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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6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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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19:23
会议相关 - 2024年8月23日召开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1]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12项议案[1] - 定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人事变动 - 副总经理王涛、柏春光不再任职,黄坚担任副总经理[2] - 提名刘强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3]
华电能源: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2024-07-22 16:38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2024-024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23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十一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人事变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付璐璐女士以总会计师 身份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目前,付璐璐女士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由于其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 3 个 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公告披露日起公 司董事长郎国民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付璐璐女士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其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正式生效,郎国民先生的代行工作正式结 束。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华电能源(600726)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7:37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2]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6.3亿元,同比增加5.12亿元,同比增433%左右[6] - 预计2024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约4.3亿元,同比增加4.45亿元,同比增2991%左右[3] - 上年同期利润总额132,228.18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1,825.07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非净利润 -1,487.17万元[4]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0.01元[13] 业绩预增原因 - 业绩预增原因一是2024年上半年燃煤价格下降使燃料成本下降,二是财务费用下降[8] 预告数据说明 - 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以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5] - 公司未发现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14]
华电能源: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7-02 17:11
900937 | 证券代码:600726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 B 股 公告编号:2024-022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819,457,017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8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部分限售 股。 (一)本次限售股核准时间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91 号),核准上市 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4,727,991,374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268,000 万元。 (二)本次限售股股份登记时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 ...
华电能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7-02 17:11
股份发行 - 2022年12月12日获核准向华电煤业发行47.28亿股股份购买资产,募资不超26.8亿元[3] - 2023年1月6日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21亿股A股完成登记[4] 限售情况 - 华电集团8.19亿股限售期18个月,其余7位6个月[5][6] - 2024年7月8日8.19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占总股本10.36%[10] 股份变动 - 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份均为79.07亿股,限售与无限售股数有变动[12][13] 核查意见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限售股解禁申请及事项符合规定,无异议[14][15]
华电能源:黑龙江银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6-28 19:02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6月13日公告股东大会通知及公告[6] - 2024年6月21日公告股东大会会议材料[6] - 2024年6月28日上午9:30召开现场会议[7] 投票时间 - 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 - 15:00[8]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9:15 - 15:00[8] 参会及表决情况 - 现场会议出席代表股份数6,428,574,856股,占比81.3%[8] - 有效表决代表股份数6,546,471,927股,占比82.79%[10] - B股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比0%[10] 议案表决结果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票6,544,584,727股,占比99.9711%[12]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反对票1,887,200股,占比0.0289%[12]
华电能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8 19:02
会议信息 - 2024年6月28日在哈尔滨公司本部召开股东大会[5]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董事长主持[6] 股东情况 - 8名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均为A股股东[4] - 所持表决权股份6,546,471,927股,占比82.7898%[4] 议案表决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2/3以上通过[9] - A股同意票数6,544,584,727,比例99.9711%[7]
华电能源:公司章程(2024年)
2024-06-12 17:47
华 电 能 源股 份 有 限 公司 章 程 二 ○ 二 四 年 目 录 第五章 党 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 一 节 股 份 发 行 第 二 节 股 份 增 减 和 回 购 第 三 节 股 份 转 让 第四章 股 东 和 股 东 大 会 第 一 节 股 东 第 二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一 般 规 定 第 三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第 四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与 通 知 第 五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第 六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和 决 议 第六章 董 事 会 第 一 节 董 事 第 二 节 董 事 会 第 三 节 独 立 董 事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秘 书 第七章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九章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 利 润 分 配 和 审 计 第十章 通 知 与 公 告 第 一 节 通 知 第八章 监 事 会 第 一 节 监 事 第 二 节 监 事 会 1 第 二 节 解 散 和 清 算 第十二章 修 改 章 程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
华电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12 17:4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28日9点30分在哈尔滨公司本部召开[4] - 网络投票6月28日进行,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议案,6月12日董事会通过[8] 股权登记与参会 - A股6月20日、B股6月25日为股权登记日[16] - 符合条件股东6月27日到证券法务部登记[18] 其他信息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19] - 公司联系电话、传真、邮编、邮箱公布[19] - 股东大会联系人是于淼[20] - 可委托他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21]
华电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6-12 17:4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第十一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待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董事会临时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行提名权[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4][5]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等[5] - 证券交易所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5]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资金往来与分红 - 股东等与公司超300万或超净资产5%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6]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6] - 违规占用资金股东,扣减现金红利偿还[7]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7] - 审计非标准意见、重大投资等情况当年可不现金分红[7] - 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05元/股[8] 利润分配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大会[8] - 预案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由股东大会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 满足分红条件未制订或低比例分配需说明原因等[8] - 遇不可抗力等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8] - 调整后政策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9] - 监事会审核利润分配方案和调整方案[8][9]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8] - 股东大会审议预案与中小股东沟通答复[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