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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6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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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2025-03-21 17:34
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 红塔证券202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3月20日发行完毕[2] - 期限180天,起息日3月21日,兑付日9月17日[2] - 计划和实际发行总额均为10亿元[2] - 票面利率2.02%,发行价格100元/张[2]
预见金蛇|红塔证券总裁沈春晖:股权力量崛起,资本市场必将日益担负更为重要的责任
证券时报网· 2025-01-31 13:12
文章核心观点 - 2024年政策组合拳使A股出现可喜变化,中国经济进入股权时代,资本市场责任加重,A股将从“融资市”向“投资市”转变,乐观看待世界、坚持价值投资和分散化资产配置是长期有效投资方法,红塔证券2024年取得多重收获 [1][2][3] 行业动态 - 2024年国务院出台新“国九条”,“一行一局一会”领导发布多项支持资本市场的重要政策,首个《市值管理指引》正式颁布,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稳住楼市股市,一系列组合拳使A股出现可喜变化 [2] - 中国经济进入股权时代,资本市场将担负更重要责任,要求上市公司提升资本配置能力,善待投资者,增加投资者回报,实现A股从“融资市”向“投资市”转变,推动中国资本市场从“熊长牛短”到“持续长牛” [1][3] - 乐观看待世界,坚持价值投资,通过分散化的资产配置平滑短期波动,是长期有效的投资方法 [1][3] 公司情况 - 红塔证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唯一控股的证券公司,全牌照、集团化、一体化运营的综合金融服务企业,A股主板上市公司、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道路,立志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精品券商 [3] - 2024年红塔证券实现了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声誉品牌等多重收获 [3]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21 00:00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708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07,382,476股[4] - 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80.7198%[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3,805,385,286,比例99.9475%[7] - 《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3,805,348,716,比例99.9465%[8] - 《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3,805,295,646,比例99.9451%[9] - 5%以下股东对《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票数182,115,586,比例98.9152%[9] - 5%以下股东对《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数182,079,016,比例98.8953%[9] - 5%以下股东对《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数182,025,946,比例98.8665%[9] 会议时间 - 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5]
红塔证券(601236) -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01-21 00:00
股东会安排 - 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会[3] - 2024年12月31日刊登股东会通知[3] - 2025年1月20日9:30召开现场会议[3] 参会情况 - 708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3,807,382,476股,占比80.7198%[5] - 701名中小股东及代理人,代表184,112,776股,占比3.9033%[6] 会议结果 - 审议三项议案并表决通过[7] -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8]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1-21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2月3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2年1月开业并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6] - 2019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6400万股[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16787742元,股份总数4716787742股[10][27] - 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等多项业务[17] 股东信息 - 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275000000股,出资比例19.83%[26] - 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60000000股,出资比例18.75%[26]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认购260000000股,出资比例18.75%[26] - 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认购149647549.13股,出资比例10.79%[26]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6]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股权锁定期满后,股东质押比例不得超所持股权比例50%(5%以下股权股东除外)[41][4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7] - 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与ESG、提名及薪酬、审计和风险控制四个专门委员会[167]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副总裁等多个高级管理职位[178]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81] - 合规总监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8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99] - 监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监事会会议,将被建议撤换[199]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5-01-21 00:00
议事规则修订 - 红塔证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历经6次修订,最近一次在2025年1月20日[1]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0][11] - 监事会同意请求,收到后5日内发通知[12] - 特定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大会[12] -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不低于10%[12]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一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特定情形临时股东大会2个月内召开[19]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20日前公告通知[28] - 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9]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3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26] - 3%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主持[31] - 监事会召集,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半数以上监事推举[31] - 股东自行召集,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31]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6] -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选举制度 - 选举2名以上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8] - 当选最低得票数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38] 表决相关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2]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6]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单独计票披露[4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4] - 通过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44]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6] - 主持人可责令人员退场,必要时请公安协助[49] - 公告等需在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54]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54] - 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5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5] - 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6] 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事项[17] - 审议单一项目对外捐赠超1000万元、一年内累计超2000万元事项[17]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1-21 00:00
董事会规则修订 - 红塔证券董事会议事规则历经13次修订,最近一次在2025年1月20日[1]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4]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14]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26项职权[8][9][1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8]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9]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0]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需提前十日和五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25]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7]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4] - 公司任免董事需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15] 提案与表决 - 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议案[2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0] -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3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37]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8]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35] - 董事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未做选择或多选视为弃权[3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时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41]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41]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通知情况等内容[43]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43]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0]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44] 档案与报送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 上市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及时报送决议,交易所要求时提供会议记录[4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9]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1-21 00:00
关联交易制度 - 红塔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08年2月28日通过,历经2016、2019、2022、2025年四次修订[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视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12] - 各单位年初预计当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提交汇总[15] - 发生关联交易的单位定期统计并报告当期关联交易情况[15] 关联交易判断与披露 - 公司各单位交易前应查阅关联人清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9][30] 重大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18] - 重大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30] 审计与报告 - 公司稽核审计部应对重大关联交易逐笔审计,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31] 其他规定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3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2]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32]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33]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按规定披露或履行义务[34] 其他说明 - 本制度所指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子女及其配偶等[36] -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包括证券经纪、投资咨询等多项业务[36] -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以外”“超过”不含本数[3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规定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9]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1-21 00:00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4] 子公司担保规定 - 对全资证券业务子公司出具承诺书提供担保承诺,按担保承诺金额一定比例扣减核心净资本[9] -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担保流程要求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资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7] -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资金财务部发起审批流程[20] - 担保合同订立时,资金财务部、合规法律部和风险管理部需审查内容[20]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根据决议签署担保文件,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20] - 法律规定须办理担保登记的,资金财务部到有关机关办理[20] 担保后续管理 - 资金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四十五日前了解财务安排并关注资金筹集情况[22]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独立董事在年报中作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4]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继续担保的,作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风险管理与问责 - 资金财务部负责落实对外担保风险管理要求,是第一道防线[28]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31] - 经办部门及人员违规操作或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启动问责机制[32]
红塔证券发布2024年预增公告 净利润同比增长145.34%
证券时报网· 2025-01-20 23:47
公司业绩 - 红塔证券预计2024年实现净利润7.66亿元,同比增长145.34% [1] 股价表现 - 红塔证券今日收盘价为8.13元,上涨0.62%,日换手率为0.63%,成交额为2.43亿元 [1] - 近5日股价上涨2.91% [1] 行业趋势 - 业绩预增50%以上的个股在预告发布后当日股价上涨的占比为71.30% [1] - 预告发布后当日股价涨停的有16家 [1] - 预告发布后5日股价上涨的占比为83.3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