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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60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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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603271)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5-04-23 21:12
套期保值业务计划 - 2025年开展铝产品套期保值,建仓规模不超2万吨、保证金不超5000万元、合约价值不超5亿[2]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交易期限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6] 审批情况 - 2025年4月23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开展业务议案[11] -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同意开展业务[11][12][13][14] 风险与措施 - 交易存在价格、资金等风险,公司采取风控措施[7][8] - 按会计准则核算和披露业务[10]
永杰新材(6032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华)
2025-04-23 21:09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2次,均亲自出席[3] - 2024年在审计委员会应出席5次,均亲自出席[5] 公司决策认可 - 认为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9]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未损中小股东利益[10] - 2024年度授信及担保事项合规[11] 审计相关 -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聘请天健为2024年审计机构[12]
永杰新材(6032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董事等变动或无法履职属内幕信息[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等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管理与披露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证券投资部是唯一信息披露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3]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10] - 报送档案至少包括公司及其董监高等人员[9]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交易所[14] - 披露重大事项后变化需及时补充报送[14]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机构[21] 流程与责任 - 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1]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由证券投资部组织填写核实后交董秘审核[13] - 相关人员应控制知情范围,重大信息专人报送保管[17] - 特定形式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17] - 知情人应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资料[17] -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有权追责[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5] - 制度抵触时依后续规定执行,董事会修订[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永杰新材(603271) -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套期保值业务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操作[2] - 包括对现货库存、购销合同等进行的交易活动[3][4] 交易管理原则 - 以生产经营为基础、控制规模和期限等[5] 决策与审议 - 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编制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可预计未来12个月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 满足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长任组长[9] -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管理等,操作小组负责制订方案等,风险管理员负责审查监督[11] 操作管理 - 实行授权管理,套期管理员需书面授权,风险管理员对开平仓指令人负责[14][15] 会计与披露 -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相关准则执行[18] - 按上交所要求及时披露信息,重大风险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0] 档案管理 - 相关档案至少保存10年[20] 存在问题 - 具体套期保值方案不符合规定[21] - 套期管理员交易行为不符方案[21] - 期货套期保值头寸风险影响正常过程[21]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23]
永杰新材(6032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亮)
2025-04-23 21:09
本人自 2023 年 12 月开始,担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 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大亮)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张大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浙江大 学管理学院教授。担任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担任浙江众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安丰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等。 任职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
永杰新材(6032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的法律、 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可能或已经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 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
永杰新材(60327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协议终止与处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两周内签新协议,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 募投项目相关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1] - 募投项目延期需披露原因等并履行决策程序[21]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4种情形视为募资用途变更,需股东大会审议[17]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免股东大会程序[17]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1]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3]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可免程序[14]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流或还贷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20] 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1]
永杰新材(60327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舆情管理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规范工作[2] - 证券投资部负责,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和发言人[4]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5] 舆情分类与处置 - 重大舆情影响公司形象等,其余为一般舆情[7] - 知悉舆情报告秘书评估,一般舆情由投资部处置[7][9] - 重大舆情秘书成立小组决策,投资部监控[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并审议生效[12] - 相关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将受处分担责[10]
永杰新材(603271)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2025-04-23 21:09
内部控制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 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开展[6] - 评价范围涵盖所有营运环节及管理制度[7] - 包括设计有效性和运行有效性评价[7] 内部控制评价类型 - 分为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9] 内部控制评价时间 - 年度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报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9]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每年12月31日,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4]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 - 包括制定方案、现场测试等环节[10] 内部控制评价方法 - 检查评价可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方法[12]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 - 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14] - 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4]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5%为重大缺陷,3%≤错报<5%为重要缺陷,错报<3%为一般缺陷[16]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1%为重大缺陷,0.5%≤错报<1%为重要缺陷,错报<0.5%为一般缺陷[16]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为重大缺陷,0.5%≤错报<1%为重要缺陷,错报<0.5%为一般缺陷[16][17]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高于公司净资产总额1%为重大缺陷,1500 - 3000万元(含)或低于公司净资产总额1%高于0.5%为重要缺陷,1500万元及以下或低于公司净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19]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 - 董事会设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种类、格式和内容[22] 内部控制评价文件保存 - 有关文件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24] 内部控制评价监督与认定 - 所有评价活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统一监督[25] -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一般缺陷由审计部及公司管理层认定[20] 内部控制评价奖惩机制 - 董事会应根据评价结论对相关单位、部门或人员实施奖惩并纳入考核机制[25]
永杰新材(603271) -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3 21: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注册,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72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5][14] 股权结构 - 浙江永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1.2894%,超卓有限公司(香港)持股26.2669%等[17]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25]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特定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等[29][31]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股东会行使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等职权[38]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1] 担保事项审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0] 会议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53] 董事任职资格 - 有犯罪记录、个人债务问题等情况不得担任公司董事[78]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经股东会授权可决定发行股份等[86][8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5] 总经理与监事任期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监事每届任期3年,均可连聘或连选连任[121][124] 监事会构成与会议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6][12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有比例要求[133][136]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48]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5]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1] 章程相关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上市后生效[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