万未还[2] 资金用途 - 提前归还的6000万用于杭州智造1.8亿增资实缴[2] - 剩余12000万到期前归还用于相关项目[2]
杭萧钢构: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31 18: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15年5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4月29日决定回购注销145,002股未解锁限制性股票[8] - 因原激励对象胡迎祥离职决定回购注销[9] - 回购价格由2.49元/股调整为1.22781元/股[11] - 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11] 后续安排 - 2024年4月30日披露回购注销及减资通知债权人公告[12] - 公示期未收到债权人申请[12] - 已开设回购专用账户并递交申请[12] - 预计2024年8月5日完成注销[12] - 注销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2]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4-07-31 18:14
| 回购股份数量 | 注销股份数量 | | 注销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5,002 股 | 145,002 | 股 | 2024 | 年 | 8 | 月 | 5 | 日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24-04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胡迎祥先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根据《杭萧钢构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胡迎祥先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45,002 股 ...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关于全资子公司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2024-07-24 15:5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杭萧与芜湖经开管委会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 业绩相关 - 征收补偿费用不低于13600万元,2024年8月10日前支付首笔5000万元[6] 未来展望 - 征收事项预期对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4]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7-08 17:22
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 单银木持股904,713,764股,占总股本38.19%[2] - 单际华持股14,904,900股,占总股本0.63%[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19,618,664股,占总股本38.82%[4] 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 单银木累计质押425,190,000股,占其持股47.00%,占总股本17.95%[2] - 2024年7月8日单银木63,360,000股质押展期购回,展期后2025.7.6到期[2] - 2024年7月单银木补充质押13,610,000股,2025.7.6到期[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累计质押425,190,000股,占持股46.24%,占总股本17.95%[4]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6-24 17:06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单银木持股904,713,764股,占总股本38.19%[2] - 单际华持股14,904,900股,占比0.63%[5]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19,618,664股,占比38.82%[5] 股份质押 - 单银木累计质押411,580,000股,占其持股45.49%,占总股本17.37%[2] - 2024.6.21单银木补充质押6,850,000股,占其持股0.76%,占总股本0.29%[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补充质押后累计质押占比44.76%,占总股本17.37%[5] 质押情况 - 本次质押起始日2024.6.21,到期日2024.7.6,质权人为中信证券[2] - 本次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