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建集团(6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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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600629)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25-03-05 16:15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5-004 2.项目金额:本合同为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总价为2,980万 美元; 3.项目范围及规模:项目位于柬埔寨王国干拉省,基地用地面积 约11.7公顷,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98万平方米,建筑功能包括商业、 办公、酒店、康体、娱乐;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4.主要服务内容:华东院向委托人 JiJunTa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Group Co.,LTD 提供项目管理 (PM) 咨询服务,包括工 程勘察与设计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务、全过程采购和技术规格书咨询服务等。 近日,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华 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与JiJunTa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Group Co.,LTD 签署了《柬埔寨王国国 际会议中心工程项目管理服 ...
华建集团20250219
2025-02-20 13:42
纪要涉及的公司 华建集团、华建数创、环能国际 纪要提到的核心观点和论据 华建集团基本情况与地位特点 - 华建集团全称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72年历史,前身是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1998年成立现代设计集团,2015年10月借壳上市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3] - 定位是以工程设计为核心,为城乡建设提供高品质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供应商,优势在于技术、品牌和人才,有两位院士、十位全国大师、十位地方大师,三分之二员工研究生以上学历,集成服务能力强 [3][4] 业务板块与细分领域 - 业务集中在工程设计与工程承包两大板块,比例为6:4,专注专有技术项目,如力泰建设和环境灯光工程等EPC总承包项目,收购体育园林企业实现一体化运作 [3][5][24] - 采取“一主三副”策略,以建筑设计为主(含公建和非住宅类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和生态环境设计为辅,承担上海青草沙水库、洱海治理等项目 [6][25] - 房建类项目在建筑设计业务中占比约80%,新签合同本地约52%,外地约40%,海外不到10%,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南和成渝等重点区域 [9][10][26] 市场表现与展望 - 2024年房地产投资下降约10%,房屋建设有挑战,市政基础设施保持稳定增长,环境治理推动业绩增长 [7] - 2025年预计订单随国家宏观经济增长(若国家经济增长预期5%,公司也朝此目标努力),加大海外中东和东南亚市场拓展,关注行业整合机会,加强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 [7][11][30] 技术发展与业务方向 - 进行数字化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2017年成立华建数创专注智慧建筑和工程数字化业务,制定数字化路线图至“十五五”规划期,推进AI技术与BIM平台深度融合 [13][32] - 数据中心业务起步早,在上海金融总部数据中心建设有经验,如设计上交所数据中心,虽受政策影响放缓但仍具竞争优势,未来把握新基建机会 [15][33] AI技术应用 - 2023年推出AI产品,最成熟的是面向专项设计(如楼梯设计)的智能化生成产品已发布有用户量,其他工具如效果图生成、文档生成等在内部推广,楼道设计的BIM自动化生成工具已对外发布使用 [22][40][42] - AI技术提升行业效率、重塑行业生态,通过自动化出图等改造设计流程,提高毛利率,计划投入1.5亿元推进数字化转型 [14][35] 市值管理与国企改革 - 上海国企改革对市值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上海市国资委将市值管理绩效评价纳入法定代表人三年考核(2024 - 2026年) [19][20][38] - 华建集团以投资者回报为核心,积极采用并购重组、回购、分红等手段提升市值,分红比例根据国资委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 [20][38][39] 其他重要但是可能被忽略的内容 - 华建集团水利工程集中在城市水利领域(上海),将建筑美学与水利功能结合,形成“最美水利建筑”,涉足生态环境板块 [8] - 华建数创是2017年成立、2019年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员工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业务包括智慧建筑和工程数字化等,自主研发AQOS智慧建筑操作系统,已取得2.6亿元收入 [16][17][34] - 公司大部分订单来自政府或国企,应收账款受地方债务问题影响,但相信随着国家关注情况会改善 [12][31]
华建集团(600629)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2025-01-07 00:00
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由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华建集团"或 "公司")转来的《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监 管工作函》收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已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现就公司回复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计 9.41 亿元,截至目 前,原募投项目除 2.58 亿元已全部用于补流外,仅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 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建设项目)投入 368.61 万元,投入进度 1.04%。 请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历次延期、变更、暂缓实施,以及募投项目进展等情况, 自查前期在确定募投项目时,论证和立项是否审慎、客观,是否充分考虑潜在 市场变化及风险。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回复: (一)募投项目历次延期、变更、暂缓实施,以及募投项目进展等情况 1、2022 年 4 月,募集资金到账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9: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展需要,充分发挥预算的规划、协调、监管作用,健全董事会决策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东建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并为相关专业人员。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 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 会根据上述第三、四、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为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协助机构,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并负责落实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9: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和程 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四、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
华建集团:华建集团十一届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4-12-27 19: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杨德红 | 1 C P | 1 | | --- | --- | --- | | 计安平 | フ ﻫﻪ t Ep | 17 | | 宋晓燕 | 10 | 190 X |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我们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乘持实事求是的 原则,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纂投项目部分重新 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纂",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12-27 19:41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4-06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 资计划并延期、部分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 设项目",调整"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延期,终止 "城市建筑数字底座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 6318.00 万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754 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 21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153,238,333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 6.18 元/股,募 变更募集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19:4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4-06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及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通过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召 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 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8 日 《关于募投项目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调整投资计划并延期、部分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9:41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分析 全球经济和行业形势,结合公司实际,为公司对外公共政策、可持续发 展和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政策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积极践行 ESG 发展理念,提升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 理(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 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召集人。 ...
华建集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12-27 19: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华东建 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及总建筑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运营总监、工程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