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宁波精达(603088)
icon
搜索文档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8 19:46
交易投资决策权限 - 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 50% 等情况的对外交易、投资由股东会决定[6] - 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 10% - 50% 等情况的对外交易、投资由董事会决定[8] 担保决策流程 - 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等 7 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股东会审议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需 2/3 以上表决权通过[10] - 未达股东会标准的担保,董事会全体过半数且 2/3 以上董事同意[1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法人交易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 5%以上等,股东会批准后实施[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 300 - 3000 万元且占净资产 0.5% - 5%等,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 内部信息管理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 4 类人员[2] - 各部门负责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人,向主管领导和董秘报告[3] - 证券部整理保管信息,董秘分析判断决定处理方式[3] 重大事项报告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 30%等多种情况需及时报告[12][13][14][15] - 报告人应在知悉 1 个工作日或 3 个自然日内报告[19] - 重大事项未如期完成交付或过户超 3 个月,每隔 30 日报告进展[19] 人员管理 - 对注册资本超 500 万元的控参股公司,董事会决定派出或提名董监[12] - 董秘对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22]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2] - 未及时上报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2]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24] - 制度制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24]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8 19:46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6]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6][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符合规定,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行为[2][10]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超12个月[11]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延期需披露未完成原因、资金情况等并履行决策程序[9]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4]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提交上交所披露[22] 决策程序与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会后两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2]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多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等还需比照相关规则披露[18]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上交所披露[22] 其他规定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公司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需按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9] - 公司财务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9] -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8 19: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6]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7] 信息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 公司重大事项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9] 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9]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0]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若《公司章程》有更严规定应及时披露并管理[11] - 限售股份符合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公司应提前披露提示性公告[11] - 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管要保证申报数据及时、真实、准确、完整[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1] - 发现违法违规应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11]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自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1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 制度制定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14]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8 19:4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解聘需充分理由,应及时上报[12] - 特定情形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6] 履职与离职 - 督促董事和高管遵守规定,履职受阻可报上交所[4][12] - 辞职交书面报告,离职涉违规应说明并报告[13] 其他规定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9] - 聘任和解聘应及时公告、上报并提交资料[9][12] - 公司应保证其参加上交所后续培训并签保密协议[12][13] 细则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决议通过生效[18] - 2025年8月宁波精达制定该工作细则[19]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任期内特殊情况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事项审议规则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审计委员会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信息披露与保障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资料[32]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报告[33]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33]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3]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8-18 19:46
投票制度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等情形,选一名董事用直接投票制[2]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 投票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选举重新计算[10] - 独董和非独董分开选举,投票权分别为股份数乘相应待选人数[10] 投票规则 - 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否则无效或弃权[11] - 董事当选需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选举结果处理 - 中选人数多按得票排序,不足则进行第二轮或重开股东会选举[12] - 第二轮未达要求,两个月内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2] 细则实施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8 19:46
董事离职披露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5] 董事补选 - 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5] 股东会解除职务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离职手续 - 离职董事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3]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对追责决议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9:4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响应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5日内发通知[6] 股东权利 - 连续90日以上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7] - 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9]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提前20日(年度)、15日(临时)通知股东[1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变更[10] 延期取消与记录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8]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2个月内实施[19]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0] 表决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有不同通过比例要求[23] 表决流程 - 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4] - 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24]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以第一次为准[24] - 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未填等视为弃权[24]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方不得参与[24] 结果公布与公告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等方式[25] - 对结果有怀疑可要求点票,不超一次[26] - 决议应及时公告,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8]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19:46
审计部工作安排 - 公司设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审计部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审计流程与资料保存 - 审计三日前发书面审计通知书,专案审计除外[13]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11] 申诉处理机制 - 被审计对象对决定有异议可10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诉[13] - 审计委员会10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3] 内部控制审查 - 审查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内控,重点查对外投资制度[14] - 审计部发现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4,15] - 审计部对重要事项及时审计并各有重点[15,16,17,18] 评价与审计报告 - 公司内控评价由内控部门组织,审计监察部监督[19]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需其出具内控有效性报告[20] - 非标准报告或非财务内控缺陷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0,23] 激励与制度适用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2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8 19:46
薪酬确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薪酬以效益和目标考核确定[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和初定方案[4]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固定津贴[6] - 高管年薪制,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6] 薪酬发放 - 月薪次月20日前发,绩效次年春节前按考核发[10] - 发放税前薪酬,代扣个税[11] 薪酬调整 - 经营环境变可调整标准,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3] - 经审批可设专项奖惩[13] 制度生效 - 制度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