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鸿集团(60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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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60098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7:56
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 - 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595万元到-31,330万元[3] - 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086万元到-13,405万元[3] -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58.93万元[9] - 上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978.18万元[9] 业绩预亏原因 - 本期业绩预亏主要受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大幅下降和重要联营企业大额亏损[10] 业务表现 - 公司出口业务稳定增长,营业收入保持平稳,供应链运营业务利润稳步增长,毛利率同比提升[10] 财务数据状态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预告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本次预告是基于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各类交易和事项的初步测算结果[11] - 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12] - 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13]
汇鸿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9 17:54
董事会会议 - 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 - 选举杨承明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1] - 同意提名贾国荣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3] - 同意聘任贾国荣为公司总经理[4] 股东大会 - 董事会同意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5]
汇鸿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9 17:54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白下路 91 号汇鸿大厦 A 座 26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
汇鸿集团: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6-24 16:55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0.51%,供应链运营业务收入同比上升0.64%[1] - 2023年供应链运营业务毛利率增加0.38个百分点,自营出口业务增加0.98个百分点[1] - 自2015年整体上市,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超12.87亿元,占累计净利润超30%[4] 未来展望 - 2024年以大宗商品业务助力保供,完善贸易供应链体系[3] - 2024年加大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布局数字科技、贸易[5] - 2024年落实信息披露新规,推进ESG体系建设[7]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修订制度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8] - 2023年强化国企改革成果应用,贯彻三项制度[9] - 2024年健全治理结构和内控,优化激励考核制度[8][9]
汇鸿集团: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协议转让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6-03 16:5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子公司汇鸿中锦和汇鸿中鼎将合计持有的紫金银行1.54%股权转让给苏豪投资[2] - 汇鸿中锦和汇鸿中鼎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3] - 股权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两子公司不再持有紫金银行股权[3]
汇鸿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8 19:24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16,603,41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7.6320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述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
汇鸿集团:汇鸿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8 19:24
汇鸿集团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 集团")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汇鸿集团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进行见证并对其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 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 ...
汇鸿集团: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9 15:34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7日上午10:00 - 11:0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3][5][7] - 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4][5][6][7][8] 投资者提问 -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4: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highhope.com提问[5][7] 参会人员 - 参加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独立董事丁宏先生[6] 联系信息 - 联系人冯以航,电话025 - 84691002,邮箱ir@highhope.com[8] - 说明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8]
汇鸿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5-19 15: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累计完成营业收入4800496万元,较上年增长0.51%[12] - 2023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6821万元,较上年增加77738万元[12]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745万元,较上年减亏41246万元[12] - 2023年每股收益 - 0.0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9%[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348030万元,较上年末下降6.32%[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81198万元,较上年末下降4.13%[1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75.97%,较上年末下降0.52个百分点[12] - 2023年销售毛利率4.02%,较2022年3.73%增加0.29个百分点[35] - 2023年加权平均收益率 - 1.79%,较2022年 - 10.12%增加8.33个百分点[35] - 2023年流动比率1.41,较2022年1.18增长19.49%[36] - 2023年速动比率1.05,较2022年0.92增长14.13%[36]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51%,营业成本同比增长0.21%[47] - 2023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同比净减少6989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同比净增加28685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同比净增加8323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同比净减少149593万元[48]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长50.05%,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长30.12%[48][49]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132] -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参与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培训,学习相关知识[13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无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无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业务规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期限12个月[98]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鸿中天的全资子公司汇鸿浆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106]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利润分配内容,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14]
汇鸿集团: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15:5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江苏汇 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延龙先生、丁宏先生、巫强先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