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603177)

搜索文档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公告
2024-04-25 21:34
新策略 - 2024年4月24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12个月累积投资不超净资产10%行使审批权(非关联交易)[1] - 授权投资含独资、合资等主营相关项目,按高值算资产总额,期限一年[1] - 公司确保经营正常和风险可控下投资,依市场政策调整策略并做好信披[2]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1: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7.96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42.48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2415.31万元[3] - 2023年脱硝催化剂营业收入3.27亿元,同比增加23.54%,脱硫设备营业收入2.11亿元,同比增长28.16%[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新疆1万吨/年废催化剂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收尾申领危废许可证,广东项目预计2024年产生收益[5] - 2024年2月印度脱硫设备工厂建成,提高产能降低运输成本[6] - 2023年4月并购飞乐环保,2024年3月其20万方刚性填埋场投运,填埋总量达40万方,年标准填埋量4万方[7]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截止公告披露日钠电正极产线调试基本完成,煤基负极小试生产线完成安装[8] - 报告期内公司申请钠电池专利6个[8] -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去年提升19.89%[8] - 已建成年产2000立方米波纹板催化剂生产线,后续可改造增至4000立方米每年[9] - 高炉煤气精细脱硫侧线中试预计2024年底产业化,钢铁企业尾气一氧化碳治理催化剂预计2024年完成侧线中试[9] 未来展望 - 2024年大气治理市场坚持“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火电非电并举”思路,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核心技术攻关[15] - 2024年危废治理市场提升项目运营质量效益,争取废盐项目扭亏为盈,完善技术补全产业链[15] - 2024年完成钠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实现商业化应用并交付订单,适时启动新生产线建设[16]
德创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21:34
董事制度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书面提出[8] - 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需先经董事会资格审核[8]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 - 董事接受聘任前应确保履职时间和精力[9]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11] - 董事应谨慎履职,保证公司商业行为合法合规[11] - 董事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11] - 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不能出席应审慎选受托人[1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21]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提案[2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二次,上下半年度各一次[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30]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31]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2]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3] 董事辞职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特殊情况需股东大会委任继任董事后方生效[14]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议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42] - 关联董事回避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44] - 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提议董事应明确再次审议条件[44][45]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39]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计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表决意见分同意、反对和弃权[41]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等内容[45] - 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47]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董事会秘书汇报执行情况并传达意见,可协助检查[48]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024-04-25 21: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16日14点在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投票时段[2]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26项议案,特别决议议案为第7项[3][4]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登记在册A股股东有权出席[9]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有具体时段[11] - 会议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证券部[11] 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为沈鑫,会务联系人为王洁诺,有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11][12] 议案相关 - 各议案已在2024年4月26日披露相关公告及会议资料[4] - 会议讨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15]
德创环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21:34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1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8]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可提议召开[10] 会议规则 - 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记录保存与规则 - 会议记录或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1]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施行[26][27]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21:34
审计机构相关 -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7]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报告的836人[2] - 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收入18.40亿元[2] - 天健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63亿元,客户675家,同行业513家[2][3] - 天健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赔偿限额超1亿[3] - 天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措施6次[3] - 天健从业人员近三年受罚50人,含行政处罚3人次等[3] 审计人员相关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4][5] 审计费用相关 - 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费90万、内控审计费18万,合计108万与2022年持平[6] -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协商确定[6]
德创环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21:34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9]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提议与反馈流程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需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2]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需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12][13]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由监事会主席主持[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需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4]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5]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通知与提案规则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1]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每一发言人发言原则上每次不超5分钟,经同意可适当延长,针对同一议案发言不超2次[23] -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交,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提出[31][32] - 董事长提董事候选人名单,监事会主席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也可提名[34] - 有权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主体提名前应取得被提名人书面承诺[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9]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42]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董事或监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4]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45] - 若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份额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半数,需另行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48]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54] - 公告、通知或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58] - “以上”含本数,“超过”“过”“低于”不含本数[5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0]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61] -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二○二四年四月[62]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4-04-25 21:34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对德创环保2023年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3]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8] 数据相关 - 2023年关联资金往来期初余额总计14850.33万元,期末余额25205.17万元[10] - 上海德创海洋环境科技2023年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18.96万元[10] - 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2023年末余额492.54万元[10] - 浙江德拓智控装备2023年末余额23335.09万元[10] - 绍兴越信环保科技2023年末余额214.64万元[10]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25 21:34
股东分红规划 - 制定2023 - 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该年可供分配利润20%[3] - 任意连续三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3] 分红比例规定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4] 政策制定与调整 - 至少每三年制定或修改分红规划[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2/3以上股东表决通过[8] 利润分配流程 - 董事会拟定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7] - 监事会审核预案并出具书面意见[7] - 股东大会审议与股东沟通交流[8]
德创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21:34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至少1/2以上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5] 职权行使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特定人员提议召开[11] - 董事会秘书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0]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或决议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2]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