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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603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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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5 16:31
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提升价值、保护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5] - 证券部为职能部门,负责信息采集等职责[6]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11]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年报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9]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及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公共传媒不先于指定渠道[10][12] 互动交流 - 通过互动平台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并回复提问[12] 活动记录 - 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含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12] 人员要求 - 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7][10] 业绩说明会 - 年报披露后及时召开,董事长等出席,提前五日公告[14] 官网专栏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更新信息并区分新旧[14] 联系渠道 - 设立联系电话,保证畅通,变更及时公布[14]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后公告[15] 活动方式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提前发布公告[15] 调研管理 - 与调研机构沟通要求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6] - 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17]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流程[18]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8]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0]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15 16:3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该项目可行性[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6]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关联人占用处理 - 公司发现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应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相关情况[13] 项目延期与资金使用审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节余资金披露与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低于500万或募集资金净额5%,在定期报告披露[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20]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19] 超募与用途变更审议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项目主体与地点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即可[25] 核查与报告披露 - 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9]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9] - 核查报告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等十项[29][32] - 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29] 其他规定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提供必要资料[29]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其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1] - 公司及相关方违反本办法可给予惩戒[31] - 本办法“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解释[34]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5]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15 16: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数量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数量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9]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不得被提名[6]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被提名[6] - 过往任职因两次未出席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被提名[6]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7] - 不符合任职条件应立即辞职,60日内补选[9][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0]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职[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5]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提建议[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召开为原则[2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2]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3] - 给予适当津贴并披露标准[2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3] - 擅自离职需赔偿经济损失[25] - 特定情形可取消和收回津贴[26]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15 16: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内部审计部人员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配备内审人员不少于三人[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一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审计检查与计划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7] - 内部审计部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审议后实施[12] 审计流程 - 成立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审计前送达通知书[12] - 被审计对象规定时间内提书面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12] - 开展后续跟踪审计,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12] 评价报告与制度 - 公司根据评价报告及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内部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1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6种情形责令改正并处理责任方[16] - 内部审计部和审计人员8种情形责令改正处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6]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 制度由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二〇二五年十月制定[19]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15 16:31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4] - 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披露[5] 委托理财管理规定 - 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审议额度[5] - 财务部与证券部负责前期论证、调研及风险评估[6] - 负责部门办理手续、监督执行、跟踪资金并建台账[9]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核实资金使用情况[11] 委托理财其他要求 -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11] - 受托人或产品出现问题,财务负责人及时报告董事会[15] - 按上交所要求及时披露,特定情形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3][17]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15 16: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信息不确定性、属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操作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超十年[6] - 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交易所[8] 违规处理 - 不符合条件作处理或违规,公司将视情况处分[10]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细则
2025-10-15 16:3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6] 信息报送与登记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获悉起5个交易日送交登记表备案[10] - 相关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事项发生后5个交易日到证券部登记[10] - 中介机构等应填写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1] 管理与责任 - 证券部是登记备案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12]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讨论重大事项控制知情范围,股价异动告知证券部[14][15]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监管部门[17] - 内部知情人未按要求报送,董事会可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可解除职务[19]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20] 其他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信息至少保存10年[9] - 公司持续加强对知情人教育培训[2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0-15 16:30
人员变动 - 张玉红2019年9月12日任独立董事,2025年9月11日辞职[3] - 公司2025年10月15日会议通过补选姜英华任独立董事候选人[4] 任职情况 - 姜英华经股东会通过后接任张玉红职务,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4][5][8] - 提名委审查姜英华无任职禁止情形,完成履职学习[5][6] 委员会成员 - 补选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姜英华、杨名杰、徐宇辰[9] - 补选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姜英华、李东强、徐宇辰[9]
景津装备(603279) -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15 16:30
会议安排 - 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 制度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2]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涉及删除监事会内容、新增章节、设立职工代表董事等,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5] - 拟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26项制度和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637.30万元[11] -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7,637.3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的注销、转让时间和数量限制及决议要求[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特定人员转让股份有相关规定,特定人员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1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4]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高人员、董事会对违规监事提起诉讼[1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重大事项[19][20][51][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的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21][22][54][55]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32]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各委员会有相应职责[33][34][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开会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36]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42][43][44]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4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4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7]
景津装备(60327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10-15 16:30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姜英华为景津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景津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景津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