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603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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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60317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6:41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会议由董事长俞杏英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 ...
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是指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 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 第五条 ...
万丰股份(60317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临 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相关公告, 并按规定披露。 第五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 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 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 服务,并明确服务内容及相应的权利义务。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 ...
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
万丰股份(603172) -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浙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621755903566B。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3,338 万股,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新二村;邮政编码:31207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38 万 ...
万丰股份(603172)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万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 的资金往来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 ...
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 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 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 ...
万丰股份(60317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共同 简称"控股子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它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它担保形式,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 ...
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督 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
万丰股份(60317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3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 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 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决策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决策 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 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公司选择投资项目 应当突出主业,谨慎从事股票投资或衍生金融产品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境外投资还应考虑政治、经济、法律、市场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采用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的,应当严格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