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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6031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证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2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3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4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113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5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
新亚强(60315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 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3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 第4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 应当遵守《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 ...
新亚强(6031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 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简称"《上市规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3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券交易 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 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并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4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董事 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5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6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或《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
新亚强(6031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1条 宗旨 为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新亚强硅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2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3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4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1 (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经理提议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 ...
新亚强(603155) -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7 19: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 第三章 股份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 服公转让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 ...
新亚强(6031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第1条 为确保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的科 学、规范和正确,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简称"《上市规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简称"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对外担保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 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担保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5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6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则: (一)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 ...
新亚强(60315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他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 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他有权选 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一)每位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 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例如某股东拥有 100 股股票,而公司准备选出 9 名董事,则该股东的累积投票权总数为 100×9=900 票); (二)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 算股东累积表决票;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股东的累积表决 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 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七条 累积投票制按以下机制选举董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制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
新亚强(60315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 则》")《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3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4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9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下设薪酬与考核、提 名、战略 ...
新亚强(60315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 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 ...
新亚强(6031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49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 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一)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