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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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600668)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委托理财基本规则 - 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理财,期限不超12个月[4] - 控股子公司不得开展委托理财业务[5] 管理流程 - 财务部为职能管理机构,每季度后10日内报告情况[7] - 需经财务部调研论证,多层级审核审批[7,8] 披露与记账 - 披露含资金来源等,累计发生额超净资产10%及时披露[10,11] - 完成后及时取得证明并记账[13,14] 监督与追责 - 审计部门日常监督,财务负责人跟踪进展[15,16] - 违规致损或收益低将追究责任[16]
尖峰集团(6006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21 17:1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4名,财务负责人1名[4]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任期每届3年,连聘可连任[5] 人员聘任与解聘 - 总经理及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审议后董事会聘任[5] - 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名,经审议后董事会聘任[5] - 解聘总经理及董秘由董事长提出,董事会决定[5] - 解聘其他高管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决定[5] 会议与报告机制 - 公司设办公会议机制,讨论重大事项[11]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1] 绩效评价 - 总经理及其他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考核[13]
尖峰集团(600668) -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 信息交流 - 内容含人事、业务、文件关联信息[5] - 途径有工作会议、临时会议等[5] 信息报送 - 内容包括人力资源、工程项目等信息[8] - 途径有内部报告体系、财务审批制度等[8] 信息下达 - 内容为管理层下达的工作指令等事项[11] - 途径有公文下达系统、工作会议等[11] 制度管理 - 各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审核拟传递信息[13] - 集团办公室制定信息传递保密和评估制度[13][14]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6]
尖峰集团(60066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和自身合法权益[2]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涵盖各类信息载体[4]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理原则明确[5]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处置,重大舆情工作组决策[6] - 重大舆情应对措施包括调查、沟通等[6] 保密与制度生效 - 公司内部人员对舆情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受处理[8] - 制度由董事会编制解释,批准生效修改亦同[10]
尖峰集团(6006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3]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重大事件[4]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5]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重大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7] - 报送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包括姓名等内容[9] - 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时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相关主体应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0] 登记与备忘录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做好登记工作[10]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1][12] 提交与保存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15] - 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变化需及时补充报送[16]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方案重大调整等情况补充提交[17]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3] 保密与监管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可要求签保密协议等[15] - 董事等应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0][21] - 下属部门等涉及内幕信息报告传递负有保密及报告职责[16] - 发现知情人内幕交易等核实后处罚或要求赔偿并报送监管部门[18]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编制解释,经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0]
尖峰集团(600668) - 《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担保管理部门 - 公司担保日常管理部门为财务部[4] 担保审批流程 - 担保风险由财务部初步评估,风险评估委员会最终评估[4] - 按《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审批,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6] 担保审核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等须股东会审核[7] 子公司担保申请 - 首次申请担保需提交申请、核定额度等程序[11] - 原担保终止,原额度内再次申请需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核[11] 担保其他规定 - 原则不对参股或无产权关系企业担保,需担保按权限审批[12] - 办理最高额担保,被担保人合同 7 天内返回财务部[15] 担保监督处理 - 财务部对被担保单位跟踪监督,问题提交风险评估委员会[16] - 董事会办公室与财务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核对[16] - 内部被担保单位预计不能偿债,合同到期 15 日前书面报告[17] - 外部被担保单位未偿债或纠纷,财务部与办公室拟定方案[17] 担保资料管理 - 财务部收集、整理担保资料并建台账[17] - 已履行完毕担保资料由财务部保管并定期移交档案室[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制度由董事会编制解释,批准之日起生效[19]
尖峰集团(600668) -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 财务报告内容 - 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2] 风险与内控 - 公司应关注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5类风险[3] - 公司应强化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内部控制的4个关键方面[4] 部门职责 - 财会部门负责收集汇总会计信息、制定编制方案、编制各类财务报告[6] 政策与估计审批 - 会计政策首次采用需经财务部拟定、财务总监审核、逐级提交审议批准[7] - 重要会计估计采用前需经财务部拟定、财务总监审核、逐级提交审议批准[9] 结账流程 - 每月(季、半年、年)末财务负责人检查凭证处理状态,财务主管审核后经财务总监同意进行结账[13] 审核重点 - 各审核人员审核重点包括核对账目、检查账务处理、确定收支等[14] 账套管理 - 账套关闭后原则上不允许反关账[14] 报告上报时间 - 子公司月报于每月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上报集团财务部,季报于季度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上报[23] - 集团公司月报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财务经理,季报于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23] - 合并报表月报于每月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上报财务总监,季报于季度结束后8个工作日内上报[23] 报告编制原则 - 财务报告编制应遵循客观性、及时性、谨慎性和可比性原则[19] 上市公司报告要求 - 上市公司报告编制需依据真实交易事项和账簿记录,按上交所要求和相关准则进行[21] 经营分析报告 - 经营分析报告应剖析披露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提供决策支持[22] 报告复核流程 - 子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后按财务部门编制、财务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批流程复核[25] - 集团公司财务报告每月末按财务部编制、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流程复核[25] 分析报告编写与报送 - 每半年(年度)财务部门组织编写《财务分析报告》[31] - 子公司《财务分析报告》按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提交、子公司负责人、提交集团财务部流程报送[31] 会计档案管理 - 会计档案由档案室统一管理,财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移交[34] - 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告等[34] - 财务部形成的会计档案先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34] - 档案室接收后按规定编目、登记、保管会计档案[34] 档案保存期限 - 各种会计凭证至少保存五年,重要的保存十年或永久[36]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36] 档案销毁 - 保管期满由鉴定小组鉴定并提出销毁意见[36] - 销毁会计档案时需共同派员监销并报告总经理[36] - 未结清债权债务等原始凭证不得销毁[36] 档案查阅 - 公司内查阅需财务部门批准,外单位需财务负责人同意[36]
尖峰集团(60066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审计室职责 - 起草修订制度、评估内控、监督经营管理等[9] -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9] 审计流程 - 一般审计提前二天书面通知,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6] - 被审计单位收到初稿6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17] - 签收报告20个工作日内编写整改报告[18] 审计方式 - 采用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16] 整改要求 - 明确期限、责任人与措施,调整指标需经营班子意见[19] 质量监督 - 定期检查考核评价内部审计质量[19] - 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考核评价[20] 档案管理 - 建立审计档案,结束后整理归档移交[20] 奖惩措施 - 审计人员成绩显著可获表扬或奖励[22] - 审计人员违规可视情节处理[22] - 被审计单位违规报审计委员会处理[22]
尖峰集团(6006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8]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8] 业绩预告规则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9]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0]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10]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10] 报告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有特定情形时应当经过审计[11] -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1] 临时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临时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 报告审议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由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财务信息,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临时报告处理 - 临时报告出现影响股价情形时,责任人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7] - 董事会秘书评估临时报告材料,确需披露则起草文件初稿交董事长审定[19] - 董事会秘书将信息披露文件提交上交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20]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相关事务[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20] 信息发布规定 - 公司披露信息应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董高不得擅自发布未披露重要信息[21]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4] 文件保管期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3]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27] 特殊处理流程 - 公司决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29]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30]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与[32]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等[32] 信息披露责任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失职将受处分[37]
尖峰集团(600668) - 《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岗位与利润分配 - 关键财会岗位最长不超五年进行岗位轮换[5] - 集团公司控股90%以上子公司应次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可分配利润分配[7] 资金支付与预算 - 集团公司出具工程审核报告前,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超项目建设单位核定实物工程量计价金额的70%[14] - 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应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日常生产营运资金计划并分月实施,每月底前报下月资金安排计划[7] 借款与报账 - 出差借款应于回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账并结清借款[16] - 备用金借款须在日历年度年底前清偿[16] 货款与票据管理 - 单位收到货款应及时查收入账,不得由业务员私收,不得坐支现金[11] - 各单位原则上不得收取商业承兑汇票及出票银行为农村商业银行等的票据,特殊情况需审批[11] 现金管理 - 现金使用范围中5000元以下可现金支出[19] - 现金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 - 3个工作日开支额为限[21] 个人借款审批 - 5000元以下个人借款经借款人部门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审批可办理[27] - 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个人借款经借款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经理审批可办理[27] 现金与账户核对 - 出纳每日进行现金盘点,财务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每月进行现金监盘[25] - 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并编制余额调节表,未达账清理期限最长不超二个月[33] 资金归集与支付 - 集团公司通过资金管理系统每天将各单位资金余额的20万元倍数全部归集到相应账户[36] - 各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支出原则上每周一次集中支付[36] 支票管理 - 收到现金支票应在到期前2个工作日内送存银行[41] - 已签发未使用的支票须在2个工作日内交回财务部[41] 银行账户管理 - 各单位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增加需报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31] - 下属企业均应在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开设账户[31] 网上交易与支票购买 - 实行网上交易需与银行签订协议,规范操作并加强审核[35] - 购买支票由出纳申请,财务经理或负责人审批[40] 财务印章管理 - 公司财务印章由办公室统一刻制,需申请审批[44] - 公司财务印章由专人保管,人名章本人或授权他人保存,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不得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45] - 印章保管人员临时外出一天以上,由财务经理或负责人指定第一代管人,可一年授权一次,无法完成任务时指定临时代管人,需填写《印鉴临时交接单》并在印鉴托管登记账记录[45] - 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并申明作废制作新印章[45] - 印章保管人员不得转借印章,否则后果自负[45] - 印章变动时要及时与银行联系更新印鉴卡[45] - 财务印章用于特定事项,特殊财务事项需审批,未经授权使用后果由使用者与保管人共同承担[46] - 财务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确需带出需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两人共同使用[46] - 印章使用申请单由盖章人员保存,月底汇总交指定部门存档[46] - 印章保管人员使用完印章需填写使用登记簿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47] - 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需移交印章及相关文件[47] - 出纳每个季度末对逾期未归还个人借款向借款人、借款人所在部门经理发送书面还款通知[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