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翔药业(603229)
搜索文档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16:43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11月18日14点[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6]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17]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4]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20]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7]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7] 审议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10] 其他信息 - 议案于2025年10月30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于10月31日刊登[11]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00 - 11:30,13:00 - 16:00[20] - 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均为0576 - 85589367[20]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6:4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1]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10]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7] 议案结果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5]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8] 项目延期 - 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至2026年12月31日[7] 后续安排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6: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参加[1]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票通过[2][3]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4][5][6][7] - 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8][9][10][11]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全票通过[12][1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票通过[14][15]
奥翔药业(603229)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10-30 16:40
业绩总结 - 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15,206,372股,募资419,999,994.64元,净额407,940,366.01元[2]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21,754,288股,募资484,903,079.52元,净额473,933,781.92元[3] 项目进展 - 特色原料药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投入35,206.62万元,进度86.30%[7] - 高端制剂国际化项目投入12,808.88万元,进度45.90%[7] - 特色原料药二期项目投入5,191.37万元,进度39.93%[7] 未来展望 - 拟将三个募投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2月31日[5]
奥翔药业(603229)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6:15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 | --- | --- | --- | --- | --- | | | | 期增减变动幅度(%)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64,089,397.31 | -17.01 | 645,961,585.61 | -6.40 | | 利润总额 | 3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13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1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 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13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亦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 ...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13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9][10]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原则[11] - 低于规定额度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20] - 公司与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特定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8]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且需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9]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3]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九类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3][24] - 董事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需审核七类文件[23]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批准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公司有权终止[24]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并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奥翔药业(603229) - 奥翔药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6:13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授权,无人有权签署文件[3]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并披露[8]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批[8] 流程要求 - 被担保人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12] - 财务部门统一登记备案,提前两月通知被担保方[16][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实施,修改需股东会审议,由董事会解释[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