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60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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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25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6% [1][10] - 回购价格为10.77元/股,资金总额为904,680元,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12][13] -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76,457,000股减少至576,373,000股,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84,000股 [13][1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2022年4月15日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805.9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24元/股 [4][5] - 2023年5月18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8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241.4156万股 [6] - 2024年5月14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8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330.7217万股 [7] - 2025年5月27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74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432.56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04% [7][9] 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依据 - 因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回购数量由6.00万股调整至8.40万股 [10] - 因多次利润分配(含2021-2024年现金分红及转增),回购价格由20.24元/股调整至10.77元/股 [12] 股权结构变动 - 回购注销后限售条件流通股由4,409,626股减少至4,325,6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维持572,047,374股不变 [14]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离职激励对象不再具备资格,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规定,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14]
景津装备: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25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拟回购注销8.40万股限制性股票 [1]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减少8.40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8.40万元 [1] 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 债权人可在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1] - 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继续履行 [1] -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1] 债权申报要求 - 债权人需提交书面要求及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2] - 法人和自然人需分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身份证件 [2] - 委托他人申报的,需额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2] - 申报方式包括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邮寄以寄出邮戳日为准,电子邮件以收到日为准 [2] - 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 - 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未在公告中具体列出 [2]
景津装备: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14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因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8 40万股 导致股份总数由576 457 000股减少至576 373 000股 [1] - 注册资本相应减少8 40万元 由576 457 000元变更为576 373 000元 最终数据以工商登记为准 [1]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 将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更新为回购注销后的最新数据 [2] - 修订后注册资本条款明确为人民币57637 30万元 股份总数条款同步调整为57637 30万股 [2] - 本次修订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 且已通过股东大会授权 无需再次提交审议 [2]
景津装备: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于山东省德州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637.30万元 [1][6] -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0万股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1][7][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 [111]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对重大事项行使决策权,包括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 [40][81]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需为非高管董事 [115]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57637.3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 [16][19]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但控股股东、董监高等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售期规定(如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28] - 公司可因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10% [23][25]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涵盖特种设备设计制造、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等 [13][14] - 许可项目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等 [14] - 一般项目涉及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 [14]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融资或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116] - 对外担保事项根据金额和对象不同分别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关联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批准 [41][116] - 关联交易金额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批准 [116] 投资者保护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起代位诉讼 [35][36]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82] - 禁止股东违规代持股份,控股子公司不得持有公司股份 [30]
景津装备: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7 17:0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1] - 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会议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2] - 同意为274名激励对象办理432.562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2] - 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因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8.40万股限制性股票 [3] - 回购注销行为符合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 -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 - 因公司2021-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调整回购数量为8.40万股,回购价格为调整后价格 [4] - 调整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5] - 调整事项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5]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5-27 17:02
回购注销 - 2025年5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2] - 拟回购注销8.4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完成后股本总额减少8.40万股,注册资本减少8.40万元[2] 债权人申报 - 债权人均有权在公告披露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3] - 申报时间为特定时段,地点在公司证券部[4] - 联系人刘文君,电话0534 - 2758995,邮箱jjhbzqb@163.com[4]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5-05-27 17:02
激励计划 - 2022年4月15日确定向294名激励对象授予805.9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20.24元/股[4] - 2022年5月27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5] - 2023年5月17日同意为28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334.0817万股限售手续[6] - 2023年6月8日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6] - 2023年7月14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议案[7] - 2024年5月13日同意为28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330.7217万股限售手续[9] - 2024年5月14日同意调整回购数量、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股票[9] - 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议案[1] - 2025年5月27日同意为27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432.5626万股限售手续,占总股本0.7504%[10] - 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股票数量由6.00万股调整为8.40万股[18] - 激励计划需回购注销股票回购价格由20.24元/股调整至10.77元/股[19] - 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对财务和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21] -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22] 权益分派 - 2022年以411,916,500股为基数,每股派0.8元,转增0.4股,派现329,533,200元,转增后总股本576,683,100股[12] - 2023年以576,682,400股为基数,每股派1.0元,派现576,682,400元[13] - 2024年1月以576,682,400股为基数,每股派1.06元,派现611,283,344元[14] - 2024年11月以576,457,000股为基数,每股派0.66元,派现380,461,620元[15] - 2025年5月以576,457,000股为基数,每股派0.40元,派现230,582,800元[16]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5-27 17:02
限制性股票相关 - 拟回购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中10名离职对象8.40万股限制性股票[2] - 2022年4月15日向294名对象授予805.9329万股,授予价20.24元/股[5] - 2023年5月17日288名对象申请解除限售334.0817万股,6月8日上市流通[7] - 2024年5月13日284名对象申请解除限售330.7217万股[9] - 274名对象申请解除限售432.5626万股,占总股本0.7504%[10] - 回购注销股票数量由6.00万股调至8.40万股,占总股本0.0146%[11][12] - 回购股票价格由20.24元/股调至10.77元/股[14] - 回购资金904,680元,为自有资金[14]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576,457,000股变为576,373,000股[16] 分红相关 - 2021年以411,916,5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8元,转增0.4股[11][12] - 2022年以576,682,4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1.0元[13] - 2023年前三季度以576,682,4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1.06元[13] - 2024年前三季度以576,457,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66元[13] - 2024年拟以576,457,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40元[13]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5-27 17:02
激励计划 - 2022年4月15日授予294名激励对象805.932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20.24元/股[5][13] - 2025年5月27日274名激励对象432.5626万股股票解除限售,占总股本0.7504%[2][11]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40%[13] - 10名离职激励对象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15] 业绩数据 - 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612,946.12万元,以2020年为基数增长率84.11%[15] - 2024年经审计净利润84,823.12万元,剔除影响后86,357.08万元,以2020年为基数增长率61.41%[15]
景津装备(603279) - 关于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7 17:01
激励计划流程 - 2022年3月28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 - 2022年3月29日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公示[9] - 2022年4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2年4月15日确定授予日并授予限制性股票[10] - 2022年5月31日发布授予结果公告[11] - 2023年5月16日审议通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12] - 2023年7月14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议案[13] - 2024年5月拟为28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手续[14] - 2025年5月同意为27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上市手续[16]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612,946.12万元,较2020年增长84.11%[23] - 2024年净利润84,823.12万元,剔除费用后较2020年增长61.41%[23] 激励对象情况 - 本次激励计划除10名离职激励对象,其余274名考核结果达“良好”及以上[25] - 10名离职激励对象原持有8.4万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25] 限制性股票调整 - 因2021 - 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27] -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6万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9]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6万股调整为8.4万股[3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24元/股调整至10.77元/股[30] 其他事项 - 2025年5月28日将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30] - 2025年5月27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及调整议案[33] - 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事宜[3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