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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6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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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600629) -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2025-04-07 18:01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 8,458,09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8,458,096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1 日。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合计 102 人)授予不超过 2,240.68 万股 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3%,授予价格为 3.19 元。 2.2022 年 1 月 29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名单 ...
每周股票复盘:华建集团(600629)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及业绩下滑
搜狐财经· 2025-04-04 06:36
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华建集团(600629)报收于8.1元,较上周的8.26元下跌1.94%。本周,华建 集团3月28日盘中最高价报8.31元。3月24日盘中最低价报7.77元。华建集团当前最新总市值76.85亿元, 在工程咨询服务板块市值排名6/4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983/5140。 本周关注点 华建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显示,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118,384,266.24元(含 税)。该预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公告汇总 业绩披露要点 2024年,华建集团营业收入为84.81亿元,同比下降6.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2亿元, 同比下降7.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亿元,同比下降49.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为7.67%,较上年减少1.28个百分点。 股本股东变化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
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4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符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8458096股,占总股本0.87%,各相关部门认为解除限售事项合法合规 [5][7]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 2022年董事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拟向102人授予不超2240.6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股本3.53%,授予价3.19元 [1]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获国资委原则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1] - 2022年2月21日为授予日,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2173.18万限制性股票,验资完成 [2] - 3月2日股票登记完成,总股本由634209612股变更为655941412股,后又有变更 [3] - 因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等原因,多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3][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安排 - 自2022年3月2日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2025年3月3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6年3月2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业绩 - 归母净利润增长率122%,达38528万元,高于考核要求的62%且不低于28300万元,高于对标企业50分位水平 [5] - 营业收入803966.59万元,设计咨询营业收入达标 [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1%,高于考核要求的8.5% [5] - 研发费用较2020年增长率18%,高于考核要求的13%且高于对标企业50分位水平 [5]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层面业绩 - 下属子分公司2022年业绩实绩均超考核指标,可解除限售比例100% [5]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 - 华建集团9名职业经理人和高管中,7人可解除限售比例100%,2人95% [5] - 89名激励对象中,20人绩效考核A可解除限售比例100%,69人B可解除限售比例100% [5] 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 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多种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6] 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98人,可解除限售股票8458096股,占总股本0.87% [7]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向中登上海公司和上交所申请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申请解锁流通后发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7] - 激励对象中的董高人员买卖股票遵守相关规定 [7][8][9] 各部门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 认为解除限售事项符合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按规定解除限售并办理手续 [9] 监事会意见 - 认为9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解除限售 [9][10]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 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与回购注销已获必要批准与授权,相关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
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21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5-006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及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召集和 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东建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 ...
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10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5-01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 本公司 2024 年报表(单体)实现净利润为 2,848,278.84 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284,827.88 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621,974,109.34 元,期末 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 2,836,892,877.86 元。经董事会决议,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华建集团(600629) - 华建集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30 16:0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3373 号 blic Secountants (Shecial Hener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3373 号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建集团董事 会的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计师 事 今 所(特殊善通合伙) 计师 穿 务所(特殊善通合伙) lio Accountants (Sp (此页无正文,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字盖 章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COUNTANTS 15p 计师等 中国 上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 ...
华建集团(600629) - 华建集团审计报告
2025-03-30 16:06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3370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io Secountants (S)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3370 号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财务报表, 包括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建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 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
华建集团(600629)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3-30 16:06
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 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华建集团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建集团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 间 根据公司 2016 年 8 月 2 ...
华建集团(600629)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5-03-30 16:0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 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合保荐机构")作为华建集团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建集团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 间 根据公司 2016 年 8 月 2 ...
华建集团(600629)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计安平)
2025-03-30 16:0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计安平)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公司召开现场及通讯董事会 共 7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 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运用自己在投资、管理方面的多年经验,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对所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基于 客观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 2024 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 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 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的利益及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现将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