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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6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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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600668证券简称:尖峰集团编号:临2025-06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内 控制度进行了新增、修订和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由原《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并更名而来,《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由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 ...
尖峰集团: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 2025-11-21 23:24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1日晚间,尖峰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峰亮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
尖峰集团: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日报网· 2025-11-21 23:12
证券日报网讯11月21日晚间,尖峰集团(600668)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先明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
尖峰集团: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7:36
截至发稿,尖峰集团市值为46亿元。 每经AI快讯,尖峰集团(SH 600668,收盘价:11.24元)11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十二届14次董 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尖峰集团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建材行业占比46.69%,医药行业占比32.79%,其它行 业占比9.15%,健康品行业占比5.88%,其他业务占比5.49%。 每经头条(nbdtoutiao)——展望"十五五" | 专访黄群慧:既要重视AI赋能千行百业,也要考量其对就业 的替代效应和带来的收入极化 (记者 曾健辉) ...
尖峰集团(600668) -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强 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知度和认同感,把企业文化推上公司战略管理日程,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定义: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 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 范的总称。本制度所指企业文化包括: 1、企业精神文化层面:包括企业核心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哲学、企业 伦理、企业道德等; 2、企业制度文化层面:包括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所遵循的理念,包括人力 资源理念、营销理念、生产理念等; 3、企业物质文化层面:包括企业标识、报刊、杂志、文化传播网络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企业文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文化管理的领导工作,企业文化管 理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包括董事会、经理层、党群工作部、工会相关人员。公司分 管领导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工作职责 1、企业文化管理领导小组 (1)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方案; (2)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 2、企业文 ...
尖峰集团(600668) -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一)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增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和加快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发展战略的 制定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定义:发展战略管理是指企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 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研究公司战略发展方 向,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三)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五名,其中应至少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 第七条 ...
尖峰集团(60066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 ...
尖峰集团(600668)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大股东减持规定 - 制度适用于大股东减持及董高人员持股变动[3][4] - 近三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等不得特定方式减持[8] - 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等不得特定方式减持[8] - 首次公开发行特定股价情形下相关主体不得特定方式减持[9] - 大股东集中竞价三个月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0] - 大股东大宗交易三个月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0] - 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10] - 大股东减持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减持情况[6] - 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关系,相关方6个月内遵守减持规定[12] 董高人员规定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事项通过或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14] - 董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14] - 董高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董高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6]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董高人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违规处理 - 大股东及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20]
尖峰集团(60066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第五条 公司应依法制定或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 主要条款,选任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 及管理。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确保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制度,保证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推荐或委派至子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同时投资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委派董事制度。对子公司设有董事会的(或者由 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 公司应当向其派出董事,通过子公司董事会行使出资者权利。 委派董事应当定期向公司报告子公司经营管理有关事项。对 ...
尖峰集团(600668) -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2025-11-21 17:1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 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应收账款业务的管理 1、财务部门 (1)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2)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3)按应收账款合理额度进行监控管理; (4)在退货手续完备的情况下调整应收账款及相关业务处理; (1)负责处理客户管理,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2)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3)负责清收逾期的应收账款。 3、物流部门 (1)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按照销售发货单据组织发货,确保 库存账物相符。 第五条 部门职责 1、财务部门 (1)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 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