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60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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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航重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10-15 18:55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24]第 29-0000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有关财务事项的回复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大信备字[2024]第 29-0000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17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落实函")已收悉。 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审计机构,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就审核中心落实函提及的要求会 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黒体(加粗) | 审核中心落实函所列问题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中心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收到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15 18:53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关于收到并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17号)(以 下简称"《审核中心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核,发出《审核中心落实函》要求公司落实相关事项。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 公司收到《审核中心落实函》后,会同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按照相关要求 对《审核中心落实函》中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及逐项落实,并对有关问题进行 了回复,具体回复内容详见公 ...
中航重机:关于中航重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2024-10-15 18:53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证券代码:600765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中航重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17 号)(以下简 称"审核中心落实函")已收悉。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发 行人""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 中心落实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格式 | 说明 | | --- | --- | | 黑体(加粗) | 审核中心落实函所列问题 |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告
2024-10-15 18:53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上大股份 50,000,000 股股份,占其首次公开发 行前总股本的 17.93%,占其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3.45%。公司持有的上大股份前 述股份自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所持有的上大股份股权按照"长期股权 投资"科目列报,并对其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上大股份上市后,公司对其 会计核算方法不会发生改变,其股价波动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大股份")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深圳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流通公告
2024-10-15 18:43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 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039,671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039,671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 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 ...
中航重机:招商证券、中航证券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10-15 18:43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重机""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批准及实施情况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航重机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关 于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中航重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次解锁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5 18:43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第三次解锁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 官 师 事 学 打 N LAW OFFICES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三次解锁 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256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期)》")、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期激励计划第三次解 锁(以下简称"本次解锁")及部分限制 ...
中航重机20241007
中航证券· 2024-10-08 14:34
国产大飞机赛道发展情况及中航重机的市场前景 - 中航重机作为国产大飞机锻件、铸件及液压环控主要供应商之一,受益于国产大飞机赛道长期增长潜力和更高确定性[1] - 短期内,产业化提速,业绩弹性较大;长期来看,C919国产化替代和C929产品迭代将提供持续增长保障[1] - 国产大飞机赛道处于产业拐点,C919商业运营逐步成熟,性能优势明显,交付节奏加快,总装端产能提升[4] - 未来5-10年国内机队存量更新需求高于新增需求,波音和空客交付能力不足将带来C919长期增量需求[4] 中航重机在国产大飞机项目中的参与情况 - 与商飞合作紧密,已获得C919项目供应资质,并深化合作推进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项目[5] - 依托子公司布局大型模锻产能,计划打造专业化生产基地与研发基地,提升配套份额[5] 中航重机应对市场需求及提升竞争力的措施 - 通过深化合作、释放产能、加强研发等措施应对市场需求[6] - 随着C919产能释放和配套业务范围扩大,单机价值量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到2027年国产大飞机将为公司带来超过10%的利润弹性[7] 国际转包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 国际转包业务格局调整,国内企业受益于业务增长[8] - 山东红杉在国内外市场均有布局,并与国际知名企业保持合作,未来业绩增长潜力较大[9] 公司军品主业及上下游布局 - 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能、加强研发等措施提升盈利能力[10] - 构建生态系统,延伸特色加工及3D打印协同配套能力,实现一体化降本增效[11][12] 公司长期发展展望 - 充分释放大型模锻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与盈利能力[13] - 国产大飞机带来较大的产业链弹性,中航重机作为主要供应商将受益[13] - 军品主业具备盈利能力提升与一体化降本逻辑[13]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09-29 16:58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07,548 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92 元/股(经四舍五入后) ● 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人数:3 人 2024年7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中航重机关于A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7)。 2024年7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中航重机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自该公告披露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和信息披露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第七届董事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15:34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070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冉兴主持,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志宏、唐诚江为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简 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中航重机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4-071)。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