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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9448.68万元,同比增长17.26%
快讯· 2025-04-14 17:08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收11.56亿元 同比下降44.53% [1]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9448.68万元 同比增长17.26% [1]
华鼎股份: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206.27% 聚焦锦纶主业智造引领未来
证券时报网· 2025-04-10 12:25
文章核心观点 - 华鼎股份2024年聚焦主业完成转型,利润增长与资产结构同步优化,未来随着新建项目落地和技术产能协同,有望步入新一轮成长周期 [1][6] 公司经营业绩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5.21亿元,受跨境电商板块剥离影响同比下降,但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06.27%至4.89亿元,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近190% [1] 锦纶板块情况 - 2024年锦纶板块收入同比增长14.3%至58.76亿元,占比提升至主营收入近八成,毛利率提升2.5个百分点至14.05% [1] - 全年锦纶丝产量达30.39万吨,同比增长17.56%,销量达30.09万吨,同比增长11.9%,产销率稳中有升,库存控制合理 [1] - 产能提升受益于江西集好等子公司产能释放及设备利用率优化,加大定制化产品投入拓展中高端市场 [1] 产业链与产能布局 - 通过吸收合并五洲新材、推进新产能布局等优化组织架构与产能配置 [2] - 2024年启动两个总投资合计近20亿元锦纶长丝项目,增强中高端锦纶市场供给能力 [2] 智能制造与绿色转型 - 推进“智改数转”工程,“华鼎五洲锦纶纤维未来工厂”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名单,推动全过程数字化、可追溯 [3] - 构建柔性化生产体系,“精准配送”“智能仓储”系统入选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案例 [3] - 2024年推进环保材料替代与循环资源利用,再生锦纶产品获相关认证,绿色品牌形象深化 [3] 科技创新与产品战略 - 2024年深化科技研发体系建设,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9.18%达1.79亿元,拥有多个创新平台 [4] - 形成以锦纶6与锦纶66为核心的双轨矩阵,涵盖六大系列、上千种产品,服务多个细分赛道 [4] - 拟定向增发募资不超过7.08亿元投建“年产6.5万吨差别化锦纶PA6项目”,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抗周期能力 [4] 行业趋势与公司机遇 - 纺织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国家出台政策支持相关企业和体系建设 [5] - 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将在此轮转型中受益显著 [5][6]
华鼎股份(601113)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09 18:48
审计相关 - 审计公司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3]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4] - 审计公司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5] 审计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7] - 审计结论受报告固有限制条件影响[8] 其他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9日[11]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玉萍)
2025-04-09 18:47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玉萍全参加[3][4] - 2024年召开6次审计、1次薪酬、3次战略委员会,王玉萍均出席[4] - 2024年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王玉萍对议案全投赞成票[4] 财务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3451万元[8]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等[10] - 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10] 信息披露 - 2024年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及时性和公平性[11] - 2024年按时编制披露定期及内控评价报告,无虚假记载[11]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加强沟通协调,维护股东权益[13] 其他 - 2024年王玉萍开展《纤维新材料》现场培训[5]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军)
2025-04-09 18:47
会议与治理 - 2024年召开董事会10次、股东大会4次等会议[3][4]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聘任审计机构[9] 财务相关 - 截至2024年底对外担保总额23451万元[8]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等[9] 业绩披露 - 2024年披露业绩预减、预增公告,与实际无重大差异[9] 制度与管理 - 2024年关联交易审议、内控制度执行等合规[8][10]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加强沟通、关注经营[11]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志坚)
2025-04-09 18:4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4] - 2024年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委员会、3次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按时出席[5] - 报告期内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对议案均投赞成票[5] 财务相关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451万元[8]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等[10] 信息披露与内控 - 2024年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及时性和公平性[11] - 2024年按监管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内控无重大缺陷[11] 独立董事 - 2024年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职,公司积极配合支持[13]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加强沟通协调,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13]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2025-04-09 18:46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8.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61308.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236.42万元[2]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审计收费总额2645万元[2] 人员情况 - 员工2000余名,合伙人95名、注册会计师近453名,超18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 风险保障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11] 发展历程 - 1992年成立,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1] - 1995年取得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多地设30家分所[2]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5-04-09 18:46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金额: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12亿元)委托理财交易 额度,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3、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4、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上 ...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5-04-09 18:46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1 1、投资目的及投资种类:为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 影响,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 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 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美元7,000 万元(任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美元7,000万元)等额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3、履行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 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因有部分产品境外销售,存在外币结算业务,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 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特开展金 ...
华鼎股份(601113)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09 18:46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学军、丁志坚、王玉萍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学军、丁志坚、王玉萍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