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轮电梯(6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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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3 16: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 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10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5-06-18 17:49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简称"上交所") 就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 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 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
梅轮电梯: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轮电梯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6 20:18
差异化分红事项 - 公司拟实施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方案,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304,359,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元(含税),合计派发60,871,980元 [4] - 差异化分红原因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2,640,100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4] - 本次分红仅涉及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5] 分红计算依据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为(304,359,900×0.2)÷307,000,000≈0.1983元/股 [5] - 以收盘价8.02元/股为基准,虚拟除权参考价为(8.02-0.1983)÷1≈7.8217元,实际除权价为(8.02-0.2)÷1=7.82元 [5] -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为0.02%,低于1%的阈值 [5] 法律合规性 - 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交所相关监管指引要求 [1][4] - 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梅轮电梯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5-06-16 19:46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http://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 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依据中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有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涉及本次差异化分红有关的事实和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和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专项法律意见书 编号:TCFGZY2025H0017 号 致: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梅轮电梯"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6 19:45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5/6/20 | - | 2025/6/23 | 2025/6/23 |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 元(含税)。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07,000,000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5-06-09 22:32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66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 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 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 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5-06-09 22:32
股票简称:梅轮电梯 股票代码:603321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 888 号)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五年六月 梅轮电梯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1、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 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 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5-06-09 22:32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发行保荐书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人资格,曾参与曼卡龙 IPO 项目、曼卡龙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浙 江交科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华数传媒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汉嘉设计 2019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浙江交科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 目、围海股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万马股份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等。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 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6-09 22:3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 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非经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 3-2-1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中文名称: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英文名称: | Zhejiang Meilun Elevator Co., Ltd. | | 法定代表人: | 钱雪林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 | | 设立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09 22:3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 释 义 | 1 | | --- | --- | | 第一部分 引言 | 4 | | 第二部分 正文 | 6 | |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6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1 | | |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2 | |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15 | |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5 | | 六、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7 | |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7 | |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18 | | 九、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8 | |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9 | |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1 | | 十二、 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22 | | 十三、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22 | | 十四、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2 | | 十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