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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魂网络(6032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7:3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电魂网络(60325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9 17:3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 份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40 |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4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45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杭州电魂网络科技有 ...
电魂网络(603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 ...
电魂网络(6032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7:3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持续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特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包括一名 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
电魂网络(6032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08-29 17:3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 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 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2025年8月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 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批准任命、选举 的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 ...
电魂网络(6032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7:3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杭 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 ...
电魂网络(6032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以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 ...
电魂网络(6032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9 17:33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underline{{{-\rightleftarrows}}}\underline{{{-}}}\underline{{{\mp}}}\not\exists V\not\exists V$$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行使董事会秘书的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并参照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指定联 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法规和《 ...
电魂网络(6032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2
投资决策机构与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等原则[5][6]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8] 审议标准与流程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3] - 对外投资事项金额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并通报董事[14] 额度与期限规定 - 委托理财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5] - 证券投资额度超董事会权限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5]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16] 部门职责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负责信息收集等工作[8] - 投资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报告编制等工作[8] - 财务部为对外投资日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工作[10] 执行与实施 - 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的对外投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后执行[23] - 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决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后执行[23] - 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投资,先经董事会审议,再由股东会批准,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17] - 提出投资建议的业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具体实施、监督和报告[19] 资金与操作 - 公司证券投资资金用自有/自筹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22] - 开展境外资本市场证券投资可委托中介机构操作[23] 投资处理 - 投资项目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收回或核销对外投资[25] - 投资项目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31]
电魂网络(603258)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08-29 17:32
制度依据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依据《公司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4] 内部控制目标及职责 - 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4]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可责令整改重大缺陷[4] - 经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建立和执行[5] 内部控制要素与原则 -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6] - 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原则[6] 风险评估与应对 - 风险评估旨在识别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风险并确定应对策略[12] - 公司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降低等策略控制风险[14] 控制活动与信息沟通 - 控制活动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等多种控制[17] - 公司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及相关机制,规范内外部信息报送管理[21] - 公司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进行沟通反馈,重要信息及时传董事会和经理层[22] 信息披露与反舞弊 - 公司明确信息披露原则等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等披露[24] - 公司反舞弊工作重点包括侵占挪用资产等情形[24] 举报与监督 - 公司建立举报投诉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员工可反映内控问题并提建议[24][25] -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专项监督范围和频率依风险评估等确定[27] 缺陷认定与报告 - 公司制定内控缺陷认定标准,跟踪整改情况,追究重大缺陷责任[28]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至少含七项内容[29]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形成决议并披露[3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3]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33]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