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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60304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7 18:46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 不受时限的约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 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通过现场、通讯(含视频、电话、电 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也可以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 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 举一名代表主持。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 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福达合金(60304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8:46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通过在成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 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 ...
福达合金(6030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18:46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其职责。独立董事在就职前应 就其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董事会作出声明。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一)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公司兼 ...
福达合金(6030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经营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对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机构、人员,具体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上交 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股 票上 ...
福达合金(6030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8:46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 当在 2 个月内召开股东会。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 ...
福达合金(60304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8:46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成员必须为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 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 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成员代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成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
福达合金(603045)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7 18:46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财务部为 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 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 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四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 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 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办 法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 ...
福达合金(60304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7 18:46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 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董事会 ...
福达合金(60304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8:46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的独立监督职能,提高董事 会监督的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公司 管理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提高公司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担任,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在成员内选举, 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 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 ...
福达合金(6030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18:46
第一条 为规范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的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以下简称"《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 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是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 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 送。公司依法报送或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