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6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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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 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合规部(以下简称"合规部"),对公 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 督。 1 第六条 合规部应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等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 审计人员,并设合规部负责人一名。合规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 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合规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以及 ...
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 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 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 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应履行委员职 务。相关委员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 委员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1 第七条 委员会下设由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 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 ...
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 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1 第三章 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兼任董事 会秘书的,如果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 ...
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人员的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并对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与分工作出规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 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 议,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 第二章经理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八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方式、任期、薪酬待遇,按《公 司 ...
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 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 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资金 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 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 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三) ...
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春 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 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
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8-28 17:54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母公司"系指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子 公司"系指母公司持有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的经营和投资应服从母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子公 司应自觉接受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针对母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质疑,子公司应 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 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运行机制;子公司应参照母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结 合企业实际,建立系统、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应报母 公司经营管理室备案。 第二章 对子公司管理方式 第五条 母公司应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在股东 (大)会上的表决权和提议召开子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等,依照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 ...
英利汽车(601279)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7:4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99亿元[2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1亿元[2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0.88亿元[21] - 营业收入20.8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9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593.91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197.12%[22] - 基本每股收益-0.023元/股,同比下降200.0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027元/股,同比下降258.82%[23]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08,264.89万元,同比下降11.99%[4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3,321.05万元,同比下降179.44%[41]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3.91万元,同比下降197.12%[41] - 营业收入20.8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99%[53]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2.0%至20.83亿元[154] - 净利润由盈转亏,2025年半年度净亏损3607.76万元[155] - 营业收入为6.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2%[158] - 净利润亏损1293.18万元人民币,同比由盈转亏(上年同期盈利2329.04万元)[159] - 基本每股收益-0.023元/股,同比由正转负(上年同期0.023元/股)[156] - 综合收益总额亏损3616.50万元人民币,同比由盈转亏(上年同期盈利3388.50万元)[1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8.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14%[53] - 销售费用927.98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25.29%[53] - 财务费用1006.7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2.13%[53] - 研发费用9782.8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2%[53]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10.2%至18.99亿元[154]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8%至9782.80万元[155] - 研发费用3076.8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2%[158] - 信用减值损失992.22万元人民币,同比由正转负(上年同期收益625.01万元)[159] 现金流表现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19亿元[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26%[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37.26%[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3.9%[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7.25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改善105%[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3%[1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89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13.9%[1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至1.17亿元,同比增长960.3%[1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2万元,较上年同期-2.35亿元改善96.5%[164] - 支付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的现金为2362万元,同比下降41.0%[16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57万元,同比下降35.3%[16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08亿元,同比下降2.7%[16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98亿元,同比下降15.6%[163]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增加至15.76亿元,占总资产20.01%,同比增长6.18%[58] - 应收款项减少至9.12亿元,占总资产11.58%,同比下降11.28%[58] - 存货增加至11.33亿元,占总资产14.39%,同比增长8.07%[58]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至1.29亿元,同比增长55.36%[59] - 长期借款大幅增加至4.31亿元,同比增长51.86%[59] - 合同负债增加至3797万元,同比增长40.21%[59] - 应收款项融资增加至1.29亿元,同比增长50.21%[59] - 其他流动负债激增至396万元,同比增长210.56%[59] - 货币资金增加至15.7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6.2%[147] - 应收账款减少至9.1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11.2%[147] - 存货增加至11.3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8.1%[147] - 短期借款增加至1.2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55.3%[148] - 长期借款增加至4.3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51.9%[148] - 未分配利润减少至14.4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3.5%[149]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至7.57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7.3%[150] - 母公司应收账款减少至2.4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22.6%[150]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少至3.1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7.6%[150] - 母公司存货增加至2.9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7.1%[150] - 长期股权投资增长0.7%至22.36亿元[151] - 短期借款相关的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下降27.1%至5.09亿元[151] - 长期借款增长206.8%至1.75亿元[151] - 应付账款同比增长13.8%至3.83亿元[151] - 资产总额同比下降2.1%至45.44亿元[151][152] - 未分配利润同比下降6.6%至4.07亿元[15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11.7%[16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53亿元,较期初增长1.9%[1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2.24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2%[166] -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6.9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1%[1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余额为42.59亿元人民币[1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初余额为47.37亿元人民币[168] - 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加528.83万元人民币[1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增至42.64亿元人民币[1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47.39亿元人民币[170]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4.36亿元人民币[171]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2879.83万元人民币[171] - 公司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30.806亿元,较期初减少842.53万元(-0.27%)[172][173] - 未分配利润从3.791亿元减少至3.706亿元(-2.2%)[172][173] - 资本公积保持稳定为10.685亿元[172][173] - 盈余公积保持4727.58万元未发生变动[172][173] 业务表现和项目进展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19亿元[21]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10%[21] -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身结构零部件及防撞系统零部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31] - 公司报告期内累计获取定点新项目66个,其中新能源项目占比达78%[42] -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较同期下降1-5%[43] - 公司为17个客户开发完成及在开发19款钢塑复合仪表板骨架产品[43]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通过PPAP程序后组织生产[38] -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与整车制造商合作采用一品一点配套模式[39] - 公司已为国内合资品牌及自主品牌整车厂设计开发超100个轻量化零部件[40] - 公司产品覆盖冷冲压、热成型、内高压成型、铝挤压成型及多种连接工艺[40] - 2025年上半年累计获取定点新项目66个[73] - 新能源项目占比达78%[73] - 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较同期下降1-5%[73] - 公司为17个客户开发完成及在开发19款钢塑复合仪表板骨架产品[78] - 车用钢材铝材成本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70] 行业和市场环境 - 汽车行业1-6月产销分别完成1562.1万辆和1565.3万辆,同比增长12.5%和11.4%[29] - 新能源汽车1-6月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增长41.4%和40.3%[29] - 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达到汽车总销量的44.3%[29] - 中国汽车出口突破300万辆[73] 研发投入和技术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19亿元[21]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10%[21] - 研发费用9782.8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2%[53]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5.8%至9782.80万元[155] - 研发费用3076.8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2%[158] 客户和销售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70.21%[69] - 来源于一汽大众的收入为83,027.01万元[69] 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4,926.07万元,累计投入进度88.86%[12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7,815.90万元,累计投入进度75.10%[123] -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1,771.61万元[123] -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用途募集资金总额4,251.36万元[12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入2000万元,投入进度100%,本年实现效益364.38万元,累计实现效益1951.19万元[125] - 非金属项目升级改造累计投入3475.15万元,投入进度100%,本年实现效益78.42万元,累计实现效益501.72万元[125] - 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251.36万元,累计投入2001.13万元,投入进度47.07%[126] -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6180.71万元,累计投入6227.51万元,投入进度100.76%,含利息收入[126][12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445.5万元,投入进度100%[126] - 高性能挤出型材和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819.29万元,累计投入20501.62万元,投入进度98.47%[126] - 高端汽车模具智造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500万元,累计投入382.92万元,投入进度25.53%[127]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造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700万元,累计投入1409.63万元,投入进度11.1%[127] - 公司变更非金属项目部分募集资金4251.36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7.06%)用于新能源汽车非金属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127] - 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结余资金819.29万元于2025年2月18日转入高性能挤出型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2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0月30日余额为1.75亿元人民币[131][134] - 2024年1月12日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32] - 2024年10月30日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33] - 新授权现金管理期限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133] 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 - 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归母净利润比例为32.48%[76]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857,859.85元[76] - 总股本为1,585,785,985股[76] - 2025年上半年公司披露定期报告2份及临时公告27份[80] - 公司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企业数量为1个[86] - 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修订[82] - 公司建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77] - 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来访/电话等多渠道与投资者沟通[79] - 公司组织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80] - 公司采用视频+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80] - 公司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运营[83] - 公司未实施半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85]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8,885户[138] - 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98,704,372股,占总股本81.90%[14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5,602,854股,占总股本0.35%[14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2,921,500股,占总股本0.18%[140]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137] - 前十名股东中无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140] - 公司实收资本为15.857亿股,每股面值1元[174] - 公司注册资本15.857亿元与实收资本完全对应[174] - 公司属汽车制造业,主营车身结构及防撞系统零部件[175] 关联交易和担保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3.8亿元人民币[122] - 报告期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16.4亿元人民币[122] - 公司担保总额(含子公司)为16.4亿元人民币,占净资产比例38.35%[122]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金额达5.2亿元人民币[122]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117]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117] 承诺和协议 - 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及实际控制人关联股东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90][92]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91][9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控股股东每年减持不超过届时持股总数的25%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1] -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持股总数的25% 但持股数量≤1000股时不受限制[93] - 控股股东确认已通过退股方式转让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95] - 控股股东承诺其投资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 不存在同业竞争[95] - 实际控制人通过转让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权益解决既存同业竞争问题[97] - 若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 转让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91][93] - 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上市且作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履行避免同业竞争义务[96] - 实际控制人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3] - 实际控制人确认8家关联企业完全独立运作无任何资金或业务往来[98]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投资或经营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99][100]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确保必要交易按公允价格执行[101][102]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避免非法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101][102] - 控股股东承诺不滥用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利益[103]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干预公司经营及侵占公司利益[103]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约束职务消费及利益输送行为[104] - 控股股东若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则转让收益归公司所有[105] - 实际控制人若违反股份锁定期承诺则转让收益归公司所有[106] - 股东鸿运科技承诺若违反股份锁定期转让股份则违规转让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7] - 实际控制人林启彬等5人承诺承担公司IPO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费用及滞纳金等所有款项[107] - 实际控制人林启彬等5人承诺若租赁厂房因无产权证导致经济损失将全额补偿公司[109] - 控股股东开曼英利确认已通过退股方式转让与公司存在竞争的宏利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09] - 控股股东开曼英利承诺不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10] - 实际控制人林启彬等5人确认已转让Chi Rui(Cayman)Holding Limited权益以避免同业竞争[111] - 实际控制人林启彬等5人披露亲属控制8家企业但确认与公司完全独立无竞争关系[112] - 控股股东开曼英利承诺减少关联交易且必要交易按公允价格和市场合理价格确定[114] - 控股股东开曼英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且不要求公司提供担保[115] - 实际控制人林启彬等5人承诺减少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115] 会计政策和金融工具 - 重要性标准设定为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03%[18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186] - 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186] - 外币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即期汇率折算产生汇
英利汽车(601279) -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8-28 17:37
担保情况 - 为青岛英利本次担保9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3000万元[3] - 为合肥英利本次担保1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3000万元[3] - 为苏州英利本次担保3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20000万元[3][4] - 为天津英利本次担保4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14000万元[4] - 为林德天津和林德长春分别担保6000万元和3000万元[9] - 截至公告日,对外担保总额41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35%[6] - 2025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27.10亿元的担保额度[10]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10][11] - 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总额41.2亿元(含本次),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6.35%[29] - 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29.0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67.82%[29] -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2.2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53%[29] - 对外担保余额15.9亿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7.19%[30] 子公司业绩 - 苏州英利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50720.60万元,2024年为17804.68万元[17] - 天津英利2025年1 - 6月净利润2808.39万元[19] - 宁波英利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18899.79万元,2024年为9607.00万元[20] - 青岛英利2025年1 - 6月净利润100.79万元,2024年为448.91万元[14] - 合肥英利2025年1 - 6月净利润 - 1676.90万元,2024年为 - 1001.19万元[16] - 上海鸿汉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3834.92万元、净利润28.5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9626.54万元、净利润 - 66.54万元[21] - 佛山英利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49082.51万元、净利润28.6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19521.46万元、净利润 - 3564.05万元[22] - 林德天津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34562.37万元、净利润1311.1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80484.48万元、净利润1040.09万元[23] - 林德长春2025年1 - 6月营业收入8456.03万元、净利润69.77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3323.70万元、净利润 - 54.73万元[24] 子公司资产 - 青岛英利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2779.63万元,负债总额31179.48万元[13] - 合肥英利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28218.76万元,负债总额23100.87万元[15] - 苏州英利2025年6月30日资产净额25283.89万元,2024年为24383.14万元[17] - 宁波英利2025年6月30日资产净额10454.65万元,2024年为10858.49万元[20] 其他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30] - 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业务发展需要,能防范和控制风险[27] - 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保障公司利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