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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60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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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6031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7:27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1][12] - 半年度出现部分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1][12] - 预计年度业绩中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预告[11] - 预计半年度业绩中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预告[12]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相应年度业绩预告[12]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相应半年度业绩预告[13] - 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进行年度业绩预告[11] 业绩快报更正 - 公司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13]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6]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0]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0]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0]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披露[20]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原材料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23]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出售产品等,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应披露[2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履行审议程序后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履行审议程序后披露[26]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披露标准[26]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31] - 除董事长、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及时披露[3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3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应及时披露[33]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变更名称、章程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3]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应及时披露[33] -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影响资产等应及时披露[33] - 公司董事等高管辞任或被解聘应及时披露[33]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43]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通报给实际控制人等,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44]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5]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7] - 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所提供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告重大信息[48] - 信息披露义务人遇可能影响股价或经营的事宜,应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5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51]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在部门内部流转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部门间流转需经分管负责人共同批准[41]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41]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再通报给相关人员[42]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6]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57]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61]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1]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6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65]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68] -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2] - 控股子公司应报送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73] - 公司建立控股子公司定期报告和重大信息临时报告制度[73]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7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78] - 对外宣传文件发布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71] - 控股股东等人员沟通时不得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74] - 查阅公告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72] - 公司各部门应执行董事会作出的裁决[79] -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定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82]
万丰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372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17:05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4.17亿元,同比增长10.57%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725万元,同比增长89.99% [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同比增长86.67%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5亿元 [2] 行业动态 - 多地出现“负电价”现象 [2] - 在卖电“不挣钱”的情况下,电厂不愿停机 [2]
万丰股份(603172)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交易报告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8]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报告[13] - 购买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13] - 出售合同金额占营收50%以上且超5亿元需披露[13]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5] 信息管理 - 重大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不超三人[21] - 董秘认为必要时,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内提交文件[23] 报告资料管理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及时准确报送报告资料至董秘办[26] - 内部报告制度和联络人报董秘办备案[26] - 重大信息资料签字后报董事长和董秘[26] 保密与培训 - 董高在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范围并保密[27]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沟通培训[27]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9] - 处分及时告知上交所、证监局[2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4]
万丰股份(60317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内部审计机构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作为独立审计机构,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内部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财务、内控和专项审计[8] 报告与监督 - 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14][15] 内部控制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由内部审计部负责评价工作[15]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同时披露相关报告[17]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7] 问题整改 -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20] - 公司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完善管理制度[20] 工作保障 - 公司各项工作应充分考虑内部审计的意见与评价[23]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经费[23] - 被审单位需为内部审计提供工作条件[23] 绩效考核与追责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追责机制[25] 处罚规定 - 对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内审人员可提处罚建议[25] - 对阻挠审计等行为的内审人员,应给予相应处罚[25]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8] 制度规定 - 制度未规定时适用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28] - 制度与法规等抵触时以法规等为准[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万丰股份(6031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制度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等原则[4] 沟通内容与机制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9]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0] - 公司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并适当回应[12] 平台管理 - 公司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咨询并回复[14] - 公司可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定期举行“上证e访谈”[14] - 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14] 诉求处理 - 公司承担投资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并及时答复[12] 说明会与调研 - 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等[23]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18] - 公司接受调研不得违法违规,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21] - 公司就调研形成书面记录,可录音录像并建立核实程序[21] 职责与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23] - 公司在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5] 人员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为专职部门[26][28]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28] - 公司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28]
万丰股份(6031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 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
万丰股份(603172) -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重大事件[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9]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保密负责人[2] - 内幕信息知情人5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3] - 董事等负责人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5] - 分阶段送达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完整档案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16]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上交所[17] - 拒绝无法律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18]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并填登记表[19] - 内幕信息流转需部门或分管负责人批准[22] - 可能影响股价情形责任人及时报告,董事长敦促披露[23] 保密与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谋利[25]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对方保密义务[21] - 公告前财务人员不得泄露报表数据[26] - 知情人违规造成损失受处罚[27] - 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追究责任[28]
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 ...
万丰股份(60317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需保守秘密[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或豁免的商业秘密[5]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5][6] 暂缓披露要求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6]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相关事项[6][7]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决策与制度管理 - 公司决定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十年[8][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办公室制定修改,审议通过生效[11]
万丰股份(603172) -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财务报告责任 -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合法性等负责[5] 报告编制流程 - 财务部制定编制方案,经审核下发子公司执行[8][9] - 财务部拟订政策估计,报董事会批准,子公司变更需审核[10] 子公司工作 - 子公司每年11 - 12月进行资产清查等工作[12] 报告要求与审核 - 公司及子公司按规定结账,编制报告应内容完整等[15] - 出具报告前审核报表勾稽等关系及披露情况[16] 报告披露与审计 - 年度报告经审计后由公司统一聘请事务所[20] - 按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一季度不早于上年年报[21][22] - 董事会确保按时披露,不披露未经审议报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