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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骆铭民)
2023-11-28 17: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骆铭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 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8 17: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骆铭民先 生、杨立荣先生、杨述兴先生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 中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8 17:54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述兴)
2023-11-28 17:54
本人杨述兴,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 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17:54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5 号公 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以 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 加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由 3 名监 事组成,经监事会提名,余官能先生、代春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海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公司章程
2023-11-28 17: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十一月 1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股份 4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9 | | | 第一节 | 股东 9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7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9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21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4 | | 第五章 董事会 31 | | | 第一节 | 董事 3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6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 | 第七章 监事会 45 | | | 第一节 | 监事 4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46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8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54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4 | | 第九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立荣)
2023-11-28 17: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杨立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 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28 17: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经理任组长,可另设副 组长 1-2 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28 17: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东大会的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程 序及决议的合法性,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为公 司股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 由董事会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 东。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三条 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 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 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以及列席 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
奥翔药业:奥翔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28 17:5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9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 |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 | | --- | --- | |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 |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 | 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 | 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 |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且担任召集人。 |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 …… | …… |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