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宏泰(603016)
icon
搜索文档
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6:04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 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 ...
新宏泰(6030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6:0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于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重大事项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4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修订[54][55]
新宏泰(6030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6: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 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 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1 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 ...
新宏泰(60301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6:03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 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 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 ...
新宏泰(60301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8 16: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 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 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 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 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 ...
新宏泰(60301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6: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 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 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 ...
新宏泰(603016)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8 16:03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 5%但对公 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 ...
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6:0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 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 ...
新宏泰(6030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6:03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1]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4] 会议举行条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委托出席,1名董事不超2名委托[23] 会议方式与表决 - 原则现场会议,也可电子通信等方式[24] - 未通知提案除一致同意外不表决[25] - 提案表决后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31][33]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处理,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5] 提案处理 - 未获通过且条件无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37]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应暂缓表决[38]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可录音录像,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40][41]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43]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告前保密[44][45] 决议执行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46] - 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48]
新宏泰(60301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6:03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以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