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60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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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至少1/2以上成员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由董事会委派[4] - 成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6] 人员变动处理 - 若审计委员辞职导致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拟辞职委员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 成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成员,未达规定人数的2/3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职权[6] 职责与报告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4] 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7] 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会议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成员[2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5][2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2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0]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0]
德创环保(60317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16]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6] - 年度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进行[21,22] 责任人与责任范围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12]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2]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2]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9] 业绩预告条件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披露业绩预告[21]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应披露业绩预告[21] 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临时报告[2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临时报告[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临时报告[2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8] - 除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8]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知悉事件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30]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33]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公司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高等[48]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50]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4] - 查询信息披露文件原件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相关申请与同意函保管不少于十年[54]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55] - 公司对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准确等责任人进行处罚,如降薪、扣奖金、解聘[5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实施[5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对内部审计监管等[50]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审核定稿后,董事会秘书报送交易所审核登记、媒体公告等[51] - 董事会秘书作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63]
德创环保(603177)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符合3个条件之一[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1][12] 职权行使 - 行使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会议与工作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其他规定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
德创环保(603177) -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制度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2][3] 沟通内容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沟通渠道 - 通过官网、股东会等多种渠道和投资者沟通[5] 信息披露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8] 会议安排 - 考虑股东会要素,提供参会便利和网络投票[8]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9]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提问[9]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积极配合[1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4]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4] 权利保障 - 保障投资者股东权利,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15]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需具备良好素质技能[16]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6] 信息管理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15][17] 档案建立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记录活动情况[17]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日起实施,负责解释修改[19] 未尽事宜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9]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信息[4] - 所持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 股份转让限制 - 每年按25%计算可转让股份额度,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离任6个月内、特定期间及上市一年内等不得转让股份[9][10] 责任与管理 - 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并记录处理情况[1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及办理申报[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经审议批准后生效[16]
德创环保(60317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信息披露制度规定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适用法规结合实际情况[2] - 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满足相关条件[4][5]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需审批,文件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6][7] - 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应及时披露,违规将惩戒[7][9] - 申请需填审批表,知情人签保密承诺函[16][17]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 事 2 名,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由 董事会委派。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成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1 名成员 ...
德创环保(60317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控股超 过50%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子公司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公司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公司提 名的董事、监事依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 第四条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协调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 策,督促子公司据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子公司的发展规划 和投资方向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 第五条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力,依法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 条款,公司提名或委派的董事应当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多数,以保证公司对子 公司能够实现控制。 第二章 重大事项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六条 子公司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购置重大固定 资产、借款、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 订重大合同等事项,公 ...
德创环保(603177) -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稳 定发展,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司生产经营环节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经常性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2、购买日常办公用所需的低值易耗品;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购买和销售产品、商品,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 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发生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单项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由总经 理审批决定;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1 第六条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开发、营销渠道的建设,由总经 理办公会议决定。 第七条 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规划需要调整的,且 调整幅度不超过 20%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调整幅度超过 20%的,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
德创环保(60317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1
薪酬管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确定董高薪酬[4] - 董高薪酬方案经拟订、审议后实施[5] - 董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7] 津贴发放 - 外部董事津贴数额由股东会决定,次月发放[7][9] 薪酬调整 - 薪酬体系随经营状况调整,可设专项奖惩[12]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实施,董事会解释,委员会监督[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