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6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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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12-06 19: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 律、法规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 "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公司信息披 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 答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准备和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递交信息披露文件,与新闻 ...
华电能源:十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9:21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11月28日发十一届九次监事会通知,12月6日现场会议召开[1] - 公司3名监事均现场参会[1] 议案情况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三议案均3票同意通过[1][2] - 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
华电能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2-06 19:2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委员可提议临时会议[13] - 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13] 人员任选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经理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10] - 股东、监事会提董事人选先经提名委员会审查[11] 职责与规则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审议[7]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6]
华电能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2-06 19:2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4][5] - 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决策流程 - 董事等可提方案,管理层做前期准备[9][10] - 委员会根据提案开会,结果交董事会并反馈[11] 生效时间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华电能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12-06 19:2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计划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为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
华电能源: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2024-12-06 19:21
重大信息责任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2] 人员变动报告 - 各单位直接责任人等变动,2个工作日内报证券法务部[5] - 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变动需报告[7] 股份变动报告 - 控股股东等所持公司股份每增减1%、5%时需报告[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6] 重大交易报告 - “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及时报告[9]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3] 重大风险报告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6]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6种情形,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7] - 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3种情形,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8] 重大诉讼报告 - 公司及各单位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的重大诉讼需上报[18] 政府补助报告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需报告[20]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报告[20] 报告流程 - 相关责任人在4个最先发生时点向证券法务部报告重大事项[22] - 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证券法务部[23] - 发生应报告重大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单及材料报送[24] - 联络人提交报告单时同时报送全部相关材料并附清单[32][36] 报告材料要求 - 重大信息报告需填写并亲自签署报告单[25] - 相关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责任人规定 - 责任人暂时无法履职可委托他人,但责任不免除[26] - 责任人对报告办法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26] 公司机制 -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和信息披露常态化监控机制[26] 制度执行 - 办法未尽事宜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执行[28] - 办法与法律相悖时按法律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8] 制度解释与实施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9]
华电能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6 19:2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3日10点30分在哈尔滨公司本部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12月23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6]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5项议案,12月6日董事会审议,7日披露公告[8] 议案相关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5[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5[12]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1和2,关联股东为华电集团等[12] 其他信息 - A股股权登记日为12月12日,B股为12月17日,最后交易日为12月12日[14] - 符合条件股东于12月22日到证券法务部办理登记手续[15] - 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公布联系信息[16][18]
华电能源: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24-12-06 19:21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 股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或"公司") 拟吸收合并黑 龙江省龙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龙 源公司法人主体将注销。 本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吸收合并主体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 年 10 月28 日 注册资本:790,733.62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郎国民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19 号楼 B 座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 ...
华电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拟变更完善土地权属瑕疵承诺的公告
2024-12-06 19:21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华电能源 华电B股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拟 变更完善土地权属瑕疵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或"公司")于 2022 年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持有的山西锦 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能源")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 电")、华电煤业、标的资产锦兴能源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关于完善土地权 属瑕疵的承诺无法于承诺期限内完成,中国华电、华电煤业、锦兴能源现拟对该 承诺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重大资产重组中,中国华电、华电煤业、锦兴能源分别出具《关于完善土地 权属瑕疵的承诺函》,承诺:"将全力推动锦兴能源肖家洼煤矿及选煤厂项目约 32,427.71 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土地 使用 ...
华电能源:召开深化改革建设一流工作推进会 强调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
证券时报网· 2024-12-05 10:57
文章核心观点 12月4日华电能源召开深化改革建设一流工作推进会,落实相关部署要求,对改革和创一流工作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强调今年是改革关键攻坚年,要推进多项改革任务及市值管理,推进一流能源企业建设 [1][2][3] 会议背景 -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 [1] - 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和集团公司深化改革建设一流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 [1] 会议内容 - 通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成效,对改革和创一流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1] 会议强调 - 今年是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要加强协调、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功能使命类改革任务 [1] - 要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持续巩固体制机制类改革任务 [2] - 要精准发力、科学统筹,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全力推进一流能源企业建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