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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6031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 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 ...
万丰股份(603172) -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 ...
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 ...
万丰股份(60317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万丰股份(603172) -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交流 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在接受 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调研。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 3、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4、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5、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
万丰股份(603172) -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 告的编制与披露,保证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 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二条 编制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如下风险:编制财务报告是否违反会 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是否会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 损。 第三条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如下风险:是否提供了虚假财务 报告、是否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而导致其决策失误,是否干扰市场秩序。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及真实 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是合并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收 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制定财务报告编制方案;审核子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 年度、半年度、季度合并财务报告及月度合并会计 ...
万丰股份(603172)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急管理 工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 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特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遭遇突然发生,严重影 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职责 第四条 突发事件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与公司有关的、突然发生的,已经或者可能会 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 1 (一)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及时公开信息;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四)反应及时、措施到位; (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六)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形象的影响。 律法规规定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重 ...
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 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可以公司名义 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 ...
万丰股份(6031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
万丰股份(60317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16:47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经营班子须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 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及经理层经营班子的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 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影响 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治理, 健全内部约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事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