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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60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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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2024-10-29 16:44
公司基本信息 - 2004年6月7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2015年6月25日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无条件通过[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2433192元[9] - 公司股份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共计2242433192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股票买卖6个月内的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1] - 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5]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3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8]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交易、担保也需特别决议[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69] - 董事会审议决定年度投资计划内单笔2000万元以上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71] - 收购、出售资产等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72] - 审议决定2000万元以上大宗物资(设备)及服务项目采购方案[72] - 审议决定年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计划及5000万元以上单项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72] - 审议决定对外(含子公司)担保计划以及超计划借出资金、融资、担保等事项[72] - 审议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产权转让、单笔500万元以上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资产处置[7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3]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5]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在董事会授权内,公司及子公司单笔100万元以上、低于2000万元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额累计低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自行决策[78][79] - 总经理可拟订公司年度预算内5000万元以上资金调动和使用方案,研究决定3000万元以上、低于5000万元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事项[79]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88][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9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0]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01]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08][110] - 公司分立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0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3]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申报债权[113]
汇鸿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0-29 16:44
章程修订 - 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会议召集主持等多项条款修订[2] 后续安排 - 修订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3]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 - 《公司章程》全文见上交所网站[3]
汇鸿集团(600981)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6:44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128.48亿元,同比增长9.5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55.82亿元,同比增长4.24%[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0.84亿元,同比下降285.51%[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 0.20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1.74亿元[2]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1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 - 0.04元/股,同比下降300.00%[2]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37%,增加7.28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 - 1.75%,减少2.65个百分点[2]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355.82亿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341.34亿元增长4.24%[12]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355.60亿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341.37亿元增长1.24%[12]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2879.24万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2348.59万元增长22.60%[12]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 - 5140.1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 - 59.07万元[12] - 2024年前三季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383.13万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25809.22万元下降63.64%[12] - 2024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 - 3471.40万元,较2023年前三季度的 - 5373.65万元下降35.40%[12]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 - 3923.81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9088.70万元[13]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 0.04元/股,2023年前三季度均为0.02元/股[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下降主要系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所致[5] 资产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69.0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7.19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93%[3]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35.778215889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3.3612681419亿元有所增长[8] - 2024年9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8.9909041709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2.7420294363亿元有所下降[8]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36.6697009916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6.492705295亿元有所增长[8] - 2024年9月30日存货为73.6741365311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7.3588230892亿元大幅增长[8]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219.7925560122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83.3212053205亿元有所增长[9]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49.2540279212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1.4818236521亿元有所下降[9]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计为269.0465839334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34.8030289726亿元有所增长[9] 负债情况 - 2024年9月30日短期借款为70.5035546528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4.9151575107亿元有所增长[9] - 2024年9月30日合同负债为34.1188283723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2.1613209873亿元有所增长[9]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168.43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29.59亿元增长29.97%[10] - 2024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44.95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48.79亿元下降7.87%[10] - 2024年9月30日负债合计213.38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78.38亿元增长19.62%[10] 所有者权益情况 - 2024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55.67亿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56.42亿元下降1.33%[11]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6728户[6]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5.12亿股,持股比例67.41%[6]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持有15.11591011亿股人民币普通股[7]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44亿元,同比下降178.98%[2]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12.79亿元,现金流出小计420.23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 - 7.44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净额为9.43亿元[15]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7亿元,现金流出小计2.99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5.58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净额为1.71亿元[16]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85亿元,现金流出小计60.97亿元,现金流量净额为4.88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流量净额为 - 14.21亿元[16] - 2024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98.36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370.57亿元[15]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9.03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8.18亿元[15]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8.17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5.38亿元[15] - 2024年前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64.73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29.52亿元[16] - 2024年前三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56.83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为138.64亿元[16]
汇鸿集团: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4-10-23 18:17
业绩总结 - 2024年上半年营收227.34亿元,同比增1.49%[6]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 -3.30亿元,由正转负[6] - 2024年上半年扣非净利润 -1.54亿元[6] 股价情况 - 2024年10月18 - 22日股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5] - 2024年10月2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3][5] 其他情况 - 生产经营正常,基本面未变,股价或下跌[3][4] - 资产置换处筹划阶段,有无法达成风险[7]
汇鸿集团: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汇鸿集团股票异动的答询函
2024-10-22 18:19
重大事项 - 截至回复日,除2024年10月21日公告的重大交易事项外,控股股东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1] - 控股股东不存在筹划涉及汇鸿集团的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1]
汇鸿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22 18:19
股价情况 - 2024年10月18 - 22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4] - 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7] 经营与事项 - 截至公告披露日,日常经营正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5][10] - 与控股股东资产置换尚处筹划阶段,有无法达成或实施风险[7] 业绩数据 - 2024年上半年营收2273418.44万元,同比增长1.49%[7] -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 - 33030.18万元,由正转负[7] - 上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 - 15409.86万元[7]
汇鸿集团:关于筹划资产置换暨控股股东承诺履行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2024-10-20 15:36
资产交易 - 拟置入江苏有色100.00%股权、对外经贸85.88%股权、紫金财险2.33%股权[2][6] - 拟置出汇鸿中嘉54.00%股权、汇鸿汇升91.35%股权、汇鸿瑞盈55%股权、利安人寿4.41%股权[2][6] - 本次交易预计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6]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6] - 交易价格将根据经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确定[7] 公司资本 - 苏豪控股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8] - 亚欧互联注册资本为314,241万元[8] - 江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亿元[10] - 汇鸿集团注册资本为2亿元[11]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亿元[11][12]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嘉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930万元[13][14] - 江苏汇鸿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14] - 江苏汇鸿瑞盈时尚供应链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14]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5.79384709亿元[16] 未来展望 - 公司未来将专注于大宗商品相关业务[17] - 公司以存量资产等额换入股权资产,将优化资产结构和提升盈利能力[17] 交易进展 - 交易方案待审计、评估后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以正式协议为准[17] - 本次资产置换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17] -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双方未签署协议[18] - 交易方案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19] 其他事项 - 江苏省国资委将苏汇资管100%股权无偿划转给苏豪控股[3] - 苏豪控股将自取得公司控制权之日起三年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4] - 本次交易后尚未完全解决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问题,苏豪控股将推进解决[19] -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汇鸿集团: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9-13 18:37
因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江苏 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延龙先生 委员:巫强先生、刘明毅先生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丁宏先生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承明先生 委员:丁宏先生、贾国荣先生 委员:巫强先生、王延龙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汇鸿集团: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2024-09-13 18:37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附: 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顾新先生,1972年11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先后任江苏开元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国际部副总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部副总经理,江 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支部委员,江苏汇鸿宝贝婴童用 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 管理部副总经理(正职级)。现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风控法律部负责人,兼任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汇鸿集团:汇鸿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9-13 18:34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汇鸿集团临时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 鸿集团")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汇鸿集团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主持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进行见证并对其合法有效性 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