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股份(600860)
搜索文档
京城机电股份(00187)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9:31
会议情况 - 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3人[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報告》,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4] - 审议通过《關於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條件成就的議案》,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6]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可为110名激励对象办理177.48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5]
京城机电股份(0018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9:28
会议决策 - 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1名董事全出席[3]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获11票同意通过[4][5] -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等并取消监事会,待股东大会审议[6][7][8]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110人可解限177.48万股,占总股本0.32%[9] - 《关于该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0票同意通过[11]
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9:2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2]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3] 激励安排 - 为110名激励对象办理177.48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3]
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9:24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11名董事全部出席[1]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1] - 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110名激励对象符合条件[3] - 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177.48万股,占总股本0.32%[3] - 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张继恒回避表决,10票同意[3]
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10-30 19:22
业绩数据 - 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为9.88%,较2021年增长率271.42%[9] - 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17.32%,高于同行业平均-37.72%[9] - 2024年转型创新业务类收入增长率408.5%(以2021年为基数)[9]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4.19%[9] 激励计划 - 2023年11月14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7] - 2023年12月28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授予540万股,115人[5] - 2025年回购注销18万股,5人离职[5] - 11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177.48万股,占总股本0.32%[2][12][15] - 110人2024年度绩效85分以上,解除限售比例100%[9] -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14][18][20]
京城股份(60086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10-30 19:21
股权激励 - 2023年12月28日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授予540万股,激励115人[15] - 2025年2月27日决定回购注销18万股,5人因离职不符合条件[15] - 2025年11月13日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比例34%[18] - 本次可解除限售110人,股票177.48万股,占比0.32%[23] 业绩数据 - 2024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9.88%,较2021年增长271.42%[21] - 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17.32%[21] - 2024年转型创新业务类收入较2021年增长408.5%[21] - 2024年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4.29%[21]
京城股份(600860)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30 19:21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 010-50867666 传真/Fax: 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 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 0569 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5】第 0569 号 致: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
京城股份(600860)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8:3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55%[5]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营业收入为10.8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0%[5]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0.81亿元,同比下降3.0%[25]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85.45万元人民币[5] - 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761.02万元人民币[5]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净亏损为2645.59万元,亏损同比扩大214.3%[26]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2761.02万元[26] - 2025年前三季度综合收益总额为-27,364,337.22元,较2024年同期的-8,114,027.82元亏损扩大[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8,434,401.87元,而2024年同期为-16,576,343.19元[27]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5元/股,2024年同期为-0.03元/股[2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公司研发费用从4531.87万元增长至6033.93万元,增幅33.2%[25] -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从-48.93万元扩大至-584.73万元[26]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89,838,967.52元,较2024年同期的177,828,674.07元增长6.8%[3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现金流 - 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27.59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234.01%[5]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76,632.10元,较2024年同期的-137,254,868.82元大幅改善[30][3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55,035,363.98元,同比增长约6.7%[30]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64,876,831.53元,相比2024年同期的188,656.05元大幅增加[30] - 2025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242,176.92元,2024年同期为-49,535,019.05元[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9,316,526.47元,主要由于吸收投资收到现金2.9亿元及取得借款[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49,291,451.07元,较期初的410,572,389.38元增长58.1%[32] 资产与负债状况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3.3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96%[6] - 公司总资产从30.87亿元增长至33.32亿元,增幅7.9%[20][22]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736,363,672.13元,较2024年末的482,988,509.97元增长52.5%[19] - 2025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520,918,618.93元,较2024年末的499,865,493.32元增长4.2%[19] - 2025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为614,950.00元,较2024年末的14,048,892.34元下降95.6%[19] - 2025年9月30日预付款项为38,018,065.56元,较2024年末的44,784,447.17元下降15.1%[19] - 公司合同资产从1772.71万元大幅增长至6143.59万元,增幅246.6%[20]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7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28.80%[6] - 公司所有者权益从14.12亿元微降至13.92亿元[22] - 公司负债从16.74亿元增长至19.40亿元,增幅15.9%[21][22] - 公司长期应付款从2.53亿元激增至5.43亿元,增幅114.5%[21] 业务表现与影响因素 - 净利润下滑主要因气体储运板块出口业务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销量及利润承压,同时研发投入增加[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增长主要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10]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1,171户[12] - 第一大股东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45,735,052股,占比44.88%[12] - 第二大股东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99,494,827股,占比18.17%[12] - 公司回购注销了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14] 投资与融资活动 - 全资附属公司天海氢能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方,增资总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15] 其他重要事项 - 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892.45万元人民币[8] - 附属公司天海低温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公司正与相关方沟通核实[17]
京城股份(600860) - 《公司章程》全文(2025年X月修订)(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2025-10-30 18:27
公司上市与增发 - 1993年7月12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为北人集团公司[6] - 1993年7 - 8月在港交所上市,发行1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7] - 1994年5月6日在上交所上市,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2002年获批增发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03年1月16日上市[7] - 2019年获批增发6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20年7月9日完成登记[7] - 2022年3月获批两次增发,分别为4648.1314万股和1078.4674万股[7] - 2023年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增发5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8日完成登记[7] 股本结构 - 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47,485,988股[18] - 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50,000,000股,占比45.66%[18] - 1993年向香港境外投资人发行100,000,000股,占比18.27%[18] - 1994年向境内投资人发行50,000,000股,占比9.13%[18] - 2022年6月向境内投资人发行46,481,314股,占比8.49%[20] - 2025年回购注销18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股本总数减至547,485,988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购回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或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四人[10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114]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55] - 每年公布四次财报,季报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5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6]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61] 其他 - 公司住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901室,邮编100022[8] - 公司经营宗旨是依法经营,保障股东获得合理经济回报[1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开发销售设备等[13]
京城股份(600860) - 京城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10-30 18:27
章程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1][43] - 修订《公司章程》,涉及删除监事会相关规定、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等多项内容[1]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包括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规定、会议通知时间等变更[41]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8]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购回股份后按不同情形规定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8][9]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权利[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规定及承诺[25] 会议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10] - 多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人员任职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0]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0] - 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26] 财务与利润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5]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0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