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新材(60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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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6: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同意可随时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6] 表决与决议 - 每委员一票表决权[19] -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4] 其他 - 决议生效2日内通报董事会[20] - 决议和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1]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依批准生效[23][24]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5 16: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同意可随时召开[13]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表决权与委托 -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20]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5] 回避与决议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须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20] 决议通报与保存 - 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在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21] - 公司档案保存期为十年[2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2] 责任与细则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会议记录可免责[22]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24]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 - 时间为2025年12月[26]
恒兴新材(603276)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6:31
印章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印章管理,全资/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2] - 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等有法律效力的印章[4] 管理职责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印章管理、制发登记[7] - 印章刻制由总经理办公室及其下属统一办理[9] 使用保管 - 已废止印章保管至少三年后销毁[11] - 保管遵循“审用分离、分散保管”原则[13] - 使用实行事前审批,严禁带出及盖空白文件[17][19] 监督检查 - 总经理或董事长不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2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6:31
人员变动管理 - 董事、高管辞职报告收到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披露[5]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合规[6] - 独立董事特定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离职交接与保密 - 董事、高管离职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1] - 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其他义务至少3年不解除[15] 追责与信息申报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8] - 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9] 股份转让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0] - 任期届满前离职,特定时间每年减持不超25%[20]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不受比例限制[20]
恒兴新材(6032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12月)
2025-12-05 16:31
信息披露规范 - 董事和高管需保证报告和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 董事和高管应签署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书面确认意见[4] - 董事和高管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 股份及报告要求 - 控股股东等持有或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4] - 出现影响股价情形时责任人应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6]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行为[4] 规范制定与生效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7][8]
恒兴新材(6032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5 16:31
报告义务人 - 董事、高管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在列[3] 重大风险情形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情形[8] 人员履职报告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9] 股份相关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重大交易报告 - 重大交易事项报告标准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13] 重大诉讼报告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6] 关联交易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7] 资产交易报告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17] 报告制度及形式 - 重大信息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义务人应及时向董事长等报告[18] - 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通信、口头、会议形式[21] 书面报告内容 - 书面报告重大信息应涵盖事项原因、相关文件、政府批文等内容[20] 报告时间及进展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拟提交审议等时第一时间报告[2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2] 审核及披露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审核评估,需披露则组织起草文件报董事长审定[22] 报告要求 - 报告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虚假遗漏[24] - 信息未公开前应严格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4] 责任承担 - 公司总部各部门等负责人及联络人对报告义务承担连带责任[24]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对外披露协调,定期培训相关人员[27] 违规追责 - 信息报告义务人违规导致事项未上报或失实,公司将追究责任[27]
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5 16:30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 制度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1] 制度情况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3项制度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1] - 《董事和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需股东会审议[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5项制度制定,1项需股东会审议[1] 制度生效 - 修订和制定的部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 制度披露 - 其余制度全文于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
恒兴新材(60327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05 16:30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12月22日10点在宜兴市青墩路1号召开[3] - 网络投票2025年12月22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有不同时段[6][7]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9]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披露[10]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5日,A股代码603276,简称恒兴新材[16] - 登记截止2025年12月16日17:00,可信函、邮件或现场登记[19]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吴叶,有地址、电话和邮箱[20] - 现场会议半天,费用自理[20] - 公告2025年12月6日发布[21]
恒兴新材(603276)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5 16: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2] -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6]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6]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7]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8] - 《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9] -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10] -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