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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6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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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05 19:18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一月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 ...
长园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5 19:18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1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 日以电子 邮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 根据《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已办理完毕 前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1,314,925,152 股 变 更 为 1,314,815,152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1,314,925,152.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31 ...
长园集团:监事会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2024-01-05 18:25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监事会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就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锁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实施情况,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限售系 数为 100%,108 名激励对象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同意公 司为前述 108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锁事宜,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为 4,520,000 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长园集团: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园集团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
2024-01-05 18:2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86 755 8828 6488 传真:+86 755 8828 6499 邮编:518038 t 11:50 am a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20553-00006 号 致: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长园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园集团")的委托,担任长园集团实施第四期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 ...
长园集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园集团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1-05 18: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 1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5 | | 五、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6 | | (一)解除限售期安排 6 | | (二)满足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7 | | 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8 | |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8 | | 八、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8 | | (一)备查文件 8 | | (二)联系方式 9 |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一、释义 注:1、本激励计划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 所造成。 3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长园集团 指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 激励计划 指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
长园集团: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2024-01-05 18:25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4,520,000 股。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3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4,52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2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 2、公 ...
长园集团: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12-28 17:18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魏仁 忠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 发的《关于对魏仁忠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68 号)(以下简称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魏仁忠: 经查,你作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副总裁,于 2022 年 6 月提前离任,原定任期至 2024 年 8 月 8 日结束。你于 2023 年 4 月至 7 月期 间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222,300 股,较你本年度可减持公司股票数量超出 22,450 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7]9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应当认真 ...
长园集团: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园集团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25 19:5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 邮编:518026 ———————————————————————————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00521-00027 号 致: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召开。北京 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邓 宇戈律师、王金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长园集团: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19:54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3092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54,959,09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4.599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吴启权因工作安排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出席会 议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杨博仁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 股东大 ...
长园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5 19:5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长园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园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