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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 - 603177:德创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7:59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7名董事实到[2] 议案审议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议通过[3] -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5] - 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条款并制定新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5][6][7][8]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8]
德创环保(60317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3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 收入和利润表现(同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34%[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7.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48%[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7.5%,达到7.93亿元人民币[22]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2.5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0.8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8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4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3.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8万元[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12万元[11]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60.2%,为963.72万元人民币[22] - 净利润为740.94万元,同比大幅下降68.6%[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0.82万元,同比下降45.9%[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同比下降50%[2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1.1%,为6.25亿元人民币[22] - 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4.2%,达到4329.66万元人民币[22] - 研发费用为54.13万元,反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1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9696.11万元,同比增长8.6%[26]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343.96万元,同比增长60.8%[26] 现金流表现(同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9.7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0.6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69万元,主要由于银行保函保证金等支付增加及订单执行导致购买商品付款增加[1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9.73万元,同比由正转负下降200.7%[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72亿元,同比增长25.1%[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9.88万元,同比改善17.2%[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6.89万元,同比由负转正[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717.51万元,期末余额为5282.73万元[27]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同比/期末)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9.6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37%[5] - 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7.4%,达到19.68亿元人民币[18][19][20]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35.7%,达到2.78亿元人民币[18]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18.8%,达到5.00亿元人民币[18]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4.9%,达到5.73亿元人民币[19]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67.9%,达到8950.22万元人民币[19] -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同比增长67.90%,主要因新签合同预收款增加[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0.9%,达到3.80亿元人民币[20] 其他重要财务项目 - 第三季度因外币汇率波动确认汇兑损失716.67万元人民币[6] - 长期应付款增加至856.32万元,主要由于融资租赁借款增加[11] - 其他收益为133.72万元,主要由于收到政府补助增加[11] - 投资收益为-10,381.88万元,主要由于参股公司亏损确认投资损失[11] - 营业外收入为1,850.80万元,主要由于收到诉讼赔偿款增加[11] - 所得税费用为1,437.89万元,主要由于印度子公司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计提增加[11] 调整后利润表现 - 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8.77%[6]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105户[14]
德创环保(603177)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3
公司高管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财务负责人1名[4] 高管职责与规定 - 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7]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受委托可代行部分或全部职权[8]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管理财务相关工作[8] - 有特定情形者不能担任公司高管,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4] - 总经理应遵守忠实义务,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10] - 总经理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应负赔偿责任[11] 履职与会议安排 - 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职,代职超30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人选[8]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于当月第一个工作周召开[13]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一般提前3天通知参会人员[20] - 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提前2天申报[21] - 总经理办公会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需提前2天送达参会人员[21] 公司事务审批 - 以公司名义执行的合同金额超500万元或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由主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报总经理审核[19]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经董事会审批后,在年度信贷额度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或其授权财务部实施[18] - 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经理、副经理由各单位负责人提名,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审定,人事部办理聘任或解聘手续[18] - 公司拟投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董事会批准[18] -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审核、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19] - 公司本部正常经营业务预算内费用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审批,下属二级公司由二级公司负责人审批[19] - 总经理每年向董事会作工作报告[21]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3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0]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1]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20] 董事选举与罢免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无需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二次,上下半年度各一次[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紧急情况不限[30] 会议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34]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42] 议案审议 - 一般议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3] - 关联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并通过决议[44]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44] 其他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并提交董事会议案[22] - 股东会决定董事报酬,考虑公司经营状况[17] - 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4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视频、电话等方式[38]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2]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2以上为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9]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暂停行使职权[10]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12]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成员[13]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3]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18]
德创环保(603177) - 融资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融资决策制度 - 制度适用于多种融资行为决策[2] - 首次公开发行或新股、公司债券由董事会讨论后提请股东会审批[3][4] - 年度借款额度经多层讨论,额度内借款由董事长决定[4][5] 临时借款审批 - 单笔不足3000万元临时借款由董事长决定[3] - 单笔超3000万元或累计超6000万元新增借款由董事会审批[3] 其他规定 - 借款担保由批准借款机构决定[7] - 越权审批融资公司有权处分责任人并索赔[4]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10]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7:31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移交手续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特定时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25%[12]
德创环保(6031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简称德创环保,股票代码 603177,法定代表人金猛[27] 内幕信息定义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重大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定义 -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公开前能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7] 内幕信息范围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抵押、出售或报废超百分之三十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登记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3] - 公司证券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日常工作[3] 登记备案要求 -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需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1] - 公司出现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信息流转与保密 - 内幕信息流转要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做好保密[9] - 公司证券部应及时将保密义务和责任告知知情人,并控制内幕信息传递和范围[13] - 公司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公开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并明确保密义务[16]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财务和知情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1] - 内幕信息披露前,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索要未公开信息[21]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应打听内幕信息,知悉后受制度约束[21]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公司应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记录相关环节[10] - 相关主体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4]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时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17]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档案和备忘录报送证券交易所[17] 违规处罚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分内部责任人,追究外部责任[21] - 公司应及时自查和处罚,将结果报上交所备案,视情况移送线索并配合调查[22] - 非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提请有权部门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犯罪将诉讼移交[22]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法规,按法规执行[24]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4]
德创环保(60317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投资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2] 投资方式 - 包括独立投资、合资合作、参股或控股等[7] 决策与审批 - 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提供建议[9] - 按相关法规和章程规定权限履行审批程序[10] 部门职责 - 战略发展与投资部负责开拓和管理[13] - 董事会办公室对投资文档存档保管[14] - 财务部进行财务记录和核算[2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公告[33] 保密要求 - 磋商投资事宜需签署保密函[16] - 董事等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0] 运营管理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人参与运营决策并考核[24] 财务监管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审计[26] - 子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26] - 定期盘点投资资产或与保管机构核对[27] 投资处置 - 符合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9][30] 其他规定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给董事会秘书[34]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德创环保(6031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以下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 司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因所任职务可能获取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