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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股份: 四方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5 19:07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72元(含税),总股本833,268,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9,952,960元(含税)[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8日[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22日[1][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股权激励限售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中登公司暂管[2] - 四方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奇逊、王绪昭等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3][4][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若需税收协定优惠需自行申请[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648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企业所得税,自行判断纳税义务[6]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82181064[6]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5 18:45
利润分配 - 2024年以总股本833,268,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72元,共派599,952,960元[5] - A股股权登记日2025/5/21,除权(息)和发放日2025/5/22[2][6] 税收政策 - 不同持股期限自然人股东和基金税负不同[10] - QFII和沪股通股东按10%扣税,实派0.648元[11] - 其他机构和法人股东不代扣税,派0.72元[11] 其他 - 方案经2025年5月8日股东会通过[2] - 四方电气等股东红利公司直放[8] - 咨询联系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 - 82181064[12]
北京四方继保申请风机电磁暂态等效模型搭建专利,能够精准体现能量平衡传递过程
金融界· 2025-05-12 13:04
专利技术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体现能量平衡传递的风机电磁暂态等效模型搭建方法"的专利,公开号CN119962454A,申请日期为2024年12月 [1] - 该专利技术包括受控电流源模块、受控电压源模块和受控电源功率交互模块,能够精准体现风机捕获风能到电能的能量平衡传递过程 [1] - 专利技术旨在保证模型暂稳态仿真精度的基础上提高仿真效率,涉及风机叶轮与转子侧能量平衡传递、直流母线侧与网侧变流器能量平衡传递等关键环节 [1] 公司概况 -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83225.1万人民币,主要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 - 该公司对外投资2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000次,拥有商标信息42条,专利信息1662条,行政许可19个 [2] - 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05000万人民币,主要从事仪器仪表制造业 [2] - 该公司对外投资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000次,拥有专利信息779条,行政许可13个 [2]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5-05-08 19:46
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管、证券事务代表聘任[1] -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1] - 聘任刘志超为总裁等多人任职[5][7] -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崔翔、钱晖离任[8] 人员持股 - 刘志超等多人持有公司对应数量股份[11][12][13][14][15][16][17][18] 委员会组成 - 战略等多个委员会人员组成确定[4]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5-08 19:4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538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9,634,372股,占比46.7597%[4]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6]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数377,694,609,比例96.9356%[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数388,483,071,比例99.7045%[10]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数387,789,552,比例99.5265%[10] 人员选举情况 - 选举高秀环得票数382,531,087,占比98.1769%[12] - 选举孙卫国得票数383,311,615,占比98.3772%[13] - 祝朝晖得票382,317,505,比例98.1221%;刘志超得票382,584,260,比例98.1905%;赵志勇得票382,438,898,比例98.1532%[15] - 高秀环选举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得票30,858,720,比例84.1128%[16] - 张涛选举第八届非独立董事得票30,644,148,比例83.5279%[16] - 孙卫国选举第八届独立董事得票31,639,248,比例86.2403%[16] - 李成榕选举第八届独立董事得票31,551,817,比例86.0020%[16] 不同股东对议案态度 - 5%以下股东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数35,535,997,比例96.8618%[14]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同意票数350,507,666,比例100.0000%[15]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同意票数37,975,405,比例97.0575%;反对票数967,500,比例2.4727%;弃权票数183,801,比例0.4698%[15] - 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同意票数13,055,281,比例97.2845%;反对票数280,600,比例2.0909%;弃权票数83,801,比例0.6246%[15] -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对现金分红议案同意票数24,920,124,比例96.9389%;反对票数686,900,比例2.6720%;弃权票数100,000,比例0.3891%[15] 其他 - 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8日,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报告厅[5] - 本次股东会第12项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16]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08 19:45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2] 议案表决 - 《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确认公司执行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全票通过[5] 人事任命 - 选举高秀环为董事长[3] - 聘任刘志超为总裁[5] - 聘任秦红霞等7人为副总裁[5] - 聘任付饶为首席财务官[5] - 聘任秦春梅为证券事务代表[6] 委员会设置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4]
四方股份(601126)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08 19:32
股东会召集与公告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根据2025年4月16日决议召集[4] - 2025年4月17日公告《股东会通知》,4月29日公告《会议资料》[4] 股东会召开信息 - 2025年5月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召开股东会[10]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表决股东及代理人共538名,代表股份389,634,372股,占比46.7597%[1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2名,代表股份365,579,534股,占比43.8730%[14]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526名,代表股份24,054,838股,占比2.8867%[1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565%[19]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578%[2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690%[21]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6.9356%[2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045%,中小投资者同意票占比96.8618%[23]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7434%[24]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5265%[26] -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6202%[27] -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6.6923%[28] - 《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6107%[29] - 《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6.6942%[3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6.7959%[31]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6.7950%[32]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08 19: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10%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普通股股东[1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在册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7]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2名以上独董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7]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29]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08 19: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议事项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5%的关联交易[8]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30%的事项[8] - 审议单笔或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50%的贷款[8] - 审议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 -50%的重大合同订立事项(除出售、购买重大资产和担保外)[8] - 审议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50%的对外投资[8] - 审议一年内累计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50%的委托理财和资产租赁事项[8] - 批准单笔或年度累计金额在1000万元—3000万元之间的对外捐赠事项[8] 担保规定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9]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召开前10日送达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按需而定,召开前2日送达书面通知[16] - 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9] 会议要求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履职监督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三分之二,审计委员会审议其履职情况[30]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其职务[30] 文件保管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董事会文件保管期限为10年[43] 其他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7] - 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日,董事长等有权提临时提案[23] - 董事会讨论重大缓议案,与会三分之一董事提请可再议;已表决议案,董事长等提请可复议,不超两次[28]
四方股份(601126) - 四方股份章程
2025-05-08 19: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8200万股[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83343.6万元,股份总数83343.6万股[11][2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3]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须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31] 股东相关规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4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90] - 董事会审议批准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30万元以上的交易[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10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及审议部分事项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7][10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3]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首席财务官1名,董事会秘书1名[117]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18]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5]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报表中可分配利润数的30%[129] 财务报告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25]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146][147][149] 公司解散相关规定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53] 章程相关规定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6] -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