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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6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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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6.50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00:03
公司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19.2亿元,同比减少5.0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5亿元,同比大幅增加820.76%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1.7341元,同比大幅增加745.49%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约为50亿元 [2]
尖峰集团(600668.SH):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上升39.76%
格隆汇APP· 2025-10-29 18:15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6.21亿元,同比下降6.3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5.78万元,同比上升39.76%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40.07万元,同比上升43.51% [1]
尖峰集团(600668) - 尖峰集团关于公司2025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10-29 17:30
业绩总结 - 2025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83,615.53万元,同比降3.10%[3][4] - 2025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144,416.23万元,同比降4.28%[3][4] - 2025年1-9月公司毛利率21.35%,较2024年增0.97个百分点[3][4] 行业与产品 - 建材行业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86,348.60万元,同比降4.05%[3] - 医药行业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65,591.23万元,同比降6.47%[3] - 水泥产品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73,198.38万元,同比降6.07%[2] - 机制砂及骨料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3,150.22万元,同比增9.06%[4] 地区业绩 - 浙江地区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70,144.50万元,同比降3.82%[4] - 天津地区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0,360.47万元,同比增6.55%[4] - 贵州地区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4,831.26万元,同比降14.91%[4]
尖峰集团(600668) - 尖峰集团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7:30
公司历史 - 1990年12月24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万股[4] - 1992年12月15日公司经批准又发行1150万股[4] - 1993年7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股本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12,900,594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2,900,594股,其他类别股0股[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980.89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44,083,828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3980.89万股[5] 注册资本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4083828元,修订后为人民币412900594元[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0]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承担赔偿责任[10]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董事等多项职权[11] - 股东会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等并决定报酬事项[11]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及公司利润分配等方案[11]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11]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2]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临时股东大会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1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1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2][13]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2] - 公司董事会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2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3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8]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38] 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本次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45] -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46]
尖峰集团(600668) - 尖峰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9 17:2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21日14点在浙江金华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2025年11月21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7] - 会议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0] 相关时间及地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4日[16]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地点在尖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306室[18]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坚卫、余果,电话0579 - 82320582、0579 - 82324699[20] - 公司地址在浙江金华尖峰大厦306室,邮编321000[20]
尖峰集团(600668) - 尖峰集团十一届8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9 17:29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24日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2] - 2025年10月29日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 会议决议 - 5票同意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5票同意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后续事项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尖峰集团(600668) - 尖峰集团十二届13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9 17:28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24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29日通讯表决召开,九名董事全出席[2] - 2025年11月21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8] 议案通过 - 董事会全票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3] - 董事会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4][6][7][8]
尖峰集团(600668)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7:2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62,125.44万元,同比下降6.33%[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91,999.02万元,同比下降5.05%[4] - 营业总收入为19.20亿元,同比下降5.0%[20]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05.7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39.7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70.97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20.7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70,476.1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451.38%[4] - 净利润为6.5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686.2%[21] - 营业利润为7.0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66.8%[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亿元,同比增长820.7%[22] 成本和费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10.76万元,同比下降142.92%[4] 其他财务数据 - 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1.7341元/股,同比大幅增长745.49%[5] - 基本每股收益为1.73元/股,同比增长723.8%[22]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影响净利润67,481.73万元[8] - 投资收益为6.6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589.1%[2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报告期末总资产814,734.4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7.75%[5] - 资产总计为81.47亿元,较期初增长7.8%[16]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77,440.59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32%[5]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1.43亿元,较期初增长11.0%[17] - 未分配利润为48.48亿元,较期初增长14.5%[17] - 短期借款为7.16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265.2%[16] 现金流表现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0.44亿元,同比下降6.6%[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亿元,同比下降27.7%[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7亿元,同比扩大337%[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7亿元,去年同期为-4518.94万元[25][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01亿元,较期初下降10.7%[26] 现金流相关活动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4.09亿元,同比大幅增加299.6%[2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8322.55万元,同比增长20.4%[2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9.45亿元,同比大幅增加382.2%[25] 主要资产项目变化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39,131,129.00元,较2024年末的264,292,353.53元下降9.5%[1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为253,282,694.44元,较2024年末的271,676,110.62元下降6.8%[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15,340,160.52元,较2024年末的72,512,491.82元大幅增加611%[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1,942,621,356.57元,较2024年末的1,872,652,613.67元增长3.7%[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为238,025,123.45元,较2024年末的56,916,037.57元大幅增加318%[15]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1,753,820,810.59元,较2024年末的1,393,684,642.03元增长25.8%[15] 股权结构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8,392户[11] - 第一大股东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6,676,924股,占总股本比例16.15%[11] - 第二大股东基明王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8,599,047股,占总股本比例2.08%[11]
尖峰集团(6006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7:2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独立董事或单独/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4][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8] 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16]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 决议相关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股东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方案[1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0]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内容[17]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9]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时,相关董事及高管应列席说明[12]
尖峰集团(6006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9 17:22
董事会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9] - 临时会议通知正常提前三天,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10] 重大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4] - 重大交易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4]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4]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6] 捐赠审议 - 年度累计对外捐赠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需董事会审议,超5%需股东会批准[7] 董事履职要求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情况应书面说明并披露[19] 提案与决议 - 董事会提案需符合相关条件[14]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审议[1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17]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22] - 董事会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3]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3] - 本规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