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60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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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关于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2024-07-31 17:01
决策事项 - 公司2024年7月31日通过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议案[1] -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有效期12个月[1] 决策依据与影响 - 基于公司发展等情况做出交易[2] - 利于优化结构,提高效率[2] - 收益不确定,无法估计对业绩影响[2]
汇鸿集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31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2004年6月7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2015年6月25日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无条件通过[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42433192元,股份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共计2242433192股[9][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出现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33]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4][35]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0][4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及担保也需特别决议[49][50]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时,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4][55]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者所得票数须达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55][56]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0][51] - 股东大会应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86] - 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8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72] - 董事会审议决定年度投资计划内单笔2000万元以上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审议决定2000万元以上大宗物资(设备)及服务项目采购方案;审议决定年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计划及5000万元以上单项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审议决定单笔500万元以上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资产处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74][75][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78]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83][84] -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内,公司及子公司单笔100万元以上、低于200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低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自行决策;可拟订公司年度预算内5000万元以上资金调动和使用方案,研究决定3000万元以上、低于5000万元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决策公司现有生产设备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低于2000万元,单笔超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决策报废、毁损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低于1000万元,单笔1000万元以上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决策非经营性资产购置与处理价值100万元以上、低于500万元,单笔超数额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超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审议公司年度资金借出计划内为全资子公司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提供单笔3000万元以上的借款事项;审议公司单笔20000万元以上的贷款申请[84][85]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93][94] 财务相关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101]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6]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或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9] -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6][107] 其他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61] - 有特定情形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如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6][67][110]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10] - 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4][115][11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8]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18][119] - 控股股东指持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25]
汇鸿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31 17:01
章程修订 - 2024年7月3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新增收购股份用于转换可转债等情形[2] - 明确收购股份方式及决议要求[2][3] - 调整收购股份比例、转让注销时间及董事会设置[3] 后续安排 - 修订事项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3]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
汇鸿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31 17:01
会议决策 - 审议通过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议案,5票同意[1] - 授权12个月择机处置2023年年报金融资产[2] - 审议通过处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议案,5票同意[2]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特别决议[3]
汇鸿集团:汇鸿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7-25 18:13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7月8日决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 - 7月10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3] - 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5日多个时段[4] - 现场会议于7月25日下午14:30在南京召开[4] 股东大会情况 - 98名股东参与,持有1,514,377,582股[7] - 审议通过选举贾国荣为非独立董事议案[9] -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1]
汇鸿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5 18:11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 | 得票数占出席会 | | | --- | --- | --- | --- |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议有效表决权的 | 是否当选 | | | | | 比例(%) | | | 1.01 | 贾国荣 | 1,512,984,037 | 99.9079 | 是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承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王延龙先生主持,本次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8 | | --- | --- | ...
汇鸿集团: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7-23 17:43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明毅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二、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组织安排,杨承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职 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杨承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杨承明先生辞去相关职务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董事会运作产生影响。 ...
汇鸿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3 17:43
董事会会议 - 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6名董事全到[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提名刘明毅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1] - 审议通过聘任盛向伟为财务负责人、陆飞为董事会秘书议案[3] - 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选举董事议案[4] 表决结果 - 三项议案表决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3][4]
汇鸿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7-17 15:55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5日下午2:30召开[3] - 会议地点为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3] - 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杨承明先生[3] 审议相关 - 审议议案需经出席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表决通过[6] - 会议审议议题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7] 董事提名 - 7月8日董事会提名贾国荣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1] - 贾国荣1970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2] - 贾国荣未持股,无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规定[12]
汇鸿集团: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7-09 17:56
人事变动 - 陈述、晋永甫、杨承明因组织安排申请辞职[2] - 杨承明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4] - 提名贾国荣为董事候选人,聘任其为总经理[4] 会议信息 - 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3] 股份情况 - 辞职人员及杨承明、贾国荣未直接或间接持股[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