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控股(6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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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通控股(6034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重大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信息管理与报送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档案及备忘录报送上交所[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0]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工作负责人[2] 知情人范围与追责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公司及其董高、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潜在股东擅自披露内幕信息,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2]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核实并追责,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至安徽监管局和上交所[22]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或失职致信息泄露,董事会将视情节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21] 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报告董秘并告知保密事项[14]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知情人填写登记表和承诺函,核实后经董秘批准向安徽证监局和上交所报备[15][16] 信息保密要求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18]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主要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信息[17][18] - 内幕信息公开前,知情人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保证电脑信息不被调阅拷贝[19]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0]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函[21]
汇通控股(6034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权利与义务对等、过错与责任对应的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以及由于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 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 ...
汇通控股(6034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 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
汇通控股(6034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加强对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公司担 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合肥 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 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 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本制度所称的"总资产"、"净资 ...
汇通控股(6034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
汇通控股(60340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
汇通控股(60340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治理机制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完善管理治理机制[2] 独立董事工作 - 年报编制期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3] - 独立董事应与管理层沟通、实地考察、沟通审计工作等[3] - 审查拟聘会计师资格,关注改聘情形[4][5] - 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联名可延期开董事会[5]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汇通控股(603409) -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资金往来制度 - 制度适用于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8] 监督检查 - 财务部、审计部应定期检查并上报资金往来情况[8][9] 侵占处理 - 发生侵占董事会应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9] - 经批准可冻结股份,资金原则现金清偿[9][10] 创新机制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13]
汇通控股(6034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财务总监一人,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辞职与代职规定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月递报告,董事会一月内批复[6] - 总经理班子其他人员辞职经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6] - 总经理暂不能履职,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需董事会确定人选[9]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周一次,必要时开临时会议[13] - 董事长提出等情况需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5]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指定人员记录[15] 报告要求 - 总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17] - 公司出现问题总经理应及时报告[17] - 董事会等要求时总经理五日内按要求报告[18] 细则说明 - 细则与法规不一致按国家规定办理[20]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0]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汇通控股(603409)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2 20:0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8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 35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 41 | | 第九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 | 第十章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附 则 | | 45 45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他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由合肥汇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合肥市工商 ...