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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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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60317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8:51
董事选举制度 - 特定条件下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8]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5]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按规则计算[9][10] - 当选董事需获投票表决权数不低于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1/2[13][14] - 多种票数情况有对应选举处理方式[14]
德创环保(60317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8:51
内部审计报告频率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内部审计计划与报告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7]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1]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5] 审计相关时间规定 - 一般审计项目实施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审计对象[17] - 完成审计1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起草[18] 资料保存时间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9][25] 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4] - 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15] - 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确定关联方名单等内容[15] 披露要求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22]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公司需做专项说明[23] 审计档案责任制 - 审计档案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责任制[25] 特殊审计情况 - 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进行审计[13]
德创环保(603177) - 603177:德创环保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30 18:18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11月12日15:00 - 16:00举行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3] - 以网络互动形式交流第三季度经营及财务情况[4]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6] 投资者参与 - 2025年11月5 - 11日16:00前可提问[6] - 2025年11月12日15:00 - 16:00可参加说明会[8] 其他 - 2025年10月31日已发布第三季度报告[3]
德创环保(603177) - 603177:德创环保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18:1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制度废止[1]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表述,部分改为审计委员会表述[3] - 对部分治理制度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新制度,共涉及29项修订和1项制定[5][6][7]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15.4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每股1元[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5][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0]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20] - 股东大会(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4]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4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40]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40] 利润分配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4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6] - 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重新制定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4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0]
德创环保(603177) - 603177:德创环保2025年三季度环保行业经营性信息简报
2025-10-30 18:18
订单数据 - 2025年1 - 9月公司新增订单金额78680.02万元[2] - 2025年1 - 9月大气治理类订单新增76134.26万元[2] - 2025年1 - 9月固废危废类订单新增2545.76万元[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手待执行订单金额141564.81万元[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大气治理类待执行订单140208.13万元[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固废危废类待执行订单1356.68万元[3]
德创环保(603177) - 603177:德创环保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18: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8日14点在浙江省绍兴市袍江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8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 审议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8]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1日,A股代码603177,简称德创环保[14] 会议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11月17日9:00 - 11:30、14:00 - 16:30[17] - 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证券部[17] 公司制度修订 - 有修订《对外担保》等多项管理制度的议案[25]
德创环保(603177) - 603177:德创环保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8:00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0 月 30 日,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黄小根先生召集和 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前 6 天,监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 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了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 ...
德创环保(603177) - 603177:德创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7:59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召开前 6 天,董事会就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以邮件和电话方 式通知了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 猛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 披露媒 ...
德创环保(603177)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7:35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将提供的财报关键点按照单一主题进行分组归类。 收入和利润表现(同比)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34%[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7.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48%[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7.5%,达到7.93亿元人民币[22]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2.5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0.8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88%[4] - 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4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3.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88万元[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3.12万元[11]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60.2%,为963.72万元人民币[22] - 净利润为740.94万元,同比大幅下降68.6%[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0.82万元,同比下降45.9%[2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同比下降50%[25]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1.1%,为6.25亿元人民币[22] - 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54.2%,达到4329.66万元人民币[22] - 研发费用为54.13万元,反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11]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9696.11万元,同比增长8.6%[26]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343.96万元,同比增长60.8%[26] 现金流表现(同比)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9.7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0.6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69万元,主要由于银行保函保证金等支付增加及订单执行导致购买商品付款增加[1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9.73万元,同比由正转负下降200.7%[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72亿元,同比增长25.1%[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9.88万元,同比改善17.2%[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6.89万元,同比由负转正[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717.51万元,期末余额为5282.73万元[27]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同比/期末)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9.6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7.37%[5] - 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7.4%,达到19.68亿元人民币[18][19][20]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35.7%,达到2.78亿元人民币[18]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18.8%,达到5.00亿元人民币[18]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4.9%,达到5.73亿元人民币[19] - 合同负债同比增长67.9%,达到8950.22万元人民币[19] -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同比增长67.90%,主要因新签合同预收款增加[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0.9%,达到3.80亿元人民币[20] 其他重要财务项目 - 第三季度因外币汇率波动确认汇兑损失716.67万元人民币[6] - 长期应付款增加至856.32万元,主要由于融资租赁借款增加[11] - 其他收益为133.72万元,主要由于收到政府补助增加[11] - 投资收益为-10,381.88万元,主要由于参股公司亏损确认投资损失[11] - 营业外收入为1,850.80万元,主要由于收到诉讼赔偿款增加[11] - 所得税费用为1,437.89万元,主要由于印度子公司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计提增加[11] 调整后利润表现 - 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8.77%[6]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105户[14]
德创环保(603177) - 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7:33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 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 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德 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工作规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其中包含一名常 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董事会秘 书的工作规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 3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 聘。 第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