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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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03606) -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0-16 17:51
中國福建省福州市,2025 年 10 月 16 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 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 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60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刊發。 茲載列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發的《董事局審計委員會工作規則(2025 年第一 次修訂)》,僅供參閱。 承董事局命 福耀玻璃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曹暉 董事長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局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暉先生、葉舒先 生、陳向明先生及張海燕女士;非執行董事吳世農先生及朱德貞女士;獨立非執 行董事 LIU XIAOZHI(劉小稚)女士、程雁女士、薛祖雲先生及達正浩先生。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耀玻璃工 ...
福耀玻璃(03606) -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0-16 17:49
薪酬委员会构成 -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9]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局董事的任期相同[10] 薪酬委员会职责 - 拟订管理薪酬方案、评估业绩[6] - 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13] - 向董事局提出薪酬政策等建议、检讨批准管理层薪酬[13][14] - 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审查[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8] - 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8] - 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经同意可豁免[20] - 会议通知发出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0]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3]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9] 回避与审议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利害关系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31,3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议案由董事局审议[32]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说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表决情况[33] 委员其他权力与义务 - 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和高管履职等情况,公司部门应配合[35] - 有权查阅公司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35,38] - 可向董事和高管质询,对方应及时回应[35] - 根据情况对董事和高管业绩、薪酬等作出评估[35] - 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5] 规则相关 - 规则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概念作出定义[37,39] - 规则自董事局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自动失效[39]
曹德旺辞职
中国新闻网· 2025-10-16 17:49
福耀玻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因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战略性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辞去董事长职务,但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部分子公司的董 事、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务。 同时,公司选举曹晖为新任董事长,并任命其为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曹德旺被委任为公司终身荣誉董事长。此次职务变动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 | | | | | 是否维续在 | 是否;而 | ម្រ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高任职务 | 高任时间 | 原定任期 | 高任原因 | 上市公司及 | 未履行完 | | | | | | 到期日 | | 其控股子公 | 单的公开 | | | | | | | | 司任职 | 承诺 | | | 曹德旺 | 重量长 | 2025 年 10 | 2027 年 1 | 推动公司治理 | 품 | 否 | | | | | | | 结构战略性优 | | | | | | | 月 16日 | 月 15日 | 化与可持续发 | | | | | | | | | 展的需要 | | | | | 曹晖 | 副董事长 | ...
曹德旺,辞去董事长职务!福耀玻璃公布最新业绩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6 17:48
核心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长曹德旺于2025年10月16日辞去董事长职务 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7年1月15日 此次属于提前辞职 [1] - 曹德旺辞任董事长是出于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战略性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部分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务 并被委任为公司终身荣誉董事长 [1] - 公司选举曹晖为新任董事长 并任命其为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 此次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1] 第三季度及年初至今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55亿元 同比增长18.8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9亿元 同比增长14.09% [4] - 2025年初至报告期末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02亿元 同比增长17.6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64亿元 同比增长28.93% [4] - 报告期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包括提质增效以及汇兑收益同比增加 [4] 公司历史与行业地位 - 公司由曹德旺创立 从乡镇小厂逐步成长为大型跨国工业集团 在全球九个国家和地区构建了数十个产销研基地 [5] - 公司产品被全球汽车品牌广泛选用 占据全球25%的市场份额 [5] - 公司成立于1987年 1993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2015年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在中国18个省市以及美国、俄罗斯等12个国家设立现代化生产基地和商务机构 全球雇员约3.7万人 [5] - 公司累计缴纳税金逾170亿元 捐赠达120亿元 [5]
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0-16 17:4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在委员 内选举,并报请董事局批准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酬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 事局报告,由公司董事局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股票上市地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局下设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福耀玻璃(60066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10-16 17:46
对外投资决策 - 单项投资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20%,组织评审报股东会批准[8] - 单项投资超5%但不超20%,提交董事局审议[8] - 单项投资不超5%,由董事长批准[8] - 未来12个月内证券交易额度不超20%,董事局审议批准[8] - 投资规模超原定20%以上,向董事局和/或股东会报告[13] 投资管理职责 - 股东会、董事局、董事长为决策机构/决策者[5] - 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统筹重大投资项目分析研究[5] - 总经理为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5] - 董事局秘书办公室组织审议及信息披露[6] - 财会管理中心负责投资财务管理[6] 投资处置 - 五种情形下可收回对外投资[14] - 四种情形下可转让对外投资[15] - 处置投资应合法,转让需审议披露[15] - 收回或转让时财会管理中心维护利益[15] 子公司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子公司或参股派人担任董监高[17] - 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决定[17] - 派出人员履职维护公司利益并报告情况[17] - 派出人员接受检查、监督和年度考核[18] 其他 - 董事局秘书办公室为信息披露责任部门[20] - 本制度经董事局审议通过生效,原办法失效[22]
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0-16 17:4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以下简称"《上交所减持股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上交所股份变动管理》")、《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港交所上市规则》")、香港 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
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0-16 17:46
为进一步完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规范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充分发挥公 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 作用,确保年报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合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切实有 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条 在负责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以 ...
福耀玻璃(600660) -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0-16 17:4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 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充分发挥董事局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 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实施 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合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福耀玻璃(60066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


2025-10-16 17:46
第一条 为规范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时防范委托理财 业务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港交所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 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将闲置资金委托给商 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