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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60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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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15 16:3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等有权提交选聘议案,负责选聘并监督[6]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需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7] 选聘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9] 续聘与改聘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和审议批准[13]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有规定[11] - 拟改聘需披露情况,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3] 费用与人员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情况[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6] 档案与制度 - 公司和事务所对相关文件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至少十年[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18]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18]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16:3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8] 捐赠与担保 - 公司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对外捐赠超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需股东会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召集 - 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1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8] 股东会时间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2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召集人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已列明提案或增加新提案[26] 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9]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42] - 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43] 决议相关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46]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决议[46] - 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46] 其他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3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9]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说明时,有责任如实说明[3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已当选董事超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缺额董事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4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1] - 公司收到股东索取会议记录复印件的合理费用后,应在七日内送出复印件[51]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0-15 16:3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3]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4] 业绩预告与更正 - 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5] - 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7][18] - 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更正[21]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5] - 应当披露的重大交易包括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2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4]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进展或变化及影响[28]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及重大事故相关信息[29][30] - 公司应充分披露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因素及行业、经营性信息[30]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0]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等应符合规定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31][33]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需经相关人员编制、审议、审核后披露[36] - 重大信息需按制度报告、流转、审核、披露[37][38]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申请、审核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40]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信息披露文件按时披露[46] 保密与资料保存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责任[54] - 公司应在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与其签署保密协议[5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58] - 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不少于十年[59] - 以公司或董事会名义对监管部门的正式行文保存期不少于十年[60] - 证券部保管相关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60]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15 16:31
董事会人员构成与选举 - 董事会设1名董事长,不设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9]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由股东会从特定候选人中选举,需3%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提名[9] - 董事会中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不超总数二分之一[9]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1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7] - 独立董事连任一般不超6年[37] 董事任职限制 - 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二年不能担任董事[11] - 担任破产清算等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1] - 担任违法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相关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1] 董事义务与责任 - 董事应确保付出足够时间精力,负有勤勉和忠实义务[15][19] - 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1] -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商业机会,特殊情况除外[21][22] 董事履职与辞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18] -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辞任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18] - 辞职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2年有效,商业秘密保护至公开[19] 交易与融资决策权限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决议[29]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30] - 受赠现金资产等两类交易免提交股东会,需信息披露[31] - 单笔融资低于总资产值10%由总经理批准,10%-30%报董事会,3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32][33] - 董事会风险投资范围为证券等,资金不超上年度末净资产10%[33] - 单笔或年度累计对外捐赠超净利润1%但不超3%属董事会权限[33] 独立董事相关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38] - 公司自独立董事辞职起60日内完成补选[39]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45] - 特定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46] - 临时会议提前1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48] - 会议通知包含日期、地点等信息[4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50]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0] - 决议须全体董事会成员过半数通过[5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53] - 提案人提前15日或紧急事项提前5日提交议案[60]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60]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61] - 董事出席会议费用公司支付,报销需原始凭证[6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股东会负责修订[64]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15 16:31
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50万股普通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637.3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7,637.30万股[8][22] - 景津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21] 股份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3]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29] 股份转让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等规定[32] 股东权益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4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2]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7] - 重大投资等交易事项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57][5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6]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3]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15日[147] 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61][164]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16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2]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7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由股东会决定[19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93] 通知与信息披露 - 公司通知以多种方式送出,不同方式有不同送达日期[197]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媒体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199]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5 16:31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提升价值、保护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5] -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信息采集等职责[6]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1]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及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公共传媒不先于指定渠道[10][12] 互动交流 - 通过互动平台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并回复提问[12] 活动记录 - 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12] 人员要求 - 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7][10] 业绩说明会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董事长等出席,提前五日公告[14] 官网专栏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并区分新旧[14] 联系渠道 - 设立联系电话,保证畅通,变更及时公布[14]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后公告[15] 活动方式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提前发布公告[15] 调研管理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 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17]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流程[18]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8]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0]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15 16:3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该项目可行性[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关联人占用处理 - 公司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13] 项目延期与资金使用审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节余资金披露与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低于500万或募集资金净额5%,在定期报告披露[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20]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19] 超募与用途变更审议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项目主体与地点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即可[25] 核查与报告披露 - 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9]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9] - 核查报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等十项[29][32] - 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2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提供必要资料[29]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其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1] - 公司及相关方违反本办法可给予惩戒[31]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解释[34]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5]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15 16: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数量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6]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6] - 过往任职因两次未出席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6]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7]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辞职,60日内补选[9][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职[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5]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提建议[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召开为原则[2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3]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2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3] - 擅自离职需赔偿经济损失[25] - 特定情形可取消和收回津贴[26]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15 16: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部人员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配备内审人员不少于三人[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一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检查与计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7] - 内部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后实施[12] 审计流程 - 成立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审计前送达通知书[12] - 被审计对象规定时间内提书面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12] - 开展后续跟踪审计,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12] 评价报告与制度 - 公司根据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内部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1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6种情形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方[16] - 内部审计部和审计人员8种情形责令改正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 制度由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二〇二五年十月制定[19]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15 16:31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4]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披露[5] 委托理财管理规定 - 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审议额度[5] - 财务部与证券部负责前期论证、调研及风险评估[6] - 负责部门办理手续、监督执行、跟踪资金并建台账[9]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核实资金使用情况[11] 委托理财其他要求 -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11] - 受托人或产品出现问题,财务负责人及时报告董事会[15] - 按上交所要求及时披露,特定情形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