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6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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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5-12-04 18:0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12月12日下午14:00,地点在宁波海曙区和义路10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8]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交易系统投票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投票9:15 - 15:00[8] - 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方国富[8] - 需表决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等6项[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4322747元[13]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04803899K[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454,322,747股,全部为普通股且均为流通股[16]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行使,全面修订《公司章程》[11]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专节,完善内部审计专节内容[11] - 调整“股东大会”表述为“股东会”,“半数以上”表述调整为“过半数”[12]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9][2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2][2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3]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当日[1]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3] -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暂不现金分红或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5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54]
奥克斯取得一种空调电机安装组件和空调器专利
金融界· 2025-11-29 13:00
公司专利动态 - 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取得一项名为"一种空调电机安装组件和空调器"的专利,授权公告号为CN119755796B,专利申请日期为2023年9月 [1] 公司基本情况 - 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宁波市,主营业务为通用设备制造业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5000万人民币 [1] 公司运营与知识产权 - 公司对外投资了18家企业,并参与了211次招投标项目 [1] - 公司拥有商标信息428条,专利信息5000条,以及行政许可15个 [1]
奥克斯取得一种蒸发器组件及天花机专利
金融界· 2025-11-29 08:32
公司近期动态 - 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于近期取得一项名为“一种蒸发器组件及天花机”的专利,授权公告号为CN119934583B,该专利的申请日期为2023年10月 [1] 公司基本情况 - 宁波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宁波市,是一家以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5000万人民币 [1] - 公司对外投资了18家企业,并参与了211次招投标项目 [1] 公司知识产权与资产状况 - 公司拥有商标信息428条,专利信息5000条 [1] - 公司拥有行政许可15个 [1]
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审核报告
2025-11-26 20:33
业绩问题 - 2024年下半年以来融资租赁及非融资担保业务有大额违约未解决[7] 会计估计变更 - 变更后融资及非融资担保各等级担保赔偿准备金计提比例明确[9] - 单项重大业务及资产标准为资产余额2%及以上且≥100万元[9] - 新增特别减值准备,按业务资产余额计算[9] - 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以往财务无影响[10] - 暂无法披露对2025年年报损益影响金额[11] 计提比例调整 - 提高融资租赁正常及关注类、典当等关注类资产计提比例[10] - 季度业务各等级减值计提比例为1%、2%、25%、50%、100%[10]
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版)
2025-11-26 20:32
信息披露规定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版)[1]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2] 豁免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申请与审核 - 各部门、经营单元申请,经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等审核决定[5] 材料保存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7] - 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实施时间 - 规定自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起实施[9]
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减值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1-26 20:32
金融业务资产标准 - 金融业务及资产单项重大标准为按业务类型资产余额的2%及以上且金额≥100万[8] 资产减值比例 - 典当、租赁等业务金融资产各级减值比例分别为1%、2%、25%、50%、100%[8] - 【组合4】应收款项各级减值损失率分别为0%、10%、30%、50%、100%[10] - 【组合3】合同资产各级减值损失率分别为0%、10%、30%、50%、100%[15] - 非融资担保各级担保准备率分别为0.2%、2%、25%、50%、100%[16] - 融资担保各级担保准备率分别为1%、2%、25%、50%、100%[16] 担保准备金提取 - 未到期担保准备金以担保收入的50%为基础提取,半年及年末重新计算[14] - 融资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当年担保责任余额的10%实行差额提取[16] - 非融资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担保责任余额的2%实行差额提取[16] 资产分类与处理 - 金融资产按风险分五级,后三类为不良资产[8] - 担保业务代偿损失冲减担保赔偿准备金,收回在原冲减范围内转回[17] - 特定情况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可转回[20] - 其他资产特定迹象减值以“可收回金额”为基础,长期资产减值不得转回[23][24] 减值准备流程 - 财务共享中心季末算新业务减值准备,半年及年末组织单项减值测试[26] - 风险内控中心半年对金融及担保业务风险综合评价,财务共享中心制定特别减值方案[27] - 存货和其他资产归口部门半年及年末出资产报告,财务共享中心算减值并处理[29][30] 资产核销 - 资产分类为损失且满足条件申请财务账面资产核销[31] - 资产核销经多部门审核,财务共享中心复核处理,报税务申请[33][34] - 年度资产核销单项1000万以下或当年累计3000万以下由总经理审批,以上报董事会[34] 其他规定 - 建立减值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履职不力行为追责[36] - 公司财务共享中心负责制度修订与解释[39] - 财政部或监督部门有新规定从其规定[39] - 其他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估值和核销参照本办法相关章节执行[39] - 本办法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实施[39] - 原《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23年)》同日废止[39]
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版)
2025-11-26 20:32
董事履职规范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次数超会议总数1/2应书面说明披露[9] - 一名董事一次代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出席[9] - 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出席[9] - 董事应避免利益冲突,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4] - 董事应尽合理注意,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4] - 董事审议决策事项应要求详备资料并考虑合法性等[7] - 董事应亲自出席会议,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并明确表决意见[9] 董事会审议要求 - 审议授权事项,董事应判断范围等并监督执行情况[10]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董事应了解原因并评估影响[11]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董事应判断必要性等并遵守回避制度[11] - 审议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应关注合理性等[13] - 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真实性并签署确认意见[14][15] 执行与报告规定 - 董事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应及时报告[15] - 独立董事应关注决议执行并报告违规情形[17]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问题应及时报告披露[18] - 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事项负直接责任并监控资金[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现违规应要求纠正并报告[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并按规定履职[23] 行为规范相关 - 公司行为规范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7] - 公司行为规范自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实施[27] - 原行为规范(2020年版)同时废止[27]
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版)
2025-11-26 20:32
信息披露适用人员 - 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和机构,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3]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9] -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1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1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10] - 各部门及经营单元负责人是本部门及单位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1] 财务内控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内控,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12]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告知公司[12] - 信息依法披露前在媒体传播或证券交易异常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告[13]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审计[18] -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披露[28]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需披露[28] 关注事项 - 公司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关注[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关注[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关注[33] 诉讼报告标准 - 与本金3000万元单个客户发生诉讼需报告[34] - 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报告[34]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34] 定期报告审核 -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38] - 法定代表人签发定期报告[39] 信息保密 - 公司董事等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41] - 公司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资料[43]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4] - 公司员工违反保密规定公司有权追究个人责任[44]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44] 档案管理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46] - 公司董事等履职文件资料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管[46] - 以公司名义行文需总经理、董事长审核批准并由董秘办存档[46] 责任追究 - 公司董高监对信息披露负责[49] - 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9]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9] 制度实施 - 本规定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51]
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修订版)
2025-11-26 20:32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5]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5] - 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董事补选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7] 主要职责 - 审核公司预算、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2]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14]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14] - 监督指导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评估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风险[15]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5] 会议相关 - 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8] - 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作出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8] 资料保存与披露 - 会议资料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披露年报时应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2] 规则实施 -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
香溢融通(600830) - 香溢融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25-11-26 20:30
内部审计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接受监督[5] -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影响独立、客观履职的工作[6] - 审计组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2名[12] 审计流程 - 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直接审计[12] - 被审计对象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书面意见[14] - 被审计对象规定期限内报告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15] - 对审计结论有异议15日内书面提出[16] 审计监督与整改 - 日常监督异常可执行特殊程序[16] - 项目结束建立审计项目档案[16] - 被审计单位分类整改,承担主体责任[18][19] - 内部审计部门督促检查,纳入审计计划[20] - 实行挂号销号机制[21] 审计结果运用 - 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有权机关[22] - 与相关部门沟通督促整改并通报结果[22] - 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配合[23] - 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等重要依据[23] 制度实施 - 本规定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